正文

匈奴嚣张我仁政(5)

文景之治 作者:史杰鹏


冯唐的话可谓说到了点子上,虽然汉朝已经开始尊重儒生,但是刘恒本质上喜欢的还是道家和法家之术,而商鞅、韩非子的法家之术,很重要的一点虽然是“信赏必罚”,也就是说该赏的一定要赏,该罚的一定要罚。但是里面还包含一个原则我们必须知道,就是能不赏的尽量不赏,能罚的一定要罚,或者说“轻赏重罚”,“赏一罚十”,商鞅曾经说过,最牛逼的国家,罚九赏一,第二牛逼的国家罚七赏三,弱国则罚五赏五。它的理论基础和人类豢养猎狗相似,把狗喂得太饱,就不好使唤了;如果狗不听话,不重重责打,狗也会不好使唤。换到人身上来,如果全国百姓都是穷鬼,钱财都在皇帝那里,那么控制起来显然容易得多,穷鬼是翻不了天的。在一个专制国家,典型的特点就是“国富民弱”,这个“国”实际上就等于独裁者和统治阶层,“朕即国家”嘛!老百姓穷得叮当响,并非他们没有创造财富,而是他们的财富以各种途径流进了权贵的腰包。汉武帝的时候,制定了一些政策,比如“盐铁专卖”和“酒类专卖”之类,由国家垄断了日用品的销售权,商人纷纷破产,政府财富迅速增加。当时有些清醒的儒家知识分子就批评说,天下的财富是固定的,不在民则在官,不能通过剥夺百姓的财富来建构一个虚假的强国。这说明儒家知识分子还是太愚,他们不知道使百姓穷困正是统治者的目的。

刘恒对法家之术可谓深得精髓,那个身为文法吏吴公弟子的贾谊,尽管才华超群,就因为有一点儒家情结,而被刘恒贬往外地;而表面上精通儒家经典《尚书》,骨子里却刻薄寡恩的晁错却得到刘恒的无比青睐,这些表面上不好理解,实际上都跟刘恒喜爱的法家思想有莫大关系。不任用文法吏,怎么能把原来朝中的那些开国功臣们治得服服帖帖呢?怎么能牢固保持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呢?

刘恒可以说是古代皇帝中少有的精明皇帝,其他擅长驭下的皇帝大多还获得了严苛冷酷的评价,而刘恒却能做到斜风细雨,春风度人,最后以仁厚之名垂于青史,这显然有着天才的统治艺术。如果我们不对一些历史细节做认真的分析,简直会被这家伙蒙在鼓里。

当然,虽说刘恒信奉法家的刻薄寡恩,可他究竟有些明君的特质,非常懂得从善如流。听了冯唐这么一番话,他又猛地拍拍大腿,大声赞叹道:“好啊!我听你的。”当即派使者持着节信,驰到狱中赦免了魏尚,复其官职为云中太守,同时拜冯唐为车骑都尉,主管中尉和郡国所属的车骑士卒。

在应付匈奴入侵的同时,刘恒在刑律上做了不少好事,这可能为他在历史上获取仁厚的声名捞分不少。

即位不久,也就是元年十二月,刘恒就下了一道废除“连坐”的诏书,理由是:“法律是惩治恶人,引导善人的。现在罪犯已经得到惩治,而让他无罪的父母妻子兄弟也连坐受罚,我觉得这样很不好。大家议论一下,怎么修正。”

有关部门的官员全都不同意,说老百姓不懂得自治,我们只有通过严刑来帮助他们,当他们明白,他们的亲人也将因为他们的过错而得到严厉处罚时,才可以使他们不敢轻易犯法。况且这种做法属于传统文化,有着深刻丰富的历史背景,符合国情,有汉朝特色,不应当陡然废除。

刘恒很不高兴,又颁下诏书,说:“只要法律公平,百姓就不会随便触犯。况且官吏们本来就有教育百姓弃恶向善的职责,如果百姓犯法,则说明官吏们不合格,这种官吏就是残害百姓的暴吏。我该拿他们怎么办,你们再详细讨论一下。”

有关部门的官吏们这才慌了,看样子再辩驳下去会惹祸上身,这才齐齐表态说:“陛下给百姓加以大惠,德行盛大,非臣等所及。臣等皆请求奉行诏书,废除收帑等连坐的法律。”

这是一件事。在第二年的三月,刘恒又下了一道诏书,命令废除“诽谤”之罪。他说:“古代君王治理天下,在朝廷中设有鼓励进善言的旌旗和诽谤的木柱,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可以毫无顾忌地劝谏,让君主察纳雅言,才能使国家蒸蒸日上。现在我们大汉的法律却设有‘诽谤妖言’之罪,不许人议论朝政,这将导致群臣都不敢对我提出意见,我就没有办法听到自己的过失。这样一来,怎么能吸引远方的贤良来辅佐我呢?还是把这条法律废除了好罢。有的老百姓一同相约诅咒君上,后来又放弃了这个行为,官吏们仍旧判他们大逆之罪;不小心说错了话,官吏们又认为他们是诽谤,这只是那些百姓无知罢了,何必跟他们计较,乃至于非要把他们致于死地呢?我对此是大不以为然的。从今天开始,再犯这些过错的人都要作无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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