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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 一张10万美元的支票(2)

搜(第2版) 作者:(美)约翰·巴特尔


但是这两位发明家面临着两难的境地:如果他们创立自己的公司,他们会被规模更大、资金更雄厚的公司挤垮。在另一方面,如果公司能够起飞并成为同类公司中最出色的,那么空间就会非常广阔,雅虎、Excite以及其他的公司资产估价已经达到几亿美元,与它们为敌是非常冒险的,所以佩奇和布林决定采取更保守的方式―将使用权出售给一家大公司来避免创立新公司的风险。

最初的出售技术使用权的努力在这个项目开始不久的时候就有过。人脉广泛的维诺德.科斯拉是风险投资公司―KPCB公司的合伙人之一,他通过他在斯坦福的关系听说了Google。他被Google深深打动,极力说服自己曾资助过的刚刚上市的Excite公司购买这项技术以及这项技术的发明人的服务。为此,科斯拉、佩奇、威诺格拉德和布林多次电邮往来,磋商有关事宜。佩奇给Google要的价格是160万美元,科斯拉说他可以说服Excite出75万美元。

通过阅读这些以前的电子邮件,可以清楚地看到佩奇初露端倪的商业头脑。他知道Excite正同规模比它大得多的雅虎进行激烈的竞争,并认为Google的技术是帮助Excite赢得竞争主动权的关键。难道不值得就他的要价同科斯拉的出价之间的差距进行进一步磋商吗?他给科斯拉写邮件说:“市场领头羊的规模通常至少是第二名的5倍,Google有明显优势的搜索技术可以帮助Excite赢得并保持市场份额。”

佩奇还指出,如果他把技术卖给别的公司,Excite将会付出很大的代价。但是,Excite的管理层对这个说法并不认同。科斯拉拜访了Excite,试图说服它的首席执行官―乔治.贝尔,就是Excite的投资者们聘请的一位经验丰富的出版业经理人。科斯拉后来无力地笑着对我说:“贝尔把我扔出了他的办公室。不过,至少我试过了。”

在其后的18个月里,这两位年轻的发明者为硅谷几乎每一家搜索公司,从雅虎到Infoseek,展示了Google。他们也把他们的技术带给几家风险资本家看。每个人都觉得他们的技术很有趣,但是都拒绝购买或投资。后来倒闭了的Infoseek公司的创办人史蒂夫.基尔希回忆道:“当时我让他们滚开。”雅虎的创办人杨致远和大卫.费罗对他们的鼓励要多一点,可是他们也拒绝购买Google。

“这些公司正在成为门户网站。”佩奇在回忆那些他们曾经拜访过的公司时说,“如果当时有人给钱的话,我们很可能就把技术转让了……可是他们都对搜索不感兴趣。”

这足以说明,在20世纪90年代末,大部分互联网公司经营者都没把搜索当回事。搜索是一种商品,拥有一个“已经足够好”的特性。而且,毕竟在20世纪90年代末,网站的目标不是像搜索所做的那样,把用户从自己的门户上引向别处,而是把他们留在自己的网站里。

他们遭到的拒绝并未使他们心灰意冷,他们回到斯坦福继续改进Google。佩奇说:“我们告诉自己,‘不要介意。我们还是要继续改进它,也许有一天它能变成一家公司,也许它会是非常伟大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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