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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不创新,即灭亡”吗(7)

世界500强的创新魔方 作者:(美)迈克尔·劳德


总之,这就是当时的理论。可是,在人们对这种创业活动短暂却强烈的夸耀过后,就连其他许多更著名的风险投资方式也出现了一些偏差和不如人意的问题,导致其使用量锐减或者干脆被停用,并且引起了人们的警惕。风险投资并没有实现其作用;创新规则变成了创新幻想。就连诸如朗讯和宝洁这样的榜样公司不是缩减就是关掉“臭鼬工作组”,或者卖掉其大部分或全部的风险投资组合。最初对风险投资不加批判的热情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一个知名运营公司并不是——而且也不应该试图成为——一个风险投资公司或是一个重新启动的公司。事实也证明了,成功实施风险投资活动需要认真处理许多内部冲突与矛盾,而这些问题是风险资本家和纯粹的新创企业所不存在的。

这些风险投资试验的结果各有不同,但这并不意味着风险资本和新创企业那里没有知名公司可以借鉴的经验。无论从风险投资决策和企业家的普遍观点中得到的启示是什么,成功的知名运营企业绝不可以放弃自身的力量去追求梦想,努力去做永远都不会实现的转型。迅速发展的臭鼬工作组和企业孵化器对大多数企业来说通常并不是正确的方法;它们并不是创新的救世主。事实上,它们有可能给一个企业的核心业务带来大量新的严峻挑战。风险投资并不像许多人期望的那样是企业创新的万灵药。发展衍生企业也需要因地制宜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当管理者们急着以最快的速度从内部创新时,另外一些人向他们建议说内创是一种具有很大局限性的方法。冲破已有企业的束缚,从外部创新是一种更快、更灵活且更丰富的创新途径。如果说这两种创新意识(内部创新与外旋)同时流行似乎是矛盾的,那这种矛盾也因当时人们心情激动而未被注意到。衍生公司外旋几乎成为了一个与风险投资同样热门的话题。

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导致新创网络公司大量产生时,企业领导者就得到了只有采取激进的变革行动才有希望参与竞争的迫切建议。准确地说,就是建议他们“在盒子外”竞争。所谓“盒子”指的是其已有的企业结构。知名公司可以衍生出自己的网络公司,进而在新创企业自己的游戏规则中将其他初创企业打败。这一思想认为,核心知名企业根本不能(或不该)试图将极具破坏性的互联网技术内化。新旧技术、文化和商业模式存在巨大差异。母公司各级均没有发现这种差异(无论是何种差异),因此对其反应迟钝缓慢而无法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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