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我发明。即使风险投资与母公司间不存在直接冲突,非我发明症候群也会带来困难。非我发明也许是一个技术问题,一个情感问题,或者兼而有之。自治意味着风险投资部门与企业常规的研发活动以及业务发展进程相分离。母公司方面怀有的非我发明感很可能说明风险投·资的创新严重跑题;它们不符合企业的需求或规格。另一方面,即使技术上实用的风险投资也有可能遭遇更为情绪化的双向非我发明偏见。从事风险投资的人们认为母公司沉闷、落后。风险投资者通常希望以其发明创造和新想法全新开始——即使这些创造和想法完全从母公司外部获得——而不是靠利用企业已有的资源和能力。同时,母公司中的人们认为风险投资部门是一些花费过高而又傲慢的暴发户——更糟的是,有人把它们看做是母公司的直接威胁。(在我们的一些案例和采访中,管理者和工程师们特别引证了因恶意及相关的功能紊乱导致的风险投资造成的蓄意破坏。)风险投资与母公司间没有实现知识共享,它们之间的杂交也被抑制了。即使优秀的想法也可能被忽略或破坏,而不是成功实现转移并得到培养。于是此事就由政治和名人来接管。从施乐的PARC到通用汽车公司的土星计划等风险投资活动都陷入这样的处境。大量的潜在知识不是在技术上跑题就是连好的想法都因“更温和”却有争议的内部动力学而被浪费了。
●失控。风险投资的自治也许会导致财务、组织甚至一些法律上的难题。人们被提醒企业预算会扼杀创新。为了给予企业风险投资更多尝试激进的新事物的自由,加速其融资与发展并吸引并留住高级人才,常规的预算、控制以及风险管理过程也许会被推迟或改变。如果一切顺利,那是最好。但是墨菲定律(Murphy’s Law)常常生效,使风险投资自由变得混乱。不幸的是,风险投资引起的混乱常常是母企业的责任。安然自然就是一个此类的例子。安然的许多风险投资本应停止在其筹划或试验阶段,但老式的管理控制也许被忽视了。事实上,这些控制为更适合新经济的,可能处于领先地位的预算、评估以及风险管理技术所不齿,并被其取代。对风险投资管理者具有正面影响的奖励和激励(如基于交易量的奖金、虚拟期权等)偏偏会增加极大的风险可能性,使情况更糟。当然,安然是个极端的例子,但它也绝不是唯一的例子。在过去的几年当中,许多无用的投资都牵涉这样的失控风险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