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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我也是老板(2)

家族企业向公众公司嬗变之痛:国美劫 作者:郎朗


然而永乐依然是一家上海区域性的电器连锁,陈晓依然希望借助资本的力量来让永乐成为继国美、苏宁之后又一家全国性电器连锁。于是从2003年开始陈晓与大摩接触,并开始了香港上市的过程。而2004年国美、苏宁先后上市也让陈晓感受到了更大的压力,于是其加快了上市的过程。

其实在此之前为了对抗国美、苏宁两大全国性连锁的压力,作为地方诸侯中最大的一家的永乐电器开始寻求与其他地方诸侯的合作,于是一个松散的采购联盟“中永通泰”2002年已经成立,但是在永乐上市前已经开始将这些地方诸侯各个收拢,广州东泽、厦门思文、河南通利先后被永乐收归囊中,而2005年10月永乐成功上市后又将目光瞄准了在北京市场领先的大中电器。

按照陈晓的说法,“中国的电器零售行业是抓住了渠道变革的机会,大家的成功都是偶然因素多于必然因素,因此在面对美国百思买等国外对手的威胁时,大家应该携手共进。”

正是因为陈晓的这次表态,陈晓与黄光裕、张近东、张大中2006年初曾经有过一次最高级别的会谈,陈晓则掏出了四大电器连锁商业交叉换股甚至合并的提案。

当时的永乐电器与大摩等机构投资者签署了上市对赌协议,已经陷入了全国性扩张导致利润下降的泥潭中。

按照媒体披露的信息,大摩在2005年1月投资永乐时,双方签订了一份“估值调整协议”,即业内所说的对赌协议,其核心内容是:永乐在2007年(如遇不可抗力,可延至2008年或2009年)扣除非核心业务(如房地产)利润后盈利如果高于亿元人民币,投资人向管理层割让4697万股;利润介于亿元和亿元之间不需进行估值调整;利润介于6亿元和亿元之间,管理层向投资人割让4697万股;利润低于6亿元,则管理层割让的股份达到9395万股,占到永乐上市后总股本(不计行使超额配股权)的约。结果,永乐的经营出现了第三种情况。永乐2006年中报显示,公司2006年上半年净利润仅万元。

这份“对赌协议”的实质是保证大摩的投资收益水平,稳赚不赔。而对于永乐管理层来说,输掉“对赌协议”就要失去对公司的控股权。苏宁总裁孙为民曾为永乐电器董事长陈晓总结了“杀死”永乐的“三大元凶”,认为置其于死地的首要“元凶”便是这份“对赌协议”。

然而此时的张大中则由于上市没有成功,在儿子无意接班的窘境中一直寻求全身而退的方式,而最为成功的两大电器连锁的掌门人黄光裕和张近东对于陈晓的提议似乎并不感兴趣。

国美电器一位高管表示,“当时黄总认为国美并没有拯救永乐的责任,而且作为中永通泰的发起者的张大中和陈晓一直被黄光裕所鄙视,尽管永乐在上海,大中在北京拥有一定的市场优势。”

在两巨头意兴阑珊的情况下,张大中和陈晓率先走到了一起,2006年4月双方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对外宣称不排除一年后合并的可能性。也许是陈晓与张大中对外声称的挑战国美的声音刺激了黄光裕,黄光裕决定重新考虑陈晓当初的提议。

然而永乐与国美合并的建议在永乐内部却引发了广泛的反对,尤其黄光裕方面提出了“永乐旧部一个不要”的苛刻条件,然而陈晓力排众议最终促成了这次合作,而且让当时的副总裁束为、周猛等可以成功套现离开。按照黄光裕家族的说法,“当时是国美拯救了陈晓,拯救了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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