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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的品牌化(2)

NO LOGO:颠覆品牌全球统治 作者:(加)娜奥米·克莱恩


 

想要一睹此类商标雄心的发源地,最好到网络上去看,在那儿,评论与广告之间从未有真正的墙。网上的营销语言已修炼到无招胜有招的境地:所谓不见广告的广告。大致来说,媒体广告的在线版用的也是直截了当的大标题,与平面版或影视版类似,但许多网络媒体广告混淆评论与广告之间界线的程度,比现实世界的广告还更有侵略性。举例而言,在《青少年》(Teen People)的网站上,读者一边阅读,一边即可点选、订购化妆品与服饰。在《娱乐周刊》(Entertainment Weekly)的网站上,访客可以点选、订购被评鉴的书籍与CD。在加拿大,《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开辟的书评在线版ChaptersGLOBE.com使独立书商气愤不已;因为读了《环球邮报》的书评后,读者即可直接在Chapters连锁店(书评与零售商合组的“加拿大最大的在线书店”)选购书籍。《纽约时报》与巴诺书店(Barnes and Noble)的在线合作关系在美国也引发类似的争议。

然而,这些网站不过是“品牌与内容整合”的小例证。愈来愈多的网站是“内容开发者”(content developer)所设立的,他们的角色就是制造评论,为大牌主顾布置舒适的基地。Parent Soup就是这类在线事业的例证,该站是内容开发者“iVillage”替Fisher-Price、星巴克、宝洁及拍立得所设的。它自称为“父母社区”,并试图仿效以用户为尊的新闻群组,然而当爸爸妈妈前往父母汤宝寻求建议时,总得到这类品牌化的建言:想要提升孩子的自尊?请多用拍立得拍他。再也不用骚扰或收买编辑了——只需弄出广告内含的自助手册内容即可。

从1997年绝对伏特加公司的绝对凯利网站(Absolut Kelly Internet)上,我们可一窥品牌化媒体的早期发展方向。长久以来,这家蒸馏酒公司就一直从视觉艺术家、风尚设计师、小说家那儿搜集商标的原创性,用在广告里——但现在不一样了。在绝对凯利,只有网站之名是在宣传产品,其余都是从《连线》杂志编辑凯利(Kevin Kelly)的《失控》(Out of Control)一书中节选的插图。这似乎是品牌部经理长久以来的梦想:让品牌悄悄地融入文化的核心。当然,假如制造商落在商业/文化二分法的错误那端,他们是会大声叫停的,但他们真正的期望是为自家品牌争取被人接纳的权利:不只是广告艺术而已,而且是简单地像艺术。离开网络,绝对伏特加依然是《连线》杂志的主要广告商,但在网络上,做主的是绝对伏特加,《连线》的编辑不过是配角罢了。

在网络上,企业界不再仅是出钱雇用某人制造内容而已,反而尝试扮演垂涎已久的“内容开发者”一角起来:盖普的网站提供旅行小秘诀,Volkswagen提供免费的音乐试听,百事可乐鼓励访客下载电玩游戏,星巴克提供其杂志《乔》(Joe)的在线版本。每个有网站的品牌等于是拥有了虚拟的、品牌化的媒体管道——一个足可让他们扩张深入其他非虚拟媒体的滩头堡。愈发明显的是,企业界不仅只是在在线贩卖自家产品而已,他们还在销售媒体与企业金主关系的新模式。因特网基于无政府主义的特性,开创出一个让这个模式能迅速实现的空间,但结果显然是为离线的输出品(off-line export)而设计。举例来说,绝对凯利设立一年后,该公司在《周六夜晚》(Saturday Night)杂志上完成了与评论彻底融合的壮举:九页摘录自莫德凯·里奇勒(Mordecai Richler)小说《巴尼的版本》(Barney’s Version)的片段,最后一页是用绝对伏特加酒瓶的侧影包起来的。这不是广告,这是故事的一部分,但在页尾出现“绝对莫德凯”字样。

尽管杂志和个别电视节目开始体验到品牌的魅力,但MTV电视频道才是彻底品牌化媒体的典范。MTV是企业赞助起家的,它是华纳传播(Warner Communications)与美国快捷(American Express)的共同投资。打从一开始,MTV就不仅是为其夜以继日推销之商品的营销机器(不管该商品是沐浴乳,还是与音乐录像带同步上市的专辑),它也是二十四小时为MTV自己打的广告:第一个真正品牌化的电视频道。虽然出现了不少模仿者,但每个商场老手都会告诉你,MTV的创举在于让观众感觉不是观赏个别节目,只是在观赏MTV而已。“依我们看,MTV才是明星。”该频道创办人弗雷斯顿(Tom Freston)如是说。因此,广告客户不只想在MTV台上做广告而已,还想与该频道合作,用一些大多数电视台梦想不到的方式打造品牌,包括赠品、比赛、电影、音乐会、颁奖典礼、服饰、倒数计时、排名、信用卡等。

这种由MTV发扬光大的“媒体即品牌”模式,后来几乎每家大媒体公司都群起效法,不论是杂志、电影制片场、电视联播网,抑或个别的表演节目。嘻哈世代杂志Vibe(第一家大众市场的嘻哈风格杂志,创立于1992年)向电视、时装秀以及音乐研讨会伸出触角。福克斯体育台(Fox Sports)宣布希望其新一季的男装能与耐克搭配上市:“我们希望能将福克斯体育台的态度与风格从电视上带到男人的背上,创造出在全国到处走动的广告牌。”福克斯广播电台的首席执行官希尔(David Hill)如是说。

品牌化的热潮在电影业最为引人注目。于电影中现身的名牌,对于耐克、麦金塔电脑(Macintosh,编按:亦有人称作苹果机或麦金托什机,是苹果电脑其中一系列的个人电脑)及星巴克等公司而言,已成为无可取代的营销利器;与此同时,电影本身逐渐也被概念化为“商标媒体产业”(branded media properties)。新合并的娱乐企业集团总是在想办法穿针引线,好将自己分散的跨界营销(cross-promotional)网络股份串联起来,而这条线就是好莱坞强档片所营造出的名气。电影创造明星,让明星在书本、杂志和电视上为自己跨界促销,同时也将舞台提供给运动场、影视界和音乐界的明星,让他们“延伸”自己的品牌。

在本书第九章里我将探究这类追求合作案的生产所带来的文化余绪,但这里还有另一个更直接的冲击是,本节所要谈到的非贩卖文化“空间”(unmarketed cultural “space”)的消失现象。当品牌部经理视自己为敏感的文化创造者时,文化创造者也采用品牌开创者一板一眼的生意技巧,翻天覆地的心态变化已然兴起。不管大家如何有心想让电视节目不受太多的赞助商干扰、让新出现的某音乐类型远离粗糙的商业主义、让某杂志脱离公然的广告商控制,一切努力全不敌狂热的品牌化准则,亦即:通过一切可行之道,将自己的品牌“意义”散播出去,常用的方法是与其他强势的品牌合作。在这种脉络中,由于在J.Crew目录上大量曝光,使得《恋爱时代》获利良多;与绝对伏特加连手,使得凯利更形茁壮;与汤米·希尔费格密切合作,使得《人物》(People)杂志人气上升;Phantom Menace与必胜客、肯德基、百事可乐合作,促销《星球大战》系列的产品。一旦品牌意识成为所有人的共同目标,重复与曝光度就是衡量成功的唯一真实标准。广告与艺术、品牌与文化的完全融合,这趟工程几乎耗尽20世纪的时间才完成,然而再也无法回头的关键时刻是:1998年4月盖普卡其裤的企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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