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 Km/H 高速的惨烈(3)

让身体飞 作者:王若虚


 

和郑湘云谈了一年多,她的很多脾性程让都是摸清楚了的:居高临下鄙视小四是一项,反对自家男人见义勇为是另一项。

比如追截三菱EVO事件之后过了快半年,有次程让在市区办事,路上又偶遇一起车祸,肇事车辆又是逃逸,不过跑得很快,程让路过时早没影了,地上留下一个受伤的中年人和一小撮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按照当时很多社会新闻报道的残酷教训,这样的场面虽然需要人道主义伸出援手,但搞得不好人家就会以为是你肇事的,人道主义就成了做贼心虚,做了好事还可能赔钱。

可程让还是脑子一热,把伤者弄上了车开到医院。

“脑子一热”不是他的自我感受,是郑湘云事后批评他时的论断。当年两人相识是因为那次70Km/H事件,郑湘云知道前因后果,觉得程让当时的做法是对的,该追,但也只限于在那种“责任过失极为明显”的前提下——但是假如遇到事故责任不明显、又没目击证人的情况下,真是死也不愿意让自己的男人去冒险救人。

郑湘云就是这种很实际的人,你说她小市民也好,说她世故稳重也罢,总之她在这件事情上也是很有道理的。她当时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程让,我不是不让你学雷锋,问题是,雷锋叔叔是能做很多好事的,为啥?因为他不怕。他是部队里的人,身后有上级组织会帮他调查清楚事实真相。你呢?难道你钱多么?还好这次是市区,交警抓到了肇事车辆,给你一个清白。万一下次是没有摄像头的地方呢?你找谁给你一个公道……”

就这样给自己男友洗了半天脑子,程让终于吃不消,说:“我明白了,以后见义勇为会量力而行。”

当然,这只是缓兵之计。后来程让在路上遇到能帮忙的,终究还是会挺身而出的。郑湘云到目前为止都生活在平静安和的生活里,最大的波澜不过是那次奥迪A6的包养,抑或女生之间的小小纠纷。她永远也不会明白程让的成长经历:他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和他关系很要好的同桌在放学路上死于车祸,死于他的面前。

那时程让年少气盛,或者说冲动的意志远高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居然打算骑自行车去拦截那辆命案在身的东风大卡,结果只勉强看到肇事车屁股上的车牌号,也算不虚此行。等到他骑车掉头回到事故现场,虽然也有围观的看客,但是不少群众都在看护着重伤的同桌,还有人站到路中央叫车。最后是一个好心的出租车司机和几个路人跟程让一起把同桌送到医院抢救,鲜血染红了车内,司机却毫不在意,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就走了。那几个路人还凑资垫了急诊费——因为那时医院也没现在这么狮子大开口。

尽管同桌终于还是死了,但从那之后,程让就有了见义勇为、拔刀相助的习性。

只是谁也不曾想到,若干年前这还是一个好习惯,若干年之后的今天,这却成了最坏的毛病。有时候他在等红灯的时候,看到前面车子的后备箱盖没盖好,好心下车过去提醒人家,结果那车主大概以为他是打劫的或者要饭的或者发小广告的,死活不肯拉下车窗玻璃,红灯一跳绿立马像F1大赛发车一样一溜烟窜走了,剩下程让像个傻逼一样留在原地,还要被自己后面的其他车主摁喇叭催命,同时被骂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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