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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话中国植树节

老俗事 作者:周简段


近百年来,在许多有识之士的倡导下,再加上外来影响,历届政府都制定了鼓励植树造林的政策,使我国近代植树造林事业有所发展,还确立了全国性的植树节。

晚清时期,光绪皇帝于光绪二十三年、二十九年、三十二年颁布了号召植树造林的上谕。宣统元年,清政府制定了《推广农林简明章程》,要求“或官办或民办或官民合办”,植树造林,“振兴林业”。德国人强租胶州湾后,在青岛建设苗圃、林场,于市区、水源、风景、公路等处大规模植树造林。光绪年间,广东嘉应(今梅县)人杨亮生发起成立自西股份公司,种植松、杉、竹等树木和橘、橙等果树;华侨何麟书在海南岛创办琼安公司,引进南洋橡胶树苗,营造橡胶林。这是我国民族资本经营产业化林业的开端。

进入民国以后,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颁布《造林奖励条例》,其中,宣布以每年的清明节为植树节。植树节起源于美国,后来许多国家纷纷仿效。但中国国土辽阔,南北各地温差较大,四月五日左右的清明节,北方气候较寒,仍可植树;而南方气候较暖,草木已萌发,树苗一经移栽,有碍成活,于生长亦不利。所以,植树节定于清明节确有不妥,许多人士纷纷提出另择佳日。国十八年,国民政府中有人提议:孙中山是领导推翻几千年封建帝制、创立民国的伟人,名垂千古,以他的逝世纪念日三月十二日定为植树节,无论在意义上或时令上均甚合宜。这一提议顺利通过。1930年3月12日,国民政府要员齐集南京中山陵,举行了首次“国父逝世纪念植树节仪式”。

植树节的确立及其他措施推进了植树造林事业的发展。在官办方面,如国民政府农林部于四十年代设立了五处水源林区,营造水源林约三万余亩;在民办方面,如陕西榆林、靖边地区的农民自发种植了旱柳、沙柳防沙林带,吉林白都纳(今扶余)、辽宁康平的农民种植了杨、榆树农田防护林,直隶遵化沙河上游的农民种植了防洪林带。据国民政府农林部的档案资料,截止民国三十五年,全国各省共植树近十四亿株。但在动荡的民国时期,植树造林事业总体上仍很落后。

新中国的植树造林成就巨大,举世瞩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79年确定3月12日为植树节。已行之全国,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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