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债》第二章 以物易物的谬误(16)

债:第一个5000年 作者:(美)大卫·格雷伯


神庙当权者使用这一体系记录债务(租金、费用、贷款……),以银子为单位。实际上,银子就是货币。而且银子是以未经铸造的银块形式流通,用斯密的话说就是“未加工的银条”。在这一点上,他是对的,但这也几乎是他的叙述里唯一正确之处。原因之一在于,其实银子并不怎么流通。大部分银条都被储存在神庙和宫殿的金库里,其中的一些银条在严密的保护之下,在金库里保存了几千年。要想把银条铸造成标准的形状和重量、在上面添加印章标记、建立官方体系来保证银块的纯度,这些都很容易做到,因为相关的技术已经存在。但是人们都认为没有必要这么做,理由之一是尽管债务用银子计算,但是它们并不需要用银子偿还--事实上,一个人几乎可以用自己拥有的任意一种东西还债。如果一个农民欠神庙或政府的钱,或者欠某些神职人员或政府官员的钱,他常用大麦来还债。因此,确定银子和大麦的兑换比例才至关重要。即使没有大麦,债户也完全可以用山羊、家具或天青石来还债,债主同样会接受。神庙和政府都是庞大的行业组织,几乎任何东西都能在其中发挥作用。

在美索不达米亚城市中出现的市场里,商品价格也使用银子来计算。除了那些由神庙和政府完全控制的商品之外,其他商品的价格倾向于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波动。但即使在市场里,我们所掌握的证据也表明,大多数交易是以信贷为基础的。只有少数几类人在交易中使用银子,商人(他们有时候为神庙工作,有时候独立工作)是其中之一;但即使是商人,他们的大多数交易也是基于信贷进行的。普通人从“啤酒女”(本地的旅店老板)手中购买啤酒。同样地,他们购买啤酒采用记账的方式,然后在丰收的季节用大麦或者他们拥有的其他东西来销账。

现在,有关货币起源的传统故事已经土崩瓦解。一个历史理论被如此绝对、如此系统化地驳倒,这是非常罕见的情况。在20世纪的最初几十年间,所有的证据都已齐备,准备改写货币的历史。在前文列举的鳕鱼干的例子里,我曾经引用过米切尔-英尼斯的话;1913年和1914年,他在纽约的《银行法日报》上发表了两篇文章,奠定了改写货币历史的基础。在这两篇文章中,英尼斯实事求是地列举出现有的经济学史依赖的错误假设,并指出人们真正需要的实际是债务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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