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债》第二章 以物易物的谬误(15)

债:第一个5000年 作者:(美)大卫·格雷伯


苏格兰的村镇也基本属于这种情况。人们走进一家酒吧,实际上无须扔下一枚搭建屋顶用的钉子才能换取一品脱啤酒。在斯密的时代,雇主经常缺乏硬币付给他们的工人;工资常常要拖延一年或者更长时间才能支付;同时,雇员们可以接受以下两种支付方式:带走一些他们自己生产的产品,或者带走一些没用完的工作材料、木头、布、绳子等。钉子事实上是雇主欠他们的工资利息。所以他们不停地到酒吧喝酒,欠下一笔账;当时机允许的时候,他们会带来一袋钉子,偿还欠款。在弗吉尼亚,法律使得烟草成为合法的清偿物。这似乎是种植业者的一种尝试,迫使商人在烟草的收获时节接受他们种植的产品,作为信用记录。实际上,不论弗吉尼亚的商人们是否情愿,他们都被法律强制变成了烟草业的中间商;这和所有的西印第安商人都被迫变成了卖糖人一样,因为他们所有富有的顾客只会带糖来清偿债务。

因此,最重要的例子,就是那些人们临时采用信贷体系的例子。这是因为,实际的货币--金币和银币供应短缺。但对于传统版本的经济学历史而言,最具冲击力的地方来自于记录的文字,首先是埃及的象形文字,然后是美索不达米亚的楔形文字。这两种文字记录的出现,将学者对于书面记录历史出现的时间认知提前了将近3 000年。在斯密生活的时代,人们认为书面记录历史最早出现于荷马生活的时期(约公元前800年),现在这一时间被提前到约公元前3500年。这些记录清晰地显示,和前文所举的例子相同的信贷体系的出现,要比铸币的发明早几千年。

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信贷体系记录是最完整的,留存的信息要多于古埃及的法老文明(留下的记录看上去大同小异)、中国的商朝文明(人们知之甚少),或者印度河流域文明(人们对其一无所知)流传下来的信贷体系信息。而人们恰好非常了解美索不达米亚,因为绝大多数楔形文字记录的信息,本质上都是金融信息。

在苏美尔人的国家中,最显著的标志是成群的神庙和宫殿的综合体。在其中就职的人员数以千计:牧师和官员、在他们的作坊中干活的手工业者以及在他们的庞大的庄园中干活的农民。虽然古代的苏美尔人一般都被归入数量众多的独立城邦中,但是到了大约公元前3 500年,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帷幕徐徐拉开之时,神庙的管理者们似乎已经发展出了一套单位统一的会计体系。实际上,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体系至今仍存在于我们左右,因为正是苏美尔人发明了“打”这个计量单位,并创造了24个小时为一天的计时法。他们最基本的货币单位是银锡克尔。人们规定,重量等于1锡克尔的银,等价于1戈,即1蒲式耳大麦。1锡克尔等于60米那斯,1米那斯等于一份大麦--计算的原理是一个月有30天,神庙的劳动者每天的报酬是两份大麦。从这个意义上很容易看出,“货币”不可能是商业交易的产物。它实际上是由当权者创造的,为了记录资源的分配,便于将物品在部门之间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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