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债》第六章 性与死亡的游戏(23)

债:第一个5000年 作者:(美)大卫·格雷伯


我不想给读者留下这样的印象:我这里所介绍的例子,都是只在非洲才有的现象。无论在哪里,只要人性经济开始和商业经济(尤其是带有先进的军事技术和对人类劳动力无止境的需求的商业经济)接触,同样的事情就会发生。

在整个东南亚,尤其是在那些生活在大国边缘的山地或者岛屿的居民中,也能发现几乎一模一样的情况。正如研究这些地区的最好的历史学家安东尼·里德(Anthony Reid)早已指出的那样,整个东南亚劳动力的组织形式中,最重要的一种就是通过债务束缚的关系完成的。

即使在相对简单的社会,金钱几乎还未渗透进去,也有着耗费不菲的仪式需求--比如支付婚姻中的聘礼以及当家庭成员去世时,请屠夫屠宰水牛的费用。人们普遍认为,对这种仪式的需求,是穷人欠下富人债务最常见的原因……

例如,从泰国到苏拉威西岛(Sulawesi)都有这样的实例:一群贫穷的兄弟向一个富人求助,请求富人支付其中一人的婚礼费用。尽管富人在支付费用后,将被称为他们的“主人”,但是这更像是资助人和受助人的关系:那些兄弟可能有义务偶尔去做一些奇怪的工作,或者在富人需要装点门面时去充当他的随从--但并没有更多其他的要求。但是,严格地说,穷人兄弟们的孩子归富人所有;并且,“如果保证人不能履行义务,富人也能要回穷人的妻子”。

在其他地方,我们也能听到和非洲相似的故事--农民以自己或自己的家人作抵押,或者甚至因赌博而沦为奴隶;很多王国在惩罚时总是采取高额罚款的形式。“当然,经常有人拿不出这笔罚款;而被宣告有罪的人,通常和由他抚养的人一起,变成统治者的奴隶,或者变成贷方的奴隶,或者变成那些替他缴纳罚款的人的奴隶。”里德坚持认为,这种情况一般是相对无害的--事实上,有时候穷人可能就是为了变成某些富有的赞助人的债户而借钱,因为在年景不好的时候,赞助人将为自己的债户提供食物、住所、妻子。很明显,这并不是“奴隶”这个词一般的含义。除非赞助人决定把自己的一些受抚养人,送到某些自己的债主那里--他们住在满者伯夷(Majapahit)或特尔纳特(Ternate)等遥远城市;然后,那些受抚养人可能发现自己和其他的奴隶一样,在某些贵族的厨房或辣椒种植园中辛苦劳作。

指出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因为奴隶交易的一个影响,就是让那些并不生活在非洲的人产生一种印象,认为那片大陆只有无可救药的堕落和野蛮--对于生活在那里的人们来说,这种印象将给他们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在这里,我们不妨看一个和非洲的情况完全相反的例子:巴厘岛,著名的“万庙之岛”--这个岛的照片经常出现在人类学教材和旅游手册上,仿佛岛上的住民全都是性格沉静、喜欢幻想的艺术家,他们每天都把时间花在摆放鲜花和练习花式舞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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