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对腐败官员的惩罚(14)

双重悖论:腐败如何影响中国的经济增长 作者:(美)魏德安


总之,改革的深化为腐败不断创造新的条件,中国政府的反腐工作似乎已不足以大幅降低总体腐败程度,但成功地控制了腐败态势,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虽然不可能根据被逮捕官员的比例衡量中国反腐工作的成效,但可以公开获取的案件数据表明,每年都有大量的官员被逮捕,而且很多人遭到了严厉惩罚。我以一个由4 000 起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组成的数据库为基础进行分析,得出的结果表明,不仅“小苍蝇”会面临惩罚,就连那些高级别官员、高级别管理人员和金融官员也无法逃避惩罚,每年很多人因腐败而锒铛入狱,还有数百人被执行死刑。即使那些级别非常高的官员也会被判处入狱或者被判处死刑。中国绝对不属于盗贼统治的国家,因为在盗贼统治的国家中腐败不受任何节制,肆意扩散,只有那些得罪了级别最高的官员的人,才有可能面临惩罚。而在当代中国,情况却不是这样,腐败官员仍然面临着一定的风险,甚至有可能为腐败行为付出生命代价。因此,中国的反腐工作对腐败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这种遏制作用在其他腐败猖獗的国家中可能是失效的。因此,腐败不断加剧与经济持续增长能够并存的一部分原因在于腐败寄生于经济改革,随改革而演变,改革催生的高速经济增长为腐败的持续存在提供了养分。另一部分原因在于尽管腐败态势恶化,反腐工作至少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防止了腐败失控,否则,腐败可能会对中国经济体的活力产生更加严重或明显的削弱作用。

我在本书伊始曾提到,后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象:一种是经济奇迹,另一种是腐败猖獗。但这两种景象都不是虚假的,相反,中国的经济增长幅度很大,而且毛泽东时代的那种低级别的、隐秘的腐败逐渐演变成了猖獗的、高级别的腐败。因为经济学家曾经预测腐败与经济增长率之间呈负相关,所以这两种景象看起来似乎相互矛盾。如果经济学家是正确的,那么为什么中国经济能在腐败问题加速恶化之际实现快速的增长呢?

一种简单的回答就是,虽然基于计量经济学视角的研究结果表明,总体上来看,腐败问题的恶化会拉低经济增长率,但更加深入地分析案例后发现,某些国家的腐败是发展型腐败,这种腐败有利于各派政治力量建立起一个能够促进经济增长的发展型联盟,从而在经济建设过程上实现成功,东亚一些发展中国家就是这种情况。由于发展型腐败往往具有高度结构化的属性,深深地根植于政治进程之中,所以并不像盗贼统治国家里那种公然的掠夺性腐败那么明显。因此,大多数人基于计量经济学视角分析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状况时,往往会低估这类腐败的普遍性和严重性。强劲的经济增长态势,再加上这类腐败隐藏得深,所以腐败的现实很可能被掩盖住,误导观察者相信这类腐败是良性或无害的。此外,因为发展型腐败与经济快速增长并存的国家的数量远远比不上那些盗贼统治与经济衰败并存的国家,所以一些经济学家提出腐败与经济增长负相关的观点也不令人惊讶。理解了这一点,我们便可以把中国的腐败加剧与经济增长并存的情况视为一个例外。而且,事实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中国的确是个例外,因为与那些腐败程度类似的国家相比,中国的年均经济增长率的确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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