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马克思对经济学的革命(2)

一篇读罢头飞雪,重读马克思 作者:韩毓海


马克思的另一个伟大之处在于,他比迄今为止任何一位经济学家都懂历史。在他看来,16 世纪地中海地区极端活跃的融资活动使得“金融”从各行各业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支配性的领域,而这划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历史时代—资本自我增值的时代。按照马克思的这种观察,把债务打包成“信用凭证”进行买卖就绝非米尔顿·弗里德曼的了不起的发明,因为早在16 世纪意大利皮亚琴察交易会上,这种把国王的债务打包成信用券进行买卖的交易,即“债券”交易,就已经非常流行了,而在马克思看来,这也正是资本主义本质性的东西。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弗里德曼的理论实际上只不过是在重复一些陈俗老套罢了。

问题并不在“市场经济”—那只不过是一个18 世纪的陈腐话题,问题在信用的垄断和滥用即“资本主义”—这才是自19 世纪以来支配世界和人类经济活动的真正力量。由于看不懂马克思,后来的经济学家就不可避免地要把一种流行了500 年的东西当作“新发明”来反复地重新倡导,并徒劳地采用18 世纪苏格兰手工业行会的语言,叙述资本主义的世界,而这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20 世纪30 年代,奥地利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其实就像1787 年被任命为苏格兰海关和盐税专员的亚当·斯密一样,他们正是因为憎恨“债务型国家”—而绝非一般意义上的政府和国家,方才热烈地倡导自由市场和市场经济,因为哈耶克所憎恨的当时的奥地利政府与斯密笔下的英国汉诺威王朝统治者一样,都迷信依靠借债、发债维持财政和经济活动。因此,如果离开了对“债务型国家”的憎恨,我们就完全不能理解他们对于“反国家的市场经济”的倡导与呼吁。但是,弗里德曼与斯密和哈耶克的出发点都不同,弗里德曼不但是“债务型国家”的积极拥趸,他更是故意混淆了“贸易自由”与“金融自由”之间的根本区别。由于这种致命的混淆,弗里德曼的政策起初使美国的金融机构获得了空前的自由,随后则使美国的债务绑架了世界经济,最终世界经济就这样被美国的债务拖着滑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但今天的经济学家们似乎根本不在乎斯密、哈耶克与弗里德曼之间这种本质性的区别,而只是说:所有的“西方经济学”都是与马克思对立的,并简单地把经济学所面对的问题归结为“政府与市场”这种极为幼稚的问题。实际上,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

从西方来的,当前的学院分科体系将经济学分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这是完全说不通的。斯密、哈耶克与马克思在反对“债务型国家”这一点上,起码是高度一致的,但也正是在这一点上,弗里德曼与上述三人是完全对立的。

真正把经济学大师们分开的东西并不是他们对待政府或市场的态度,而是他们对待资本、金融和债务的态度。在这方面,马克思恰是一个真正的标杆,《资本论》则划出了完全不同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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