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过去的丈夫与妻子(11)

婚姻史 作者:(加)伊丽莎白·阿伯特


社会流动性也决定着嫁妆的多少。下嫁的托斯卡纳女子(例如,从商人家庭嫁到农民家庭)得到的嫁妆通常比“上嫁”(如从农民家庭嫁到专业人士家庭)的女子多。波提切尼认为,这是因为父母想要女儿过上与自家条件类似的生活。与嫁妆较少的女子相比,嫁妆多的女孩有可能生更多的孩子,因为她们的生活条件更好。

不过,嫁妆制度也引发了许多悲剧。社会重男轻女的习气导致父母认为女儿是家庭财富的消耗者,结果,因为得到的嫁妆低于一般水平,无数不受父母喜爱、缺乏魅力、残疾、孤立或者不那么幸运的女孩子嫁给了不适合自己的丈夫或者进了修道院。

在殖民时代的北美洲,因为适婚女子的缺乏,嫁妆就显得没有那么重要。例如,17世纪的新法兰西,每三千人中的男女比例是5∶1,而且许多女性是修女。虽然有的毛皮商人、探险者和殖民者的仆役与当地女子保持性关系,而且少数人娶了她们,大多数单身汉还是面临无妻可娶的风险,因此,法王路易十四及财政大臣让-巴普蒂斯特·柯尔贝尔推出了一个项目,把健壮的年轻女子送到新法兰西,让她们与殖民者结婚。本章为大家介绍了737名“国王之女”,大部分人的年龄在15岁到近30岁之间,来自城市地区。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孤儿,在巴黎总收容院长大,院方训练她们的家务技能,使其可以在中产阶级的家庭中工作或者嫁给需要这样的妻子的男性。6%的“国王之女”来自没落贵族或者破产的资产阶级家庭,她们受到了项目的欢迎。项目的管理者塔隆在写给财政大臣柯尔贝尔的报告中说:“其中有三到四个出身高贵、品质优良的姑娘,如果她们能与殖民地的官员联姻,将会很有帮助,因为除此之外使他们对国家保持忠诚的途径只有授以职位和领地。”在法国,有一群出身良好、健康性感的女性自愿嫁给这样的殖民地官员,她们富有冒险精神,认为与旧法兰西相比,在新法兰西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

“国王之女”的嫁妆相当重要而且必不可少:社会高层家庭出身、希望嫁给军官的妇女,得到的嫁妆最少50里弗,最多可以达到3000里弗,而且婚礼还需要更多的精美服饰(皇室国库会为这些淑女提供最多100到200里弗的服装资助)。例如玛格丽特·查伯特·德·拉·加雷和朱迪斯·德·马特拉斯,她们每人的基本嫁妆就达到了3000里弗。玛格丽特和雅克·杜·麦斯尼尔-欧瑞上尉结了婚,朱迪斯嫁给一位叫做查尔斯-皮埃尔·勒·加多的领主。凯瑟琳·德·巴鲁则带着1000里弗的嫁妆和另一位叫做让-巴普提斯特·莫林·德·巴勒罗歇的领主结了婚。

“国王之女”收到的嫁妆还包括家常穿用的衣物和一些有用的小东西,例如针线、剪刀、别针、一把梳子、长袜、手套、一顶无边帽,还有2里弗零花钱和(多少取决于皇家金库的收入)50里弗用来为新家购置物品。

至少95%的“国王之女”都结了婚,而且看起来过得不错,她们成功地适应了加拿大冬季的严寒。观察家们赞美她们的家庭、行为举止和多产——大约90%的人都生了孩子。十年过去,新法兰西地区的性别不平衡现象大有改观,结婚率上升。“国王之女”计划后来中止了,它的成功大部分要归功于计划推行者把殖民者中在军队服役的单身汉和嫁妆丰厚、在操持家庭方面训练有素的女子巧妙配对的苦心,而且他们特别考虑到了让来自相似社会阶层的人联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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