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书是指一种形体方正、笔画工整的正体书法,也称“正书”或“真书”。根据辞书解释,楷字的涵义是“模也、式也、法也”;模为模范,式是式样,法即法则,这就表明了楷书是字体中按照法则书写的楷模。楷书自汉隶书减省波磔而成之后流传至今,一切正式庄重的场合都要用楷书。楷,本义是楷树,俗称黄连木。相传楷树的枝干疏而不屈,因此比喻刚直,又引申为法式,典范之意。在唐代以前,楷书泛指为楷法,意思是规范的字体。楷书最早见于魏时,而其创始人和年代,据晋卫恒的《四体书势》记载:“上谷王次仲善隶书,始为楷法。”北朝王习情的《文字志》中则说:“王次仲……建初(后汉章帝)中,以隶草作楷法,字方八分,立有楷模。”唐李阳冰又说:“王次仲制八分,钟繇谓之章程书(汉隶)。”以上诸说,虽不一致,但有着相同的一点,即楷书的形体主要是在隶书基础上演变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