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简介赵秉志,男,1956年生,河南南阳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1987年)。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0——1991年)。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刑法研究所副所长暨台湾法律问题研究所副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等职。1988年至1997年间,应邀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修改小组成员,参与中国刑法典的修改工作。1991年被国家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定为首届“全国十名杰出青年法学家”。1997年被国家人事部首批评为“百千万人才工程”跨世纪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999年被教育部评定为跨世纪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主持或参与主持国家、部委级科研项目和与香港、日本、法国的合作研究项目20多项。论著曾20余次获得国家级、部委级或院校奖励。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刑事立法、中国区际刑法、国际刑法。代表性论著主要有:《犯罪主体论》(1989年)、《刑法研究系列》(5卷本,1996——1997年)、《香港刑法学》(主编,1997年)、《中国内地与澳门刑法分则之比较研究》(主编,1999年)、《海峡两岸刑法总论比较研究》(主编,1999年)、《新刑法教程》(主编,1997年)、《新刑法典分则实用丛书》(25本,主编,1998——1999年)、《刑法争议问题研究》(主编,1996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