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说明 《俗语词典》自1994年面世以来,深受广大读者欢迎,先后印刷了四次。为了更好地为广大读者服务,发挥词典的作用,我们对本词典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增加俗语数量。词条由原来的一万三千余条增加到一万九千余条,新增俗语仍以近现代为主,适当增加了一些古代俗语。 二、删去原词典中相同或相近的俗语用例。一般只保留一个例句,个别的保留两个例句,使词典更加精练。 三、把俗语条目分为“主条”、“副条”和“也说”三个层次。“主条”是指一个俗语群的代表词条或独立的词条,有注音,有释义,有例句;“副条”是指俗语群中与主条意义大致相同的词条,一般排在主条之后,用“又说[……]”表示,因首字字音相差很大而不能直接排在主条之后的副条,则按音序单独出条,释义省作“义同‘……’”;“也说”是指与“主条”或“副条”意义完全一样,只是在用字上有少许变化的词条,附在“主条”或“副条”例句之后,用“也说‘……’”表示,不出例句。 四、书中所用例句,均有出处,并标明作者名、书名及页码。 五、在注音方面,按照国家教委和国家语委公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进行了大胆实践,每条俗语的注音都采用“分词连写”的形式。 此次修订,得到商务印书馆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得到编辑室主任张万起先生、周洪波先生的真诚帮助,责任编辑金欣欣、马志伟先生更是付出了许多辛劳,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俗语词典》出版以来,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关爱,有的读者还来信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在此深表谢意。希望广大读者对《俗语词典》修订本继续给予关爱,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今后进一步修订完善。编 者 2002年10月于北京语言大学 内容提要: 本书共收常用俗语一万九千余条,条目众多;每条的释义之后都配有一至两个例句(例句均有出处),资料性强。书中每个条目的注音都惯彻国家规定,按分词连写原则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