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明先生,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EMBA)硕士,现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核保师,兼任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和中国海商法协会海上保险委员会主任,并被聘为大连海事大学的兼职教授、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专家委员会委员、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中国船级社协会常务理事和中国船级社船舶入级委员会委员。王海明先生1978年进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直从事海上保险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船舶保险部总经理,船舶、货物运输险部总经理等职;经办的各类水险案件上千件,具有十分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海商法的理论研究上也有相当深的造诣,为我国《海商法》的出台做过积极的贡献;起草并主持修订的198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船舶保险条款》一直被我国保险市场作为标准条款使用至今;在《中国保险》、《远洋运输》、《中国海商法年刊》与《中国海商法协会通讯》等刊物上发表过数篇有关共同海损、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