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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

定 价:¥19.80

作 者: 卢梭
出版社: 陕西人民
丛编项:
标 签: 外国政治

ISBN: 9787224074987 出版时间: 2006-05-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8开 页数: 197 字数:  

内容简介

  公认的十八世纪最伟大的、最深远地影响了历史的作品是哪几部?人们可以很轻易地说出亚当·史密斯的《国富论》、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本身是自恰的政治理论专著。它自始至终只扬弃了一种体制:专制政府。按卢梭的话,这就是那种蔑视法律把个体的权力高于主权者之上的体制。其他的体制,卢梭仅仅论述了它们合法的自然依据。从直接民主制、贵族代议制到君主立宪制,统治的根据必须是人民主权,其真正表达就是法律。卢梭并进而把任何真正依法而治的政体统称为共和政体。《社会契约论》是世界政治法律学说史上最重要的经典之一,是震撼世界的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号角和福音书。它阐述的许多原则原理不仅在革命之初被载入法国《人权宣言》等重要文献中,在革命后的长时期里成为资产阶级的政治法律制度的基石。卢梭的思想对后世思想家们理论的形成有重大影响。

作者简介

  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让·雅各·卢梭)(1712.6.28——1778.7.2)是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认为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政府和官吏是人民委任的,人民有权委任他们,也有权撤换他们,直至消灭奴役压迫人民的统治者。这就是人民主权思想。在哲学上,卢梭主张感觉是认识的来源,坚持“自然神论”的观点;强调人性本善,信仰高于理性。在社会观上,卢梭坚持社会契约论,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主张自由平等,反对大私有制及其压迫;提出“天赋人权说”,反对专制、暴政。在教育上,他主张教育目的在培养自然人;反对封建教育戕害、轻视儿童,要求提高儿童在教育中的地位;主张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反映了资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从封建专制主义下解放出来的要求。【注】:自然神论认为虽然上帝创造了宇宙和它存在的规则,但是在此之后上帝并不再对这个世界的发展产生影响。但是卢梭抛弃了他自己的孩子,因为他觉得凭自己的经济情况无法抚养自己的孩子,把他们送到育婴堂让国家培养是对孩子的最好安排。这一点在《悲惨世界》中也被雨果反复嘲笑挖苦。而他自己的《忏悔录》也极内疚地提到了这一点。他的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等。卢梭1712年6月28日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卢梭的祖父原是法国新教徒,因躲避宗教迫害于16世纪中期来到瑞士。父亲是钟表匠,技术精湛;母亲是牧师的女儿,颇为聪明,端庄贤淑。母亲因生他难产去世。他一出生就失去了母爱,他是由父亲和姑妈抚养大的。比他大7岁的哥哥离家出走,一去不返,始终没有音讯。这样,家里只剩下他一个孩子。卢梭懂事时,知道自己是用母亲的生命换来的,他幼小的心灵十分悲伤,更加感到父亲的疼爱。他的父亲嗜好读书,这种嗜好无疑也遗传给了他。卢梭的母亲遗留下不少小说,父亲常常和他在晚饭后互相朗读。每读一卷,不一气读完是不肯罢休的,有时通宵达旦地读,父亲听到早晨的燕雀叫了,才很难为情地说:“我们去睡吧,我简直比你还孩子气呢。”在这种情况下,卢梭日复一日地读书,无形之中养成了读书的习惯,渐渐充实并滋养了他年幼的心灵。在父亲的鼓励下读了许多古希腊、古罗马文学中的名人传记。7岁的卢梭就将家里的书籍遍览无余。他还外出借书阅读,如勒苏厄尔著的《教会与帝国历史》、包许埃的《世界通史讲话》、普鲁塔的《名人传》、那尼的《威尼斯历史》、莫里的几部剧本等等,他都阅读过。由于这些历史人物的典范影响和他父亲的谆谆教诲,卢梭深深体会到了自由思想和民主精神的可贵。他既有父亲的爱国血统,又以这些伟人为榜样,甚至言行之间常把自己比作那些历史中的人物。有一天,他在桌旁叙说斯契瓦拉的事迹,在座的人全都很惊讶地看到卢梭走上前去,把手放在熊熊燃烧的炉火之上,来表演斯契瓦拉的英雄壮举。这种早熟早慧的表现,正是卢梭特有天资的最初显露。

图书目录

作者前言
第一卷
 第一章 开卷之主题
 第二章 早期的社会
 第三章 强者的权利
 第四章 论奴役
 第五章 必须时时回顾原始的契约
 第六章 论社会契约
 第七章 主权体
 第八章 文明社会
 第九章 论财产权
第二卷
 第一章 主权不容放弃
 第二章 主权体不容分割
 第三章 公众的意志是否会出错
 第四章 主权的局限性
 第五章 决定生与死的权力
 第六章 论法律
 第七章 论立法者
 第八章 论人民
 第九章 论人民(续)
 第十章 论人民(续)
 第十一章 形形色色的立法体系
 第十二章 法律的分类
第三卷
 第一章 概论政府
 第二章 各种政府的组织原则
 第三章 政府的分类
 第四章 民主制
 第五章 贵族制
 第六章 君主制
 第七章 混合政府
 第八章 任何政府的形式都并非适合于所有国家
 第九章 好政府的标志
 第十章 政府滥用权力及其堕落的倾向
 第十一章 政治实体的死亡
 第十二章 主权体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力
 第十三章 续
 第十四章 续
 第十五章 代理人或代表
 第十六章 政府的制度并非契约
 第十七章 政府的体制
 第十八章 防止政府篡权的措施
第四卷
 第一章 普遍意志不可摧毁
 第二章 投票
 第三章 选举
 第四章 罗马的公众议事集会
 第五章 护民官署
 第六章 独裁
 第七章 监察法庭
 第八章 民间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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