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耀东,1967年4月生,现为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助理,南开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房地产法与房地产经济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1989年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政法系,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取得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学位;1992年6月于南开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至今;1999年9月至2001年3月于日本京都立命馆大学法学研究科攻读私法博士后期课程,研究领域:不动产法。2005年6月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专攻房地产经济与法律。已出版专著《商品房买卖法律问题专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商标保护范围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房地产法学》(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三本。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文章六十余篇。主持、参加国家、省部级及地方课题十余项。同时还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会理事,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市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天津市法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南开大学法律顾问,天津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专家委员会委员,天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研究所兼职研究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