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斌法学博士,律师,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研究员。于1982年南京大学经济系本科毕业后留校任教,自1983年首次讲授经济法课程起,从教20余年,主讲国际商法也有十余年,先后发表论文120余篇,出版各种著作20余部。主攻公司法及日本商法,先后出版《现代日本商法研究》《最新日本公司法》《日本公司法规范》《日本公司法典》译著。国际商法教科书则有独著《国际商事法律》(1996年中国青年出版社)及《国际商法新论》(2001年南京大学出版社初版、2006年第2版)。肖冰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3年至1990年就读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先后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至2003年就读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7月起任职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在《中外法学》、《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刊》等法学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著有《研究》等法学著作。彭岳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于1995年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至今在南京大学法学院讲授国际贸易法、国际商法和国际金融法,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在《武汉大学学报》、《法商研究》、《南京大学法学评论》、《涉外税务》等发表论文多篇,参与编著《中国涉外经济法与WTO国际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