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盂县人大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盂县的建立和发展过程,反映本县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力求达到思想性、科学性与资料性的统一,发挥资治、教化、存史之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二、本志贯彻法制方针,坚持依法修志,遵循宪法和法律法规进行编写。 三、本志忠实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着力记述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和人民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历史和现状,突出反映盂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 四、本志分组织机构、县人大代表、历届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人物、文献辑存共7篇42章161节。卷首设概述和纪事,卷尾设附录。 五、本志为全面反映盂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发展过程,上溯为1940年民主宪政年,下限2009年底。图片不受下限限制。 六、本志以类系事,横排竖写,篇章节目,层层相接。纪事采用编年体和纪事本末相结合的方法记述;文字记述以志为主,兼用图、表、录等形式;篇章题目一般采用惯用简称,以求简洁明快。以便于表述,有关法的名称用简称。 七、本志以第三人称采用规范化的现代语汇予以记述,采用公元纪年,纪年和相关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对人大的习惯用语文中采用约定俗成的简称。 八、本志人物包括传略、简介、名录,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个别传略人物的卒年突破下限到2010年2月。 九、本志文字叙述采用国家公布的简化字,有些包含特定含义的地名和人名使用繁体字或异体字。 十、本志的主要资料来源:一是省人大档案、县档案馆、县报、县人大档案室;二是人大老领导及有关部门和人员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