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包括一项基本会计准则和三十八项具体会计准则在内的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目前,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对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全面趋同路线图征求意见。 新的会计准则体系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目前《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并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为了保证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顺利实施,应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特别是与股权分置改革和国际金融危机相关的新问题,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国资委等国家部委相继颁布了配合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配套法规。 新的审计准则体系及其应用指南的颁布,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是深远的。为了促进这套审计准则体系的实施,财政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相应的配套法规,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行为。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法规体系与企业会计法规体系相对独立,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相关法规种类繁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执行的是财政部以及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颁布的相应法规。 我国近年来颁布的会计法规数目众多,本书只收录整理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发布的法律部、国务院以及中央部委等发布的法规,没有收录地方政府等发布的相关法规。目前,有些法规虽然没有被废止,但是应用的范围已经非常小,本书编者对此类法规采取的措施是只提供法规名称和文号。而对于当前应用广泛的会计法规,以及应用范围逐步扩大的会计法规,则给出法规以及配套法规原文。经过筛选,希望能够提供给读者一个包括企业会计法规、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和行政、事业单位法规在内的完备的会计和财务管理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