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第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扩大的历史过程,城镇化的过程也是各个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所经历社会变迁的一种反映,是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进入21世纪以来,党中央审时度势,针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强调要提高城镇化程度。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指出要“逐步推进城镇化,努力实现城乡经济良性互动”。这是中央文件中首次采用“城镇化”一词。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提出要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指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镇化是当前及今后很长一个时期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和核心战略,它有助于普及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促进社会公平,逐步缩小城乡和地区发展差距,其重大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城镇化的关键在于发展经济,但要把这一战略构想变为现实,地方政府特别是城镇财政必须发挥积极的作用。换言之,城镇化程度的提高,地方财政尤其是城市财政和小城镇财政对于实现城镇化战略越来越重要。城镇财政不仅是整个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城镇化发展的财力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