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集体林业生产力,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党中央、国务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十分重视。党的十七大将其列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深入改革试点地区考察工作。回良玉副总理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并多次召开会议,提出了许多重要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2008年4月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4月17日、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政治局分别召开会议,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深入研究。6月8日,正式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辅导读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辅导读本》深刻阐明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调整完善了政策措施,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辅导读本》的颁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改革开放30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作出的又一项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战略决策,既是我国林业改革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也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必将对我国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必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必将对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必将和耕地改革一样载入中国的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