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册

史记卷五十九 五宗世家第二十九

史记新注 作者:(汉)司马迁原著


  史记卷五十九五宗世家第二十九 盛冬铃注译 孝景皇帝子凡十三人为王,〔1〕而母五人,同母者为宗亲。栗姬子曰荣、德、阏于。〔2〕程姬子曰余、非、端。贾夫人子曰彭祖、胜。唐姬子曰发。王夫人兒姁子曰越、寄、乘、舜。〔3〕【注释】〔1〕“十三人为王”,按汉景帝共十四子,一子后继位为帝(即武帝刘彻),其余十三子封王。〔2〕“栗姬”,齐人,其子荣为景帝长子,曾被立为太子,后被废,栗姬忧惧而死。其事详见本书《外戚世家》。“阏于”,《汉书·景帝纪》、《诸侯王表》及《景十三王传》皆作“阏”。“阏”,音è。〔3〕“王夫人兒姁”,王皇后之妹。“姁”,音xū。

  河间献王德,〔1〕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为河间王。〔2〕好儒学,被服造次必于儒者。〔3〕山东诸儒多从之游。〔4〕【注释】〔1〕“河间”,汉诸侯王国名,都乐城(今河北献县东南),辖境约相当于今河北东南部献县、交河、东光、阜成、武强等地。“间”,音ji1。“献”,谥号。〔2〕“孝景帝前二年”,公元前一五五年。〔3〕“被服造次必于儒者”,《汉书·景十三王传》作“被服儒术,造次必于儒者”。“被服”,原意为穿着,此指以儒术修养其心。“造次”,仓卒,匆遽。此谓在仓促之时行为也不失儒家规范。〔4〕“山东”,战国秦汉时对崤山(在今河南洛宁北,崤,音xi2)或华山(在今陕西华阴南)以东的广大地区的习惯称呼。

  二十六年卒,〔1〕子共王不害立。〔2〕四年卒,〔3〕子刚王基代立。〔4〕十二年卒,〔5〕子顷王授代立。〔6〕【注释】〔1〕“二十六年卒”,时当汉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一三○年)。〔2〕“共王不害”,《汉书·诸侯王表》“不害”作“不周”。“共”,音g#ng,通“恭”,谥号。〔3〕“四年卒”,时当汉武帝元朔三年(公元前一二六年)。〔4〕“刚王基”,本书《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及《汉书·景十三王传》“基”作“堪”。“刚”,谥号。〔5〕“十二年卒”,时当汉武帝元鼎三年(公元前一一四年)。〔6〕“顷王授”,《汉书·诸侯王表》“授”作“缓”。“顷”,通“倾”,谥号。顷王授在位十七年,死于汉武帝天汉四年(公元前九七年)。

  临江哀王阏于,〔1〕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为临江王。三年卒,无后,国除为郡。

  【注释】〔1〕“临江”,景帝时设置的诸侯王国,都江陵(今湖北江陵),辖境约相当于今湖北粉青河及襄樊市以南,荆门及洪湖以西,长江及清江以北,四川巫山以东地区。“哀”,谥号。

  临江闵王荣,〔1〕以孝景前四年为皇太子,四岁废,〔2〕用故太子为临江王。

  【注释】〔1〕“闵”,谥号。〔2〕“四岁废”,事在景帝前七年(公元前一五○年)冬。刘荣被废是因为其母栗姬骄妒无礼,触犯了景帝。

  四年,〔1〕坐侵庙壖垣为宫,〔2〕上征荣。荣行,祖于江陵北门。〔3〕既已上车,轴折车废。江陵父老流涕窃言曰:“吾王不反矣!”〔4〕荣至,诣中尉府簿。〔5〕中尉郅都责讯王,〔6〕王恐,自杀。葬蓝田。〔7〕燕数万衔土置冢上,百姓怜之。

  【注释】〔1〕“四年”,时为景帝中三年(公元前一四七年)。〔2〕“庙”,据《汉书·景帝纪》,当为太宗庙。太宗即汉文帝。景帝前元年曾下诏命郡国诸侯皆为文帝立太宗之庙。临江国的太宗庙在江陵。“壖垣”,宗庙或宫殿墙外的又一道短墙。“壖”,音ru2n。〔3〕“祖”,远行动身之前祭祀路神,以祈一路平安。〔4〕“反”,通“返”。〔5〕“中尉”,官名,掌管长安治安,为列卿之一,秩中二千石,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一○四年)后改称执金吾。“簿”,本指狱辞文书,即起诉状。此处用作动词,谓对簿,即司法官员据簿讯问,核对事实,受审者一一作答。〔6〕“郅都”,杨(今山西洪洞)人,景帝时官中尉,执法不避贵戚,号称“苍鹰”。后因逼迫刘荣致使自杀一事触怒景帝母窦太后,终于获罪被杀。详见本书《酷吏列传》。“郅”,音zhì。〔7〕“蓝田”,汉县名,属京兆尹,故治在今陕西蓝田西。

  荣最长,死无后,国除,地入于汉,为南郡。〔1〕【注释】〔1〕“南郡”,本秦郡名,汉初沿设,景帝前二年改为临江国,至是复为南郡。

  右三国本王皆栗姬之子也。〔1〕【注释】〔1〕“本王”,始封之王。

  鲁共王余,〔1〕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淮阳王。〔2〕二年,吴楚反破后,〔3〕以孝景前三年徙为鲁王。好治宫室苑囿狗马。〔4〕季年好音,〔5〕不喜辞辩。为人吃。〔6〕【注释】〔1〕“鲁”,汉诸侯王国名,都鲁(今山东曲阜),本秦薛郡地,辖境约相当于今山东曲阜、滕县、泗水一带。〔2〕“淮阳”,汉诸侯王国名,都陈(今河南淮阳),辖境约相当于今河南淮阳、太康、柘城、鹿邑等地。〔3〕“吴楚反”,景帝前三年(公元前一五四年)朝廷采纳晁错的建议,削减诸侯王封地以强本弱枝,巩固中央政权,吴王刘濞(音p@)、楚王刘戊约连胶东王刘熊渠、胶西王刘卬、淄川王刘贤、济南王刘辟光、赵王刘遂等起兵对抗,史称“吴楚七国之乱”,后被汉将周亚夫等讨平。其事详见本书《孝景本纪》、《绛侯周勃世家》及《袁盎晁错列传》中的有关记载。〔4〕“苑囿”,畜养禽兽,种植花木,建有宫殿,以供帝王游观行猎的园林。〔5〕“季年”,晚年。〔6〕“吃”,口吃,说话结巴。

  二十六年卒,〔1〕子光代为王。初好音舆马;晚节啬,〔2〕惟恐不足于财。

  【注释】〔1〕“二十六年卒”,时当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一二九年)。〔2〕“晚节”,晚年。按,刘光死于武帝征和四年(公元前八九年),谥“安”。

  江都易王非,〔1〕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汝南王。〔2〕吴楚反时,非年十五,有材力,〔3〕上书愿击吴。景帝赐非将军印,击吴。吴已破,二岁,徙为江都王,治吴故国,〔4〕以军功赐天子旌旗。元光五年,〔5〕匈奴大入汉为贼,非上书愿击匈奴,上不许。非好气力,〔6〕治宫观,招四方豪桀,〔7〕骄奢甚。

  【注释】〔1〕“江都”,景帝时设置的诸侯王国,都广陵(今江苏扬州市),辖境约相当于今江苏长江以北,射阳湖西南,仪征以东地区。〔2〕“汝南”,汉郡名,治所在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辖境约相当于今河南颍河、淮河之间地以及安徽茨河、西淝河以西地。〔3〕“材力”,膂力,勇力。〔4〕“国”,此谓国都。“吴故国”,即广陵。〔5〕“元光”,汉武帝年号。元光五年为公元前一三○年。〔6〕“好气力”,谓喜好使气任力。据《西京杂记》载,刘非轻捷有力,能超越七尺高的屏风。〔7〕“桀”,通“杰”。

  立二十六年卒,〔1〕子建立为王。七年自杀。〔2〕淮南、衡山谋反时,〔3〕建颇闻其谋。自以为国近淮南,恐一日发,为所并,即阴作兵器,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载天子旗以出。易王死未葬,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4〕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5〕及淮南事发,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6〕建恐,因使人多持金钱,事绝其狱。而又信巫祝,使人祷祠妄言。建又尽与其姊弟奸。〔7〕事既闻,汉公卿请捕治建。天子不忍,使大臣即讯王。王服所犯,遂自杀。国除,地入于汉,为广陵郡。

  【注释】〔1〕“立二十六年卒”,时当武帝元朔元年(公元前一二八年)。〔2〕“七年自杀”,时当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一二一年)。〔3〕“淮南”,指淮南王刘安。安为高祖子淮南厉王刘长之子,文帝前十六年(公元前一六四年)嗣位。当时淮南国辖境约相当于今安徽淮河以南,巢湖及肥西以北,塘河以东,凤阳、来安、和县以西地区;都寿春,即今寿县。“衡山”,指刘安之弟衡山王刘赐。赐初封庐江王,景帝前四年(公元前一五三年)徙封衡山,辖境约当今安徽淮河以南,霍丘及六安市以西地,并包括河南固始;都六,在今六安市北。刘安、刘赐于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一二二年)因谋反事败自杀,封国都被撤销。详见本书《淮南衡山列传》。〔4〕“说”,音yuè,通“悦”。“淖”,音zhu$,一说音n4o,姓。〔5〕“服舍”,服丧期间的住处。〔6〕“党与”,同党,同伙。〔7〕“姊弟”,此谓姐妹。按,刘建淫乱暴虐事《汉书·景十三王传》记载较详,可参看。胶西于王端,〔1〕以孝景前三年吴楚七国反破后,端用皇子为胶西王。端为人贼戾,〔2〕又阴痿,〔3〕一近妇人,病之数月。而有爱幸少年为郎。〔4〕为郎者顷之与后宫乱,端禽灭之,〔5〕及杀其子母。数犯上法,〔6〕汉公卿数请诛端,天子为兄弟之故不忍,而端所为滋甚。有司再请削其国,〔7〕去太半。〔8〕端心愠,遂为无訾省。〔9〕府库坏漏尽,腐财物以巨万计,终不得收徙。令吏毋得收租赋。端皆去卫,〔10〕封其宫门,从一门出游。数变名姓,为布衣,〔11〕之他郡国。

  【注释】〔1〕“胶西”,汉诸侯王国名,都高密(今山东高密西南),辖境约相当于今山东胶河以西高密县地。“于”,谥号。〔2〕“贼戾”,阴险凶狠。“戾”,音lì。〔3〕“阴痿”,即今所谓阳痿。〔4〕“郎”,郎官,天子或诸侯王的侍从。〔5〕“禽”,通“擒”。〔6〕“数”,音shu^,屡次。〔7〕“有司”,主管有关事务的官员。“削其国”,汉制,诸侯王犯罪或有过失,朝廷可以削减他的封地,以示惩罚,称为“削国”。〔8〕“太半”,大半。〔9〕“訾”,音zī,计量。“省”,音x@ng,察视。“为无訾省”,谓故意不去视察管理。〔10〕“卫”,卫士。〔11〕“布衣”,庶人的衣服。后因以“布衣”代指平民百姓。

  相二千石往者,〔1〕奉汉法以治,端辄求其罪告之,无罪者诈药杀之。所以设诈究变,〔2〕强足以距谏,〔3〕智足以饰非。相二千石从王治,则汉绳以法。故胶西小国,而所杀伤二千石甚众。

  【注释】〔1〕“相二千石”,指王国的相。汉制诸侯王国的相与郡守品级相等,秩禄都是二千石(月得俸谷一百二十斛)。相由中央政府任命,兼有监视诸侯王的责任。〔2〕“究”,穷极。〔3〕“强”,音ji4ng。“距”,通“拒”。

  立四十七年,卒,〔1〕竟无男代后,国除,地入于汉,为胶西郡。

  【注释】〔1〕“立四十七年卒”,时当武帝元封三年(公元前一○八年)。

  右三国本王皆程姬之子也。

  赵王彭祖,〔1〕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广川王。〔2〕赵王遂反破后,〔3〕彭祖王广川。〔4〕四年,徙为赵王。〔5〕十五年,孝景帝崩。彭祖为人巧佞卑谄,足恭而心刻深。〔6〕好法律,持诡辩以中人。〔7〕彭祖多内宠姬及子孙。相二千石欲奉汉法以治,则害于王家。是以每相二千石至,彭祖衣皂布衣,〔8〕自行迎,除二千石舍,〔9〕多设疑事以作动之,〔10〕得二千石失言,中忌讳,辄书之。二千石欲治者,则以此迫劫;〔11〕不听,乃上书告,及污以奸利事。彭祖立五十余年,相二千石无能满二岁,辄以罪去,大者死,小者刑,以故二千石莫敢治。而赵王擅权,使使即县为贾人榷会,〔12〕入多于国经租税。〔13〕以是赵王家多金钱,然所赐姬诸子,亦尽之矣。彭祖取故江都易王宠姬王建所盗与奸淖姬者为姬,甚爱之。

  【注释】〔1〕“赵”,汉诸侯王国名,都邯郸(今河北邯郸市),本秦邯郸郡地,辖境约相当于今河北泜河以南,滏阳河以西地及河南浚县、内黄,山东馆陶和冠县西部地。〔2〕“广川”,景帝时设置的诸侯王国,由信都国改置,都信都(今河北冀县),辖境约相当于今河北武邑、景县以南,南宫、故城以北滏阳河流域及山东德州市地。〔3〕“赵王遂”,高祖子赵幽王刘友之子,文帝元年嗣封,景帝前三年与吴王刘濞、楚王刘戊等一起发动叛乱,事败自杀。〔4〕“王”,音w4ng,用作动词,为王。〔5〕“四年,徙为赵王”,时当景帝前五年(公元前一五二年)。〔6〕“足恭”,过度谦虚。语出《论语·公冶长》:“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宋朱熹《集注》:“足,过也。”“刻深”,苛刻,阴险。〔7〕“中”,音:zh^ng,中伤陷害。〔8〕“衣皂布衣”,上“衣”字音yì,用作动词,穿着。“皂”,黑色。〔9〕“除”,扫除。〔10〕“作”,通“诈”。“作动”谓诱骗引动。〔11〕“迫劫”,逼迫威胁。〔12〕“贾人”,商人。“贾”,音gǔ。“榷会”,总计商人财货征收营业税。“榷”,音qu8。“会”,音ku4i。〔13〕“经”,常。此指常额。

  彭祖不好治宫室、■祥,〔1〕好为吏事。上书愿督国中盗贼。常夜从走卒行徼邯郸中。〔2〕诸使过客以彭祖险陂,〔3〕莫敢留邯郸。

  【注释】〔1〕“■祥”,祭祀鬼神以求福。“■”,音jī。〔2〕“行徼”,巡逻,巡察。“徼”,音ji4o。〔3〕“险陂”,阴险邪谄,行为不正。“陂”,音bì。

  其太子丹与其女及同产姊奸,〔1〕与其客江充有卻。〔2〕充告丹,丹以故废。赵更立太子。〔3〕【注释】〔1〕“女”,《汉书·景十三王传》作“女弟”。“同产”,同母所生。〔2〕“江充”,字次倩,邯郸人。其人后被武帝任为直指绣衣使者,以巫蛊事陷害太子刘据,被刘据所杀。“卻”,音xì,通“隙”,嫌隙。〔3〕“赵更立太子”,更立彭祖另一子武始侯昌为太子。按,刘彭祖后死于武帝太始四年(公元前九三年),太子昌嗣封。

  中山靖王胜,〔1〕以孝景前三年用皇子为中山王。十四年,孝景帝崩。胜为人乐酒好内,〔2〕有子枝属百二十余人。〔3〕常与兄赵王相非,曰:“兄为王,专代吏治事。王者当日听音乐声色。”赵王亦非之,曰:“中山王徒日淫,不佐天子拊循百姓,〔4〕何以称为藩臣!”〔5〕【注释】〔1〕“中山”,汉诸侯王国名,都卢奴(今河北定县),辖境约相当于今河北内长城以南,保定、安国以西,唐县、新乐以东,滹沱河以北地区。“靖”,谥号。〔2〕“乐”,音y4o,喜好。“内”,指后房姬妾,女色。〔3〕“枝属”,各支宗属。〔4〕“拊循”,安抚,抚慰。“拊”,音fǔ。〔5〕“藩”,本义为屋外的篱笆。诸侯王分封在外,等于是皇室的藩篱,所以称“藩臣”。

  立四十二年卒,〔1〕子哀王昌立。〔2〕一年卒,〔3〕子昆侈代为中山王。〔4〕【注释】〔1〕“立四十二年卒”,时当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一一三年)。〔2〕“哀”,谥号。〔3〕“一年卒”,时当武帝元鼎五年(公元前一一二年)。〔4〕昆侈后死于武帝征和三年(公元前九○年),谥“康”。

  右二国本王皆贾夫人之子也。

  长沙定王发,〔1〕发之母唐姬,故程姬侍者。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辟,〔2〕不愿进,而饰侍者唐儿使夜进。上醉不知,以为程姬而幸之,遂有身。〔3〕已乃觉非程姬也。及生子,因命曰发。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长沙王。以其母微,无宠,故王卑湿贫国。

  【注释】〔1〕“长沙”,汉诸侯王国名,都临湘(今湖南长沙市),当时辖境约相当于今湖南境内益阳、邵阳以东,衡阳、酃县以北地区。“定”,谥号。〔2〕“辟”,通“避”。“有所辟”指月经来潮,不能侍寝。〔3〕“有身”,有孕。

  立二十七年卒,〔1〕子康王庸立。〔2〕二十八年,卒,〔3〕子鲋■立为长沙王。〔4〕【注释】〔1〕“立二十七年卒”,时当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一二九年)。〔2〕“康”,谥号。《汉书·诸侯王表》及《景十三王传》作“戴”。〔3〕“二十八年卒”,时当武帝太初四年(公元前一○一年)。按,《汉书·诸侯王表》及《景十三王传》记刘庸在位二十七年。〔4〕“鲋■”,音f)q*。《汉书·诸侯王表》作“附朐”。鲋■后死于昭帝始元三年(公元前八四年),谥“顷”。

  右一国本王唐姬之子也。

  广川惠王越,〔1〕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为广川王。〔2〕【注释】〔1〕“惠”,谥号。〔2〕“孝景中二年”,公元前一四八年。

  十二年卒,〔1〕子齐立为王。齐有幸臣桑距。〔2〕已而有罪,欲诛距,距亡,王因禽其宗族。距怨王,乃上书告王齐与同产奸。自是之后,王齐数上书告言汉公卿及幸臣所忠等。〔3〕【注释】〔1〕“十二年卒”,时当武帝建元四年(公元前一三七年)。〔2〕“桑距”,《汉书·景十三王传》作“乘距”。〔3〕“所忠”,武帝亲信近臣,当时官谏大夫,一说官掌故。

  胶东康王寄,〔1〕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为胶东王。二十八年卒。〔2〕淮南王谋反时,寄微闻其事,私作楼车镞矢,〔3〕战守备,候淮南之起。及吏治淮南之事,辞出之。〔4〕寄于上最亲,〔5〕意伤之,发病而死,不敢置后,于是上闻。寄有长子者名贤,母无宠;少子名庆,母爱幸,寄常欲立之,为不次,〔6〕因有过,〔7〕遂无言。上怜之,乃以贤为胶东王奉康王嗣,而封庆于故衡山地,为六安王。〔8〕【注释】〔1〕“胶东”,汉诸侯王国名,都即墨(今山东平度东南),辖境约相当于今山东胶水以东平度、莱西、莱阳等县及其迤南地区。“康”,谥号。〔2〕“二十八年卒”,时当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一二一年)。〔3〕“楼车”,一种战车,上设望楼,可以瞭望敌情。“镞矢”,轻便锐利的箭。〔4〕“辞出之”,“辞”谓狱辞,“出”,出脱,开脱。〔5〕“寄于上最亲”,“上”,皇上,指武帝。刘寄母王夫人是武帝母王太后的亲妹妹,所以在诸兄弟中与武帝关系最亲。〔6〕“不次”,不合传承的次序。〔7〕“有过”,指前与闻淮南王谋反并企图响应事。〔8〕“六安”,汉诸侯王国名,所辖即衡山国故地。

  胶东王贤立十四年卒,〔1〕谥为哀王。子庆为王。〔2〕【注释】〔1〕“立十四年卒”,时当汉武帝元封四年(公元前一○七年)。〔2〕“子庆为王”,按,本书《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及《汉书·诸侯王表》、《景十三王传》皆记嗣王名“通平”,此作“庆”必误,因刘贤有弟名“庆”,不得以“庆”名其子。刘通平后死于昭帝始元四年(公元前八三年),谥“戴”。

  六安王庆,以元狩二年用胶东康王子为六安王。〔1〕【注释】〔1〕“元狩”,汉武帝年号,元狩二年为公元前一二一年。刘庆后死于昭帝始元三年(公元前八四年),谥“恭”。

  清河哀王乘,〔1〕以孝景中三年用皇子为清河王。十二年卒,〔2〕无后,国除,地入于汉,为清河郡。

  【注释】〔1〕“清河”,汉诸侯王国名,都清阳(今河北清河东南),辖境约相当于今河北清河及枣强、南宫各一部分地,山东临清、夏津、武城及高唐、平原各一部分地。“哀”,谥号。〔2〕“十二年卒”,时当武帝建元五年(公元前一三六年)。

  常山宪王舜,〔1〕以孝景中五年用皇子为常山王。舜最亲,〔2〕景帝少子,骄怠多淫,数犯禁,上常宽释之。立三十二年卒,〔3〕太子勃代立为王。

  【注释】〔1〕“常山”,汉诸侯王国名,都元氏(今河北元氏西北),辖地约相当于今河北唐河以南,曲阳、行唐、栾城、赵县、高邑、临城以西,内丘以北地区。“宪”,谥号。〔2〕“舜最亲”,指在诸兄弟中与武帝关系最亲,因其母王夫人与武帝母王太后是亲姐妹。〔3〕“立三十二年卒”,时当武帝元鼎二年(公元前一一五年)。

  初,宪王舜有所不爱姬生长男棁。〔1〕棁以母无宠故,亦不得幸于王。王后脩生太子勃。王内多,所幸姬生子平、子商,王后希得幸。及宪王病甚,诸幸姬常侍病,故王后亦以妒媢不常侍病,〔2〕辄归舍。医进药,太子勃不自尝药,〔3〕又不宿留侍病。及王薨,〔4〕王后、太子乃至。宪王雅不以长子棁为人数,〔5〕及薨,又不分与财物。郎或说太子、王后,〔6〕令诸子与长子棁共分财物,太子、王后不听。太子代立,又不收恤棁。棁怨王后、太子。汉使者视宪王丧,棁自言宪王病时,王后、太子不侍,及薨,六日出舍,〔7〕太子勃私奸,饮酒,博戏,击筑,〔8〕与女子载驰,环城过市,入牢视囚。天子遣大行骞验王后及问王勃,〔9〕请逮勃所与奸诸证左,〔10〕王又匿之。吏求捕,勃大急,使人致击笞掠,擅出汉所疑囚者。有司请诛宪王后脩及王勃。上以脩素无行,使棁陷之罪,勃无良师傅,不忍诛。有司请废王后脩,徙王勃以家属处房陵,〔11〕上许之。

  【注释】〔1〕“棁”,音tu#。〔2〕“妒媢”,嫉妒。“媢”,音m4o。〔3〕“太子勃不自尝药”,古代礼教规定,尊长有病,卑幼者侍奉汤药,应先尝后进。《礼记·曲礼下》:“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太子勃在宪王病中不先尝药是违背孝道的。〔4〕“薨”,音h#ng,诸侯死称“薨”。〔5〕“雅”,平素。“为人数”,当人看待。〔6〕“说”,音shuì,劝说。〔7〕“舍”,指居丧时居住的服舍。〔8〕“筑”,古代的一种弦乐器,形状与琴相似,有十三弦。〔9〕“大行”,官名,秦及汉初称典客,景帝中六年(公元前一四四年)改称大行,武帝太初元年又改称大鸿胪,掌管宾客朝觐之事,秩中二千石,为九卿之一。“骞”,音qiān,当指张骞。张骞,汉中成固(今陕西城圃)人,武帝时曾两次出使西域,又从卫青出击匈奴,以功封博望侯,卒于元鼎三年(公元前一一四年),详见《汉书·张骞传》。张骞于元鼎二、三年间曾官大行。〔10〕“证左”,证据,此指见证人。〔11〕“房陵”,汉县名,属汉中郡,故治即今湖北房县。西汉时诸侯王宗室有罪废弃,多迁徙于此。

  勃王数月,迁于房陵,国绝。月余,天子为最亲,乃诏有司曰:“常山宪王蚤夭,〔1〕后妾不和,適孽诬争,〔2〕陷于不义以灭国,朕甚闵焉。其封宪王子平三万户,为真定王;〔3〕封子商三万户,为泗水王。”〔4〕【注释】〔1〕“蚤”,通“早”。“夭”,少壮而死。〔2〕“適”,音d0,通“嫡”,谓正妻所生的嫡子。“孽”,谓姬妾所生的庶子。〔3〕“真定”,诸侯王国名,汉武帝分常山国部分地设置,都真定(今河北正定南),辖境约相当于今河北石家庄市及藁城、正定地。〔4〕“泗水”,汉武帝时设置的诸侯王国,都凌(今江苏泗阳西北),辖境约相当于今江苏泗阳及宿迁、沭阳、涟水及清江市各一部分地。

  真定王平,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真定王。〔1〕【注释】〔1〕“元鼎”,汉武帝年号,元鼎四年为公元前一一三年。刘平后卒于武帝征和三年(公元前九○年),谥“顷”。

  泗水思王商,〔1〕以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泗水王。十一年卒,〔2〕子哀王安世立。〔3〕十一年卒,〔4〕无子。于是上怜泗水王绝,乃立安世弟贺为泗水王。〔5〕【注释】〔1〕“思”,谥号。〔2〕“十一年卒”,时当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一○四年)。〔3〕“哀”,谥号。〔4〕“十一年卒”,按,本书《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及《汉书·诸侯王表》、《景十三王传》皆记哀王安世在太初二年嗣位的当年即死,此云“十一年卒”,疑是涉上文思王“十一年卒”而误。〔5〕刘贺后死于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八一年),谥“戴”。

  右四国本王皆王夫人兒姁子也。其后汉益封其支子为六安王、泗水王二国。〔1〕凡兒姁子孙,于今为六王。

  【注释】〔1〕“支子”,非嫡长子系统的旁系子孙。

  太史公曰:高祖时诸侯皆赋,〔1〕得自除内史以下,〔2〕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3〕拟于天子。自吴楚反后,五宗王世,汉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银印。诸侯独得食租税,夺之权。其后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

  【注释】〔1〕“赋”,收取租税。〔2〕“除”,拜官授职。“内史”,官名。汉初沿秦制设内史以治理京师,各诸侯王国也依拟设内史以掌国内民政,秩皆二千石。景帝时中央职官系统的内史分置左右,武帝时改左右内史为左冯(音píng)翊、京兆尹,王国内史名称依旧,但改由朝廷任命,成帝时撤销王国内史,其职权归并于王国相。〔3〕汉初诸侯王国可以依拟中央设置百官,王国御史大夫掌管弹劾、纠察之事和国内图籍秘书,王国廷尉正掌管国内刑狱,王国博士则掌博通古今,备王顾问。景帝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后,下令取消各诸侯王国的御史大夫、廷尉正、博士及少府、宗正等官。

   译文 孝景皇帝的儿子共有十三人被封为诸侯王,他们分别由五个母亲所生,同母的就是宗亲。栗姬生的儿子名叫荣、德、阏于。程姬生的儿子名叫余、非、端。贾夫人生的儿子名叫彭祖、胜。唐姬生的儿子名叫发。王夫人兒姁生的儿子名叫越、寄、乘、舜。

  河间献王德,在孝景帝前二年以皇子的身份被封为河间王。他喜好儒家的学说,用儒术修饰自己,游处其中,即使在仓促急迫的时候,也一定不失掉儒者的规范。山东各地的儒生很多人都去追随他,跟他交游。

  德在位二十六年去世,他的儿子共王不害继立为王。不害在位四年去世,儿子刚王基继立为王。基在位十二年去世,儿子顷王授继立为王。

  临江哀王阏于,在孝景帝前二年以皇子的身份被封为临江王。他在位三年去世,没有后嗣,封国被撤除,改为郡。

  临江闵王荣,在孝景帝前四年被立为皇太子,四年后被废,以前太子的身份被封为临江王。

  在位的第四年,荣因为侵占文帝庙外矮墙所在的空地扩建自己的宫殿而获罪,皇上征召他入都。荣出发前,在江陵北门祭祀路神。已经登车,忽然车轴折断,车子坏了。江陵父老看到这一情况,流着眼泪偷偷地说:“我们的君王这一去回不来了!”荣到了长安,去中尉府对质,中尉郅都责问审讯他,他惊恐畏惧,就自杀了。死后葬在蓝田,葬时有几万只燕子飞来,衔土放在他的坟上,百姓们都很同情他。荣在孝景帝的儿子中年龄最大,死后因为没有可以继承王位的后嗣,封国被撤除,地方并入汉朝,改为南郡。右述三国始封的王都是栗姬所生的儿子。鲁共王余,在孝景帝前二年以皇子的身份被封为淮阳王。第二年,吴楚七国的叛乱平定以后,在孝景帝前三年改封为鲁王。鲁王余为人爱好建造宫室,经营苑囿,畜养狗马。晚年又喜欢音乐,他不善言谈,说话结巴。余在位二十六年去世,儿子光继代为王。光起初也爱好音乐车马,晚年却十分贪婪吝啬,惟恐财富不够多。

  江都易王非,在孝景帝前二年以皇子的身份被封为汝南王。吴楚七国叛乱时,非年方十五岁,有勇力,上书天子请求攻打吴国。景帝赐给非将军印,让他领兵攻击吴军。吴国被攻破后二年,改封非为江都王,就以吴国原先的国都为都城,因为有军功,还赏赐给他天子的旌旗。元光五年,匈奴大规模入侵汉地进行掳掠,非上书天子,自请领兵出击匈奴,天子不准许。非为人喜欢使气任力,建造宫殿,招纳四方豪杰,极其骄纵奢侈。

  非在位二十六年去世,儿子建继立为王。建在位七年自杀。淮南王、衡山王谋反的时候,建在相当程度上与闻他们的阴谋。他自以为封国接近淮南,恐怕一旦事发,会被淮南吞并,就暗中修造兵器,经常佩带他父亲受赐的将军印,打着天子的旌旗出巡。易王去世还未下葬,建就看上了易王生前宠爱的美人淖姬,在夜间派人把淖姬迎到居丧的房舍中与她成奸。等到淮南王谋反事情败露,朝廷追究淮南王的同党,多有涉及到江都王建的。建感到恐慌,就派人拿着许多金钱去行贿,以图中止追查这一案件。他又相信巫祝,派人祈祷祭祀胡言乱语。建还同自己的姐妹全都通奸。这些事情上报朝廷后,汉朝公卿大臣请求天子逮捕建,治他的罪。天子不忍心,派遣大臣到江都国去审讯他。王认服自己所犯的罪行,于是就自杀了。死后封国被撤除,地方并入汉朝,改为广陵郡。

  胶西于王端,在孝景帝前三年吴楚七国的叛乱平定以后,以皇子的身份被封为胶西王。端为人凶残狠毒,又患有阳痿的毛病,一亲近女人,就要病上几个月。他有一个宠爱的美少年任职郎官,不久这个担任郎官的少年与端后宫妇人通奸淫乱,端把他抓住杀掉,并且杀死了通奸所生的孩子及其母亲。端屡次违反天子的法令,汉朝的公卿再三要求处死他,天子因为兄弟情分的缘故不忍心惩办,而端的胡作非为却越来越厉害。朝廷官员们再次要求削减端封国的土地以示惩罚,于是天子把他的封地削去了一大半。端心中怨恨恼怒,就故意不理事务,封国中的仓库全都残破不堪,透风漏雨,里面腐烂的钱物数以万计,而始终不让收拾搬走。又下令封国中的官吏不许征收租赋。端取消了自己所有的侍卫,封闭宫门,只留下一门出入,他就从这座门外出游荡,多次变易姓名,扮作平民百姓,到其他郡国去。

  受命到胶西任相的二千石级的官员,如果遵循奉行朝廷的法令进行治理,端往往就搜求他的过错告发他,没有过错的就用诡计毒死他。他所用来搞阴谋、施变诈的手段,顽固倔强之处,足以拒绝他人的劝谏,机智乖巧之处,足以掩饰自己的过错。而来胶西任相的二千石级官员,如果顺从王的意旨进行治理,那么朝廷又要因其失职而绳之以法。所以胶西虽然是个小国,在那里被害的二千石级的官员却很多。

  端在位四十七年去世,死后最终没有儿子继位,封国被撤除,地方并入汉朝,改为胶西郡。

  右述三国始封的王都是程姬所生的儿子。

  赵王彭祖,在孝景帝前二年以皇子的身份被封为广川王。赵王遂谋反败灭后,彭祖正在广川为王。在位的第四年,彭祖被改封为赵王。他当赵王的第十五年,孝景帝驾崩。赵王为人巧言善辩,谦卑谄媚,表面上对人恭敬,内心却刻薄阴险。他喜好玩弄法律,用诡辩手段陷害中伤他人。彭祖有许多后宫宠姬和子孙。到赵国任相的二千石级官员如果想遵循奉行朝廷的法令进行治理,那就会损害王家的利益。所以每有来当相的二千石级官员到任,彭祖就穿上黑布衣服,亲自前去迎接,为那个二千石官员打扫馆舍,又故意设置了许多可疑的事物来引诱对方,以获得二千石官员的失言,凡触犯了忌讳,就记载下来。二千石官员想奉法治事,彭祖就以此来逼迫威胁,如果对方不受威胁,就上书告发,并且诬蔑对方干了犯法谋利的事。彭祖在位五十多年,到赵国任相的二千石官员没有一个能任满两年的,往往获罪丢官,重的被杀,轻的受刑,所以赵国的二千石官员不敢奉法治国。而赵王专擅权柄,派人到各属县去管理商人交易,计征税金,收入比国中的常额赋税还多。因此赵王家多的是金钱,但彭祖把金钱用来赏赐宠姬和儿子们,也就把收入花光了。彭祖又把从前江都易王的宠姬,后来王建又偷偷与之发生奸情的淖姬弄来当自己的姬妾,非常宠爱她。

  彭祖不爱营建修治宫室,祭祀鬼神祈求福祐,而喜好做吏卒所干的事情。他上书天子,自告奋勇去督察捕捉王国中的盗贼。经常夜间亲自带着巡卒在邯郸城中巡逻。那些来往的使者和过客都因为彭祖阴险邪恶,没有人敢在邯郸停留。

  彭祖的太子名丹,同自己的女儿及同胞姐姐有奸情,他与门客江充有嫌怨,江充告发丹的罪状,丹因此被废。赵国改立太子。

  中山靖王胜,在孝景帝前三年以皇子的身份被立为中山王。他在位的第十四年,孝景帝驾崩。胜为人好酒贪杯,喜爱女色,他的各支系子孙有一百二十多人。胜经常同他的哥哥赵王互相非难,他说:“哥哥当王,专门代替吏卒办事,当王的人应当天天听音乐,欣赏歌舞美色。”赵王也非难他,说道:“中山王只是天天荒淫享乐,不辅佐天子爱抚百姓,怎么称得上是皇室的屏藩之臣!”

  胜在位四十二年去世,儿子哀王昌继立为王。昌在位一年去世,儿子昆侈代立为王。

  右述三国始封的王都是贾夫人所生的儿子。

  长沙定王发,他的母亲唐姬,本来是程姬的侍女。一次景帝宣召程姬,程姬因为来了月经,不愿进内侍寝,就把自己的侍女唐儿装扮好让她夜间进去伺候天子。天子醉酒,没有发觉,以为是程姬而亲幸了她,于是就怀了孕。事后天子才发觉她不是程姬。等她生了儿子,就取名为“发”。发在孝景帝前二年以皇子的身份被封为长沙王。因为他的母亲出身卑微,又不得宠,所以被封到地势卑下、气候潮湿的贫困之国为王。

  发在位二十七年去世,儿子康王庸继立为王。康在位二十八年去世,儿子鲋■继立为长沙王。

  右述这一国始封的王是唐姬所生的儿子。

  广川惠王越,在孝景帝中二年以皇子的身份被封为广川王。

  越在位十二年去世,儿子齐继立为王。齐有个宠臣桑距,后来桑距有罪,齐想杀掉他,桑距逃亡在外,王就抓走了他的家人宗族。桑距怨恨王,于是就上书朝廷告发广川王齐与同胞姐妹通奸。从此以后,广川王齐(怕朝廷大臣让天子追究这件事)就屡次上书告发汉朝公卿及皇上的宠臣所忠的罪状。

  胶东康王寄,在孝景帝中二年以皇子的身份被封为胶东王。在位二十八年去世。淮南王策划谋反的时候,寄暗地里知道了这件事,私下偷偷制作楼车箭矢,作好攻战或守城的各种准备,等候淮南王起事。到后来朝廷官吏审理追查淮南王谋反之事,在定案的狱辞中为胶东王寄开脱了罪责。寄在诸侯王中与天子的关系最为亲近,(自己因不忠于天子而)悔恨忧伤,发病而死,(自知有罪)也不敢置立继承王位的后嗣。在他死后,这一情况被上报给天子。寄有个长子名贤,母亲不得宠;又有个小儿子名庆,母亲被寄所宠爱。寄常想把庆立为王位继承人,因为不合传承的次序,又由于自己有罪过,所以生前没有向天子提出请求。天子哀怜他,于是就让贤继位为胶东王来嗣续康王,而用前衡山王的封地另封庆为六安王。

  胶东王贤在位十四年去世,谥为哀王。儿子庆继位为王。

  六安王庆,在元狩二年以胶东康王之子的身份被封为六安王。

  清河哀王乘,在孝景帝中三年以皇子的身份被封为清河王。在位十二年去世,由于没有可以继承王位的后嗣,封国被撤除,地方并入汉朝,改为清河郡。

  常山宪王舜,在孝景帝中五年以皇子的身份被封为常山王。舜与天子关系最为亲近,是景帝的小儿子,骄纵怠惰,有许多荒淫的行为,屡次触犯法律禁令,天子总是宽恕原谅他。舜在位三十二年去世,太子勃继代为王。

  当初宪王舜有个不得宠的姬妾生了长子棁,棁由于母亲不受宠,也不为宪王所爱。王后脩生了太子勃。而宪王姬妾很多,爱姬生了儿子平和商,王后也很少被王所亲幸。到宪王病重的时候,那些得宠的姬妾经常在病人身边服侍,因此王后由于嫉妒,就不常去侍候宪王,即使去了也马上回到自己的住处。医生送进药物,太子勃不亲自尝药,又不在内宫留宿,侍候病重的父亲。等到宪王去世,王后、太子才赶到。宪王平日不把长子棁当儿子看待,去世前,又不嘱咐分些财物给他。郎官中有人劝说太子和王后,让王其他的儿子们与长子棁共分财物,太子、王后不听。太子继位后,又不去照顾安抚棁。棁怨恨王后和太子,朝廷的使者来料理宪王的丧事时,棁就自行向使者告发宪王生病时王后和太子不在身边侍候,等到宪王去世,仅仅六天就离开了居丧的服舍。太子勃又私下行奸饮酒,下棋戏闹,击筑作乐,与女子一起乘车奔驰,环绕都城,穿过市场,到监狱中去看囚犯。天子派遣大行张骞去查证王后的罪状并讯问王勃,张骞要求逮捕勃在热丧中所与通奸的女子及各种证人,勃又把他们都隐藏起来。吏卒进行搜捕,勃大为着急,派人攻击鞭打执行搜捕任务的吏卒,又擅自把朝廷使者所怀疑囚禁的人放跑。朝廷官员要求处死宪王后脩和王勃。天子因为脩一向行为不良,致使棁能把她陷入法网,勃又(从小)没有好的师傅辅导,所以不忍心处死他们。官员们又要求废掉王后脩,放逐王勃,让他带了家属去房陵居住。天子同意了。

  勃当王几个月,被迁徙到房陵,常山国绝嗣。过了一个多月,天子因为常山宪王是自己关系最亲近的幼弟,就下诏令给有关官员:“常山宪王早死,王后与姬妾不和,嫡子与庶子相互诬蔑纷争,以致陷于不义,封国灭绝。我为之十分哀伤。现命令封宪王的儿子平三万户,为真定王;封宪王另一个儿子商三万户,为泗水王。”

  真定王平,在元鼎四年以常山宪王之子的身份被封为真定王。

  泗水思王商,在元鼎四年以常山宪王之子的身份被封为泗水王。在位十一年去世,儿子哀王安世继立为王。安世在位十一年去世,没有儿子。当时天子哀怜泗水王绝嗣,于是就立安世的弟弟贺为泗水王。

  右述四国始封的王都是王夫人兒姁所生的儿子。后来朝廷又增封其旁支子孙为六安王、泗水王两国。总共兒姁的子孙,当今有六王。

  太史公说:高祖在位的时候,诸侯王都有权征用封国内的全部财富和人力,可以自行任命内史以下的官吏,朝廷只为他们派任丞相一官,王国的丞相用黄金印。诸侯王自己任命御史、廷尉正、博士等官,可与天子相比拟。自从吴楚等国叛乱以后,在五宗诸王的世代,朝廷为他们配置王国中二千石级的官员,撤销王国的“丞相”,改称为“相”,王国相只用银印。诸侯王只能在封国内收取租税,剥夺了他们(治国的)权力。到后来诸侯王中贫困的,有的只能乘坐牛车了。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