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南史卷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四

南史 作者:(唐)李延壽


  顏延之子竣 從子師伯 沈懷文子沖 從兄曇慶 周朗族孫顒 顒子捨 捨弟子弘正 弘讓 弘直 弘直子確

  顏延之字延年,琅邪臨沂人也。曾祖含,晉右光祿大夫。〔一〕祖約,零陵太守。父顒,護軍司馬。延之少孤貧,居負郭,好讀書,無所不覽,文章冠絕當時。好飲酒,不護細行。年三十猶未昏。妹適東莞劉穆之子憲之。〔二〕穆之聞其美才,將仕之,先欲相見,延之不往也。

  後為宋武帝豫章公世子中軍行參軍。及武帝北伐,有宋公之授,府遣延之慶殊命。行至洛陽,周視故宮室,盡為禾黍,悽然詠黍離篇。道中作詩二首,為謝晦、傅亮所賞。

  武帝受命,補太子舍人。雁門周續之隱廬山,儒學著稱。永初中,徵詣都下,開館以居之。武帝親幸,朝彥畢至。延之宮官列卑,引升上席。上使問續之三義,續之雅仗辭辯,延之每以簡要連挫續之。上又使還自敷釋,言約理暢,莫不稱善。再遷太子中舍人。時尚書令傅亮自以文義一時莫及,延之負其才,不為之下,亮甚疾焉。廬陵王義真待之甚厚,徐羨之等疑延之為同異,意甚不悅。

  少帝即位,累遷始安太守。領軍將軍謝晦謂延之曰:「昔荀勗忌阮咸,斥為始平郡,今卿又為始安,可謂『二始』。」黃門郎殷景仁亦謂之曰:「所謂人惡俊異,世疵文雅。」延之之郡,道經汨潭,為湘州刺史張邵祭屈原文以致其意。

  元嘉三年,羨之等誅,徵為中書侍郎,轉太子中庶子,領步兵校尉,賞遇甚厚。延之既以才學見遇,當時多相推服,唯袁淑年倍小延之,不相推重。延之忿於眾中折之曰:「昔陳元方與孔元駿齊年文學,元駿拜元方於床下,今君何得不見拜?」淑無以對。

  延之疏誕,不能取容當世,見劉湛、殷景仁專當要任,意有不平。常言「天下事豈一人之智所能獨了」。辭意激揚,每犯權要。又少經為湛父柳後將軍主簿,至是謂湛曰:「吾名器不升,當由作卿家吏耳。」湛恨焉,言於彭城王義康,出為永嘉太守。延之甚怨憤,乃作五君詠,以述竹林七賢,山濤、王戎以貴顯被黜。詠嵇康云:「鸞翮有時鎩,龍性誰能馴。」詠阮籍云:「物故不可論,途窮能無慟。」詠阮咸云:「屢薦不入官,一麾乃出守。」詠劉伶云:「韜精日沈飲,誰知非荒宴。」此四句蓋自序也。湛及義康以其辭旨不遜,大怒,欲黜為遠郡。文帝與義康詔曰:「宜令思愆里閭,猶復不悛,當驅往東土;乃至難恕者,自可隨事錄之。」於是延之屏居不豫人間者七載。

  中書令王球以名公子遺務事外,與延之雅相愛好,每振其罄匱。晉恭思皇后葬,應須百官,皆取義熙元年除身。以延之兼侍中,〔三〕邑吏送札,延之醉,投札於地曰:「顏延之未能事生,焉能事死。」文帝嘗召延之,傳詔頻不見,常日但酒店裸袒挽歌,了不應對,他日醉醒乃見。帝嘗問以諸子才能,延之曰:「竣得臣筆,測得臣文,得臣義,躍得臣酒。」何尚之嘲曰:「誰得卿狂?」答曰:「其狂不可及。」尚之為侍中在直,延之以醉詣焉。尚之望見便陽眠,延之發簾熟視曰:「朽木難彫。」尚之謂左右曰:「此人醉甚可畏。」閑居無事,為庭誥之文以訓子弟。

  劉湛誅後,起延之為始興王濬後軍諮議參軍、御史中丞。在任從容,無所舉奏。遷國子祭酒、司徒左長史。何尚之素與延之狎,書與王球曰:「延之有後命,教府無復光暉。」坐啟買人田不肯還直,尚書左丞荀赤松奏之曰:「求田問舍,前賢所鄙。延之唯利是視,輕冒陳聞,依傍詔恩,抵捍餘直,垂及周年,猶不畢了。昧利苟得,無所顧忌。延之昔坐事屏斥,復蒙抽進,而曾不悛革,怨誹無已。交游闒茸,沈迷麴糵,橫興譏謗,詆毀朝士。仰竊過榮,增憤薄之性,私恃顧眄,成強梁之心。外示寡求,內懷奔競,干祿祈遷,不知極已。預宴班觴,肆詈上席。山海容含,每存遵養。愛兼雕蟲,未忍遐棄。而驕放不節,日月彌甚。臣聞聲問過情,孟軻所恥,況聲非外來,問由己出。雖心智薄劣,而高自比擬,客氣虛張,曾無愧畏。豈可復弼亮五教,增耀台階。請以延之訟田不實,妄干天聽,以強陵弱,免所居官。」詔可。後為祕書監,光祿勳,太常。

  時沙門釋慧琳以才學為文帝所賞,朝廷政事多與之謀,遂士庶歸仰。上每引見,常升獨榻,延之甚疾焉。因醉白上曰:「昔同子參乘,袁絲正色。此三台之坐,豈可使刑餘居之。」上變色。

  延之性既褊激,兼有酒過,肆意直言,曾無回隱,故論者多不與之,謂之顏彪。居身儉約,不營財利,布衣蔬食,獨酌郊野。當其為適,傍若無人。三十年,致事。

  元凶弒立,以為光祿大夫。長子竣為孝武南中郎諮議參軍。及義師入討,竣定密謀,兼造書檄。劭召延之示以檄文,問曰:「此筆誰造?」延之曰:「竣之筆也。」又問:「何以知之?」曰:「竣筆體,臣不容不識。」劭又曰:「言辭何至乃爾?」延之曰:「竣尚不顧老臣,何能為陛下。」劭意乃釋,由是得免。

  孝武登阼,以為金紫光祿大夫,領湘東王師。嘗與何偃同從上南郊,偃於路中遙呼延之曰:「顏公!」延之以其輕脫,怪之,答曰:「身非三公之公,又非田舍之公,又非君家阿公,何以見呼為公?」偃羞而退。

  竣既貴重,權傾一朝,凡所資供,延之一無所受。器服不改,宅宇如舊,常乘羸牛車,逢竣鹵簿,即屏住道側。又好騎馬遨游里巷,遇知舊輒據鞌索酒,得必傾盡,欣然自得。嘗語竣曰:「平生不喜見要人,今不幸見汝。」見竣起宅,謂曰:「善為之,無令後人笑汝拙也。」表解師職,加給親信二十人。

  嘗早候竣,遇賓客盈門,竣方臥不起,延之怒曰:「恭敬撙節,福之基也。驕佷傲慢,禍之始也。況出糞土之中,而升雲霞之上,傲不可長,其能久乎。」

  延之有愛姬,非姬食不飽,寢不安。姬憑寵,嘗盪延之墜床致損,竣殺之。延之痛惜甚至,常坐靈上哭曰:「貴人殺汝,非我殺汝。」以冬日臨哭,忽見妾排屏風以壓延之,延之懼墜地,因病。孝建三年卒,年七十三。贈特進,諡曰憲子。

  延之與陳郡謝靈運俱以辭采齊名,而遲速縣絕。文帝嘗各敕擬樂府北上篇,延之受詔便成,靈運久之乃就。延之嘗問鮑照己與靈運優劣,照曰:「謝五言如初發芙蓉,自然可愛。君詩若鋪錦列繡,亦雕繢滿眼。」延之每薄湯惠休詩,謂人曰:「惠休制作,委巷中歌謠耳,方當誤後生。」〔四〕是時議者以延之、靈運自潘岳、陸機之後,文士莫及,〔五〕江右稱潘、陸,江左稱顏、謝焉。

  竣字士遜,延之長子也。早有文義,為宋孝武帝撫軍主簿,甚被嘉遇,竣亦盡心補益。元嘉中,上不欲諸王各立朋黨,將召竣補尚書郎。江湛以為在府有稱,不宜回改,乃止。隨府轉安北、鎮軍、北中郎府主簿。〔六〕

  初,沙門釋僧含精有學義,謂竣曰:「貧道常見讖記,當有真人應符,名稱次第,屬在殿下。」後竣在彭城,嘗於親人敘之,言遂宣布,聞於文帝。時元凶巫蠱事已發,故上不加推案。

  孝武鎮尋陽,遷南中郎記室。三十年春,以父延之致仕,固求解職,賜假未發,而文帝崩問至,孝武舉兵入討,轉諮議參軍,領錄事,〔七〕任總內外,并造檄書。孝武發尋陽,便有疾,自沈慶之以下並不堪相見,唯竣出入臥內,斷決軍機。時孝武屢經危篤,不任諮稟,凡厥眾務,竣皆專斷施行。

  孝武踐阼,歷侍中、左衛將軍,封建城縣侯。孝建元年,轉吏部尚書,領驍騎將軍,〔八〕留心選舉,自強不息。任遇既隆,奏無不可。後謝莊代竣領選,意多不行。竣容貌嚴毅;莊風姿甚美,賓客喧訴,常歡笑答之。人言顏竣瞋而與人官,謝莊笑而不與人官。

  南郡王義宣、臧質等反,以竣兼領右將軍。義宣、質諸子藏匿建康、秣陵、湖熟、江寧縣界,孝武大怒,免丹陽尹褚湛之官,收四縣官長,以竣為丹陽尹,加散騎常侍。

  先是,竣未有子,而大司馬江夏王義恭諸子為元凶所殺,〔九〕至是各產男,上自為制名,名義恭子為伯禽,以比魯公伯禽,周公之子。名竣子為辟強,以比漢侍中辟強,張良之子也。

  先是,元嘉中鑄四銖錢,輪郭形制與五銖同,用費損無利,〔一0〕故百姓不盜鑄。及孝武即位,又鑄孝建四銖,所鑄錢形式薄小,輪郭不成,於是人間盜鑄者雜以鉛錫,並不牢固。又翦鑿古錢以取其銅,錢轉薄小,稍違官式。雖重制嚴刑,人吏官長坐死免者相係,而盜鑄彌甚,百物踊貴,人患苦之。乃立品格,薄小無輪郭者悉加禁斷。始興公沈慶之議:「宜聽人鑄錢。置署,樂鑄之家皆居署內。去春所禁新品,一時施用,今鑄悉依此格。萬稅三千,嚴檢盜鑄,并禁翦鑿。數年之間,公私豐贍,銅盡事息,姦偽自止。禁鑄則銅轉成器,開鑄則器化為財。」上下其事於公卿,竣議曰:「今云開署放鑄,誠所欲同,但慮采山事絕,器用日耗。銅既轉少,器亦彌貴。設器直一千,則鑄之減半,為之無利,雖令不行。」時議者又以銅難得,欲鑄二銖錢。竣又議曰:「今鑄二銖,恣行新細,於官無解於乏,而人姦巧大興,〔一一〕天下之貨將糜碎至盡。空曰嚴禁,而利深難絕,不過一二年間,其弊不可復救。此其甚不可一也。使姦人意騁,而貽厥愆謀,此又甚不可二也。富商得志,貧人因窘,此又甚不可三也。若使交益深重,尚不可行,況又未見利,而眾弊如此,失算當時,取笑百代乎。」前廢帝即位,鑄二銖,形式轉細,官錢每出,人間即模效之,而大小厚薄皆不及也。無輪郭,不磨鑢,如今之翦鑿者,謂之耒子錢。景和元年,沈慶之啟通私鑄,由是錢貨亂敗,一千錢長不盈三寸,大小稱此,謂之鵝眼錢;劣於此者謂之綖環錢。貫之以縷,入水不沈,隨手破碎,市井不復料數,十萬錢不盈一掬。斗米一萬,商貨不行。明帝初,唯禁鵝眼、綖環,其餘皆通用。〔一二〕復禁人鑄,官署亦廢,尋復普斷,唯用古錢。

  竣自散騎常侍、丹陽尹加中書令,表讓中書令,見許。時歲旱人飢,竣上言禁餳一月,息米近萬斛。復代謝莊為吏部尚書,領太子右衛率,未拜,丁父憂。裁踰月,起為右將軍,丹陽尹如故。竣固辭,表十上不許。遣中書舍人戴明寶抱竣登車,載之郡舍。〔一三〕賜以布衣一襲,絮以綵綸,遣主衣就衣諸體。

  竣藉蕃朝之舊臣,每極陳得失。上自即吉之後,宮內頗有醜論,又多所興造。竣諫爭懇切,並無所回避。上意甚不悅,多不見從。竣自謂才足幹時,恩舊莫比,當贊務居中,〔一四〕永執朝政。而所陳多不被納,疑上欲疏之,乃求出以卜時旨。大明元年,以為東揚州刺史。所求既許,便憂懼無計。至州又丁母艱,不許去職,聽送喪還都,恩待猶厚,竣彌不自安。每對親故,頗懷怨憤。又言朝廷違謬,人主得失。

  及王僧達被誅,謂為所讒構,臨死陳竣前後忿懟,恨言不見從。僧達所言,頗相符會,上乃使御史中丞庾徽之奏竣:「窺覘國柄,潛圖久執。受任選曹,驅扇滋甚,出尹京輦,形勢彌放。傳詔犯憲,舊須啟聞,而竣以通訴忤己,輒加鞭辱,罔顧威靈,莫此為甚。懷挾姦數,包藏隱慝,豫聞中旨,罔不宣露。罰則委上,善必歸己,脅懼上宰,激動閭閻。末慮上聞,內懷猜懼,偽請東牧,以卜天旨。既獲出藩,怨詈方肆,反脣腹誹,方之已輕。前冬母亡,詔賜還葬,事畢不去,盤桓經時。方構間勳貴,造立同異,遂以己被斥外,國道將顛。兼行闕於家,早負世議,天倫怨毒,親交震駭。街談道說,非復風聲,宜加顯戮,以昭盛化。請以見事免竣所居官,下太常削爵土。」上未欲便加大戮,且止免官。竣頻啟謝罪,并乞性命。上愈怒,詔答曰:「憲司所奏,非宿昔所以相期。卿受榮遇,政當極此。訕訐怨憤,已孤本望,乃復過煩思慮,懼不全立,豈為下事上誠節之至邪。」

  及竟陵王誕為逆,因此陷之,言通於誕。召御史中丞庾徽之於前立奏,奏成,詔先打折足,然後於獄賜死,妻息宥之以遠。子辟強徙交州,又於宮亭湖沈殺之。竣文集行於世。

  竣弟測亦以文章見知,官至江夏王義恭大司馬錄事參軍。以兄貴為憂,先竣卒。

  明帝即位,詔曰:「延之昔師訓朕躬,情契兼重。前記室參軍、濟陽太守,伏事蕃朝,綢繆恩舊,可擢為中書侍郎。」,延之第三子也。

  顏師伯字長深,〔一五〕竣族兄也。父邵,剛正有局力,為謝晦領軍司馬。晦鎮江陵,請為諮議參軍,領錄事,軍府之務悉委焉。邵慮晦有禍,求為竟陵太守。未及之郡,會晦見討,邵飲藥死。

  師伯少孤貧,涉獵書傳,頗解聲樂。弟師仲妻,臧質女也。質為徐州,辟師伯為主簿。孝武為徐州,師伯仍為輔國安北行參軍。王景文時為諮議參軍,愛其諧敏,進之孝武,以為徐州主簿。善於附會,大被知遇。及去鎮,師伯以主簿送故。

  孝武鎮尋陽,啟文帝請為南中郎府主簿,文帝不許,謂典籤曰:「中郎府主簿,那得用顏師伯。」孝武啟為長流正佐,帝又曰:「朝廷不能除之,郎可自板,〔一六〕然亦不宜署長流。」乃板為參軍刑獄。及討元凶,轉主簿。

  孝武踐阼,以為黃門侍郎,累遷侍中。大明元年,封平都縣子。親幸隆密,群臣莫二。多納貨賄,家累千金。孝武嘗與師伯摴蒱,帝擲得雉,大悅,謂必勝。師伯後得盧,帝失色,師伯遽斂子曰:「幾作盧。」爾日,師伯一輸百萬。仍遷吏部尚書、右軍將軍。上不欲威權在下,前後領選者唯奉行文書,師伯專情獨斷,〔一七〕奏無不可。

  七年,為尚書右僕射。時分置二選,陳郡謝莊、琅邪王曇生並為吏部尚書。師伯子舉周旋寒人張奇為公車令,上以奇資品不當,使兼市買丞,以蔡道惠代之。令史潘道栖、褚道惠、顏禕之、元從夫、任澹之、石道兒、黃難、周公選等抑道惠敕,使奇先到公車,不施行奇兼市買丞事。師伯坐以子預職,〔一八〕莊、曇生免官,道栖、道惠棄市,禕之等六人鞭杖一百。師伯尋領太子中庶人,雖被黜挫,受任如初。

  孝武臨崩,師伯受遺詔輔幼主,尚書中事專以委之。〔一九〕廢帝即位,復還即真,加領衛尉。

  師伯居權日久,天下輻協,游其門者,爵位莫不踰分。多納貨賄,家產豐積,妓妾聲樂,盡天下之選,園池第宅,冠絕當時,驕奢淫恣,為衣冠所疾。又遷尚書僕射,領丹陽尹。廢帝欲親朝政,轉師伯為左僕射。以吏部尚書王景文為右僕射。奪其京尹,又分臺任。師伯至是始懼,與柳元景謀廢立。

  初,師伯專斷朝事,不與沈慶之參懷,謂令史曰:「沈公爪牙者耳,安得預政事。」慶之聞而切齒,乃泄其謀。尋與太宰江夏王義恭同誅,六子皆見殺。明帝即位,諡曰荒。

  沈懷文字思明,吳興武康人也。祖寂,晉光祿勳。父宣,新安太守。

  懷文少好玄理,善為文章,為楚昭王二妃詩,見稱於世。為江夏王義恭東閤祭酒。丁父憂,新安郡送故豐厚,奉終禮畢,餘悉班之親戚,一無所留。文帝聞而嘉之,賜奴婢六人。服闋,除尚書殿中郎。隱士雷次宗被徵居鍾山,後南還廬江。〔二0〕何尚之設祖道,文義之士畢集。為連句詩,懷文所作尤美,辭高一座。隨王誕鎮襄陽〔二一〕,出為後軍主簿,與諮議參軍謝莊共掌辭令,領義成太守。

  元嘉二十八年,誕當為廣州,欲以懷文為安南府記室,先除通直郎。懷文固辭南行,上不悅。弟懷遠納東陽公主養女王鸚鵡為妾,元凶行巫蠱,鸚鵡豫之,事洩,懷文因此失調,為治書侍御史。

  元凶弒立,以為中書侍郎。孝武入討,呼之使作符檄,固辭。劭大怒,會殷沖救得免。託疾落馬,間行奔新亭,以為竟陵王誕驃騎錄事參軍、淮陵太守。〔二二〕時國哀未釋,誕欲起內齋。懷文以為不可,乃止。尋轉揚州中從事史。時議省錄尚書,懷文以為非宜,上議不從。遷別駕從事史。

  及江夏王義恭遷西陽王子尚為揚州,居職如故。時熒惑守南斗,上乃廢西州舊館,使子尚移居東城以厭之。懷文曰:「天道示變,宜應之以德,今雖空西州,恐無益也。」不從,而西州竟廢。

  大明二年,遷尚書吏部郎,時朝議欲依古制置立王畿,揚州移居會稽,猶以星變故也。懷文曰:「周制封畿,漢置司隸,各因時宜,非存相反。安人定國,其揆一也。苟人心所安,天亦從之。未必改今追古,乃致平一。〔二三〕神州舊壤,歷代相承,異於邊州,或置或罷。既物情不悅,容虧化本。」又不從。

  三年,子尚移鎮會稽。遷撫軍長史,行府州事。時囚繫甚多,動經年月,懷文到任,訊五郡九百三十六獄,眾咸稱平。

  入為侍中,寵待隆密。竟陵王誕據廣陵反,及城陷,士庶皆裸身鞭面然後加刑,聚所殺人首於石頭南岸,謂之髑髏山。懷文陳其不可,上不納。

  孝武嘗有事圓丘,未至期而雨晦竟夜。明旦風霽,雲色甚美,帝升壇悅。懷文稱慶曰:「昔漢后郊祀太一,白日重輪,神光四燭。今陛下有事茲禮,而膏雨迎夜,清景麗朝,斯實聖明幽感所致,臣願與侍臣賦之。」上笑稱善。

  揚州移會稽,上忿浙江東人情不和,〔二四〕欲貶其勞祿,唯西州舊人不改。懷文曰:「揚州徙居,既乖人情,一州兩格,尤失大體。」上不從。

  懷文與顏竣、周朗素善,竣以失旨見誅,朗亦以忤意得罪。上謂懷文曰:「竣若知我殺之,亦當不敢如此。」懷文默然。又嘗以歲夕與謝莊、王景文、顏師伯被敕入省,未及進,景文因談言次稱竣、朗人才之美,懷文與相酬和。師伯後因語次白上,敘景文等此言。懷文屢經犯忤,至此上倍不悅。

  上又壞諸郡士族以充將吏,並不服役,至悉逃亡。加以嚴制不能禁,乃改用軍法,得便斬之。莫不奔竄山湖,聚為盜賊。懷文又以為言。

  齋庫上絹年調鉅萬疋,綿亦稱此,期限嚴峻。人間買絹一疋至三二千,綿一兩三四百,貧者賣妻子,甚者或自縊死。懷文具陳人困,由是綿絹薄有所減,俄復舊。

  子尚等諸皇子皆置邸舍,逐什一之利,為患遍天下。懷文又曰:「列肆販賣,古人所非。卜式明不雨之由,弘羊受致旱之責。若以用度不充,故宜量加減省。」不聽。

  孝建以來,抑黜諸弟,廣陵平後,復欲更峻其科。懷文曰:「漢明不使其子比光武之子,前史以為美談。陛下既明管、蔡之誅,願崇唐、衛之寄。」及海陵王休茂誅,欲遂前議。太宰江夏王義恭探得密旨,先發議端,懷文固請不可,由是得息。

  時游幸無度,太后六宮常乘副車在後。懷文與王景文每諫不宜亟出,後因從坐松樹下,風雨甚驟。景文曰:「卿可以言矣。」懷文曰:「獨言無繼,宜相與陳之。」江智深臥草側,亦謂之善。〔二五〕俄而被召俱入雉場,懷文曰:「風雨如此,非聖躬所宜。」景文又曰:「懷文所啟宜從。」智深未及有言,上方注弩,作色曰:「卿欲效顏竣邪?何以恒知人事。」又曰:「顏竣小子,恨不得鞭其面。」

  上每宴集,在坐者咸令沈醉。懷文素不飲酒,又不好戲,上謂故欲異己。謝莊嘗誡懷文曰:「卿每與人異,亦何可久。」懷文曰:「吾少來如此,豈可一朝而變。非欲異物,性之所不能耳。」

  五年,出為晉安王子勛征虜長史、廣陵太守。明帝坐朝正事畢,被遣還北,以女病求申,臨辭又乞停三日,訖猶不去,為有司所糾,免官,禁錮十年。既被免,賣宅還東。上大怒,收付廷尉賜死。

  弟懷遠為始興王濬征北長流參軍,深見親待。坐納王鸚鵡為妾,孝武徙之廣州。刺史宗愨欲殺之,〔二六〕會南郡王義宣反,懷遠頗閑文筆,愨起義,使造檄書,并銜命至始興,與始興相沈法系論起義事。事平,愨具為陳請,由此見原。終孝武世不得還。前廢帝世歸,位武康令,撰南越志,及懷文文集並傳於世。

  懷文三子:淡、深、沖。〔二七〕

  沖字景綽,涉獵文義,仕宋歷位撫軍正佐,兼記室。及懷文得罪被繫,沖兄弟行謝,情哀貌苦,見者傷之。柳元景欲救懷文,言於孝武曰:「沈懷文三子塗炭不可見,願陛下速正其罪。」帝曰:「宜急殺之,使其意分。」竟殺之。元景為之歎息,沖兄弟以此知名。累遷司徒錄事。

  齊武帝為江州,沖為征虜長史、尋陽太守。齊建元中,累遷太子中庶子。武帝在東宮,待以恩舊。及即位,轉御史中丞、侍中。永明四年,為五兵尚書。沖與兄淡、深名譽有優劣,世號為「腰鼓兄弟」。淡、深並歷御史中丞。兄弟三人皆為司直,晉、宋所未有也。

  中丞案裁之職,被惡者多結怨。永明中,深彈吳興太守袁彖。建武中,彖從弟昂為中丞,到官數日,奏彈深子繢父在僦白幰車,免官禁錮。沖母孔氏在東,鄰家失火,疑為人所焚爇,大呼曰:「我三兒皆作御史中丞,與人豈有善者。方恐肌分骨散,何但焚如。」兄弟後並歷侍中,武帝方欲任沖,尋卒。追贈太常,諡曰恭子。

  曇慶,懷文從父兄也。父發,員外散騎侍郎。曇慶仕宋位尚書左丞。時歲有水旱,曇慶議立常平倉以救人急,文帝納其言而事不行。

  大明元年,為徐州刺史。時殿中員外將軍裴景仁助戍彭城,景仁本北人,多悉關中事。曇慶使撰秦記十卷,敘苻氏事,其書傳於世。

  曇慶謹實清正,所蒞有稱績。常謂子弟曰:「吾處世無才能,圖作大老子耳。」世以長者稱之。卒於祠部尚書。

  周朗字義利,汝南安成人也。父淳,宋初歷位侍中,太常。兄嶠尚武帝第四女宣城德公主。二女適建平王宏、廬江王褘。以貴戚顯官。朗少而愛奇,雅有風氣,與嶠志趨不同,嶠甚疾之。為江夏王義恭太尉參軍。

  元嘉二十七年春,朝議北侵魏,當遣義恭出鎮彭城,為諸軍大統。朗聞之解職。及義恭出鎮,府主簿羊希從行,與朗書戲之,勸令獻奇進策。朗報書援引古義,辭意倜儻。

  孝武即位,除建平王宏中軍錄事參軍。時普責百官讜言,朗上書陳述得失,多自矜誇。書奏忤旨,自解去職。

  後為廬陵內史,郡界荒蕪,頗有野獸。母薛氏欲見獵,朗乃合圍縱火,令母觀之。火逸燒郡解,朗悉以秩米起屋,償所燒之限。稱疾去官,為州司所糾,還都謝孝武曰:「州司舉臣愆失多不允,臣在郡猛獸三食人,蟲鼠犯稼,以此二事上負陛下。」上變色曰:「州司不允,或可有之。蟲獸之災,寧關卿小物。」

  朗尋丁母憂,每哭必慟,其餘頗不依居喪常節。大明四年,上使有司奏其居喪無禮。詔曰:「朗悖禮利口,宜合翦戮,微物不足亂典刑,特鎖付邊郡。」於是傳送寧州,於道殺之。朗族孫顒。

  顒字彥倫,晉左光祿大夫顗七世孫也。祖虎頭,員外常侍。父恂,歸鄉相。

  顒少為族祖朗所知,解褐海陵國侍郎。益州刺史蕭惠開賞異顒,攜入蜀,為厲鋒將軍,帶肥鄉、成都二縣令,〔二八〕仍為府主簿。常謂惠開性太險,每致諫,惠開不悅,答顒曰:「天險地險,王侯設險,但問用險何如耳。」隨惠開還都。

  宋明帝頗好玄理,以顒有辭義,引入殿內,親近宿直。帝所為慘毒之事,顒不敢顯諫,輒誦經中因緣罪福事,帝亦為之小止。元徽中,詔為剡令,有恩惠,百姓思之。齊高帝輔政,為齊殿中郎。建元初,為長沙王後軍參軍、山陰令。還為文惠太子中軍錄事參軍。文惠在東宮,顒遷正員郎,始興王前軍諮議,直侍殿省,深見賞遇。

  顒音辭辯麗,長於佛理,著三宗論言空假義。西涼州智林道人遺顒書深相贊美,言「捉麈尾來四十餘載,頗見宗錄,唯此塗白黑無一人得者,為之發病,非意此音猥來入耳」。其論見重如此。顒於鍾山西立隱舍,休沐則歸之。

  轉太子僕,兼著作,撰起居注。遷中書郎,兼著作如故。〔二九〕常游侍東宮。少從外氏車騎將軍臧質家得衛恒散隸書法,學之甚工。文惠太子使顒書玄圃茅齋壁。國子祭酒何胤以倒薤書求就顒換之。顒笑答曰:「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

  每賓友會同,顒虛席晤語,辭韻如流,聽者忘倦。兼善老、易,與張融相遇,輒以玄言相滯,彌日不解。清貧寡欲,終日長蔬,雖有妻子,獨處山舍。甚機辯,衛將軍王儉謂顒曰:「卿山中何所食?」顒曰:「赤米白鹽,綠葵紫蓼。」文惠太子問顒菜食何味最勝,顒曰:「春初早韭,秋末晚菘。」何胤亦精信佛法,無妻。太子又問顒:「卿精進何如何胤?」顒曰:「三塗八難,共所未免,然各有累。」太子曰:「累伊何?」對曰:「周妻何肉。」其言辭應變如此。

  轉國子博士,兼著作如故。太學諸生慕其風,爭事華辯。始著四聲切韻行於時。後卒於官。子捨。

  捨字昇逸,幼聰穎,顒異之。臨終謂曰:「汝不患不富貴,但當將之以道德。」及長博學,尤精義理,善誦詩書,音韻清辯。弱冠秀才,除太學博士。從兄綿為剡縣,贓汙不少,籍沒資財,捨乃推宅助焉。

  建武中,魏人吳苞南歸,有儒學。尚書僕射江祏招苞講,捨造坐折苞,辭理遒逸,由是名為口辯。王亮為丹陽尹,聞而悅之,辟為主簿,政事多委焉。遷太常丞。

  梁武帝即位,吏部尚書范雲與顒素善,重捨才器,言之武帝,召拜尚書祠部郎。禮儀損益,多自捨出。先是,帝與諸王及吳平侯書皆云弟,捨立議,引武王、周公故事,皆曰汝,從之。

  累遷鴻臚卿。時王亮得罪歸家,故人莫至,捨獨敦恩舊。及亮卒,身營殯葬,時人稱之。遷尚書吏部郎,太子右衛率,右衛將軍。雖居職屢徙,而常留省內,罕得休下。國史詔誥,儀體法律,軍旅謀謨,皆兼掌之。日夜侍上,豫機密二十餘年,未嘗離左右。帝以為有公輔器。

  初,范雲卒,僉以沈約允當樞管,帝以約輕易不如徐勉,於是勉、捨同參國政。勉小嫌中廢,捨專掌權轄,雅量不及勉而清簡過之,兩人俱稱賢相。

  時議國史,疑文帝紀傳之名。捨以為「帝紀之籠百事,如乾象之包六爻,今若追而為紀,則事無所包,若直書功德,則傳而非紀。應於上紀之前,略有仰述」。從之。

  捨占對辯捷,嘗居直廬,語及嗜好,裴子野言從來不嘗食薑。捨應聲曰:「孔稱『不徹』,裴乃不嘗。」一坐皆悅。與人論謔,終日不絕,而竟不言漏泄機事,眾尤服之。性儉素,衣服器用,居處床席,如布衣之貧者。每入官府,雖廣廈華堂,閨閣重邃,捨居之則塵埃滿積。以荻為障,壞亦不修。歷侍中、太子詹事。普通五年,南津校尉郭祖深獲始興相白渦書,〔三0〕餉捨衣履及婢,以聞,坐免官。以右驍騎將軍知詹事。〔三一〕卒。上臨哭哀動左右,追贈侍中、護軍將軍,諡曰簡子。

  初,帝銳意中原,群臣咸言不可,唯捨贊成之。普通中,累獻捷,〔三二〕帝思其功,下詔述其德美。以為「往者南司白渦之劾,恐外議謂朕有私,致此黜免。追愧若人一介之善,外可量加褒異,以旌善人」。捨集二十卷。二子弘義、弘信,弟子弘正。

  弘正字思行。父寶始,梁司徒祭酒。弘正幼孤,及弟弘讓、弘直俱為伯父捨所養。年十歲,通老子、周易。捨每與談論,輒異之,曰:「觀汝清理警發,後世知名,當出吾右。」河東裴子野深相賞納,請以女妻之。十五,召補國子生,仍於國學講易,諸生傳習其義。以季春入學,孟冬應舉,學司以日淺不許。博士到洽曰:「周郎弱冠講經,豈俟策試?」

  普通中,初置司文義郎,直壽光省,以弘正為司義侍郎。弘正醜而不陋,吃而能談,俳諧似優,剛腸似直,善玄理,為當世所宗。藏法師於開善寺講說,門徒數百,弘正年少,未知名,著紅褌,錦絞髻,踞門而聽,眾人蔑之,弗譴也。既而乘間進難,舉坐盡傾,法師疑非世人,覘知,大相賞狎。劉顯將之尋陽,朝賢畢祖道,顯縣帛十匹,約曰:「險衣來者以賞之。」眾人競改常服,不過長短之間。顯曰:「將有甚於此矣。」既而弘正綠絲布袴,繡假種,軒昂而至,折標取帛。中大通三年,昭明太子薨,〔三三〕其嗣華容公不得立,乃以晉安王綱為皇太子。弘正奏記,請「抗目夷上仁之義,執子臧大賢之節」。〔三四〕其抗直守正如此。

  常自稱有才無相,僕射徐勉掌選,以其陋不堪為尚書郎,乃獻書於勉,其言甚切。稍遷國子博士。學中有宋元凶講孝經碑,歷代不改,弘正始到官,即表刊除。時於城西立士林館,弘正居以講授,聽者傾朝野焉。弘正啟周易疑義凡五十條,又請釋乾坤二繫,復詔答之。

  後為平西邵陵王府諮議參軍,有罪應流徙,敕以賜干陀利國。未去,寄繫尚方。於獄上武帝講武詩,降敕原罪,仍復本位。

  弘正博物,知玄象,善占候。大同末,嘗謂弟弘讓曰:「國家阨在數年,當有兵起,吾與汝不知何所逃之。」及武帝納侯景,弘正謂弘讓曰:「亂階此矣。」臺城陷,弘正諂附王偉,又與周石珍合族,避景諱,改姓姬氏,拜太常。景將篡之際,使掌禮儀。

  及王僧辯東討,元帝謂僧辯曰:「王師近次,朝士孰當先來?」王僧辯曰:「其周弘正乎。弘正智不後機,體能濟勝,無妻子之顧,有獨決之明,其餘碌碌不逮也。」俄而前部傳云弘正至,僧辯飛騎迎之。及見,歡甚,曰:「吾固知王僧達非後機者,公可坐吾膝上。」對曰:「可謂進而若將加諸膝,老夫何足以當。」僧辯即日啟元帝,元帝手書與弘正,〔三五〕仍遣使迎之,謂朝士曰:「晉氏平吳,喜獲二陸,今我討賊,亦得兩周。」及至,禮數甚優,朝臣無比。授黃門侍郎,直侍中省。俄遷左戶尚書,加散騎常侍。夏月著犢鼻褌,衣朱衣,為有司所彈。其放達如此。〔三六〕

  元帝嘗著金樓子,曰:「余於諸僧重招提琰法師,隱士重華陽陶貞白,士大夫重汝南周弘正,其於義理清轉無窮,〔三七〕亦一時之名士也。」

  弘正善清談,梁末為玄宗之冠。及侯景平,僧辯啟送秘府圖籍,敕弘正讎校。

  時朝議遷都,但元帝再臨荊陝,前後二十餘年,情所安戀,不欲歸建業。兼故府臣僚皆楚人,並欲即都江陵,云:「建康蓋是舊都,彫荒已極。且王氣已盡,兼與北止隔一江,若有不虞,悔無所及。且臣等又聞荊南有天子氣,今其應矣。」元帝無去意。時尚書左僕射王褒及弘正咸侍,帝顧曰:「卿意何如?」褒等以帝猜忌,弗敢眾中公害,唯唯而已。褒後因清閒,密諫還丹陽甚切,帝雖納之,色不悅。及明日,眾中謂褒曰:「卿昨勸還建鄴,不為無理,吾昨夜思之,猶懷疑惑。」褒知不引納,乃止。他日,弘正乃正色諫,至于再三,曰:「若如士大夫,唯聖王所都,本無定處。至如黔首,未見入建鄴城,便謂未是天子,猶列國諸王。今日赴百姓之心,〔三八〕不可不歸建鄴。」當時頗相酬許。弘正退後,黃羅漢、宗懍乃言「弘正、王褒並東人,仰勸東下,非為國計」。弘正竊知其言,他日乃復上前面折二人,曰:「若東人勸下東,謂之私計,西人勸住西,亦是私計不?」眾人默然,而人情並勸遷都。上又曾以後堂大集文武,其預會者四五百人,帝欲遍試人情,曰:「勸吾去者左袒。」於是左袒者過半。武昌太守朱買臣,上舊左右,而閹人也,頗有幹用,故上擢之。及是勸上遷,曰:「買臣家在荊州,豈不願官長住,但恐是買臣富貴,非官富貴邪!」上深感其言,卒不能用。

  及魏平江陵,弘正遁歸建鄴。太平元年,授侍中,領國子祭酒,遷太帝卿、都官尚書。陳武帝授太子詹事。天嘉元年,遷侍中、國子祭酒,往長安迎宣帝。三年,自周還。廢帝嗣位,領都官尚書,總知五禮事。宣帝即位,遷特進,領國子祭酒,加扶。太建五年,〔三九〕授尚書右僕射。尋敕侍東宮講論語、孝經。太子以弘正德望素重,有師資之敬焉。

  弘正特善玄言,兼明釋典,雖碩德名僧,莫不請質疑滯。六年,卒官,年七十九,贈侍中、中書監,諡曰簡子。所著周易講疏十六卷,論語疏十一卷,莊子疏八卷,老子疏五卷,孝經疏二卷,集二十卷,行于代。

  子豫玄,年十四,與俱載入東,乘小船度岸,見藤花,弘正挽之,船覆俱溺,弘正僅免,豫玄遂得心驚疾。次子墳,尚書吏部郎。

  弘讓性簡素,博學多通。始仕不得志,隱於句容之茅山,頻徵不出。晚仕侯景,為中書侍郎,人問其故,對曰:「昔王道正直,得以禮進退,今乾坤易位,不至將害於人,吾畏死耳。」始彭城劉孝先亦辭辟命,隨兄孝勝在蜀。武陵建號,仕為世子府諮議參軍。二隱並獲譏於代。

  弘讓承聖初,為國子祭酒。二年,為仁威將軍,城句容以居之,命曰仁威壘。陳天嘉初,以白衣領太常卿、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

  弘讓弟弘直,字思方,幼而聰敏。仕梁為西中郎湘東王外兵記室參軍,與東海鮑泉、南陽宗懍、平原劉緩、沛國劉瑴同掌書記。〔四0〕王出鎮江、荊二州,累除諮議參軍。及承制,封湘濱縣侯。累遷昌州刺史。

  王琳之舉兵,弘直在湘州,琳敗,乃入陳,位太帝卿、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

  弘直方雅敦厚,氣調高於次昆。或問三周孰賢,人曰「若蜂腰矣」。太建七年卒。遺疏:「氣絕之後,便買市中見材小形者。斂以時服,古人通制,但下見先人,必須備禮,可著單衣裙衫故履。既應侍養,宜備紛帨,或逢善友,又須香煙,棺內唯安白布手巾粗香鑪而已,此外無所用。」卒於家,年七十六。有集二十卷。

  子確,字士潛,美容儀,寬大有行檢。博涉經史,篤好玄言。位都官尚書,禎明初卒。

  論曰:文人不護細行,古令之所同焉。由夫聲裁所知,故取忤於人者也。觀夫顏、謝之於宋朝,非不名高一代,靈運既以取斃,延之亦躓當年,向之所謂貴身,翻成害己者矣。士遜援筆數罪,陵讎犯難,餌彼慈親,棄之獸吻,〔四一〕以此為忠,無聞前誥。夫自忍其親,必將忍人之親,士遜自忘其孝,期以申人之孝,自非嚴父之辭允而義愜,則難乎免矣。師伯行己縱欲,好進忘退,既以此始,亦以此終,宜乎。懷文蹈履之地,足以追蹤古烈,孔母致懼中丞,其誡深矣。周朗始終之節,亦倜儻為尤。顒、捨父子,文雅不墜,弘正兄弟義業,幾乎德門者焉。

  校勘記

  〔一〕 曾祖含晉右光祿大夫 「右」各本作「左」,據宋書改。按晉書顏含傳作「右」。

  〔二〕 妹適東莞劉穆之子憲之 「憲之」宋書同。按宋書劉穆之傳,穆之三子:長子慮之,中子式之,少子貞之。「憲」與「慮」形近,不知孰是。

  〔三〕 以延之兼侍中 「侍中」二字各本但作「持」,誤,據建康實錄改。

  〔四〕 方當誤後生 「後生」各本作「後事」,據通志改。

  〔五〕 是時議者以延之靈運自潘岳陸機之後文士莫及 「靈運」各本作「靈惠」,據通志改。按宋書云:「延之與陳郡謝靈運齊名,自潘岳、陸機之後,文士莫及也。」

  〔六〕 隨府轉安北鎮軍北中郎府主簿 「鎮軍」各本作「領軍」,據宋書改。按孝武帝紀,孝武嘗為鎮軍將軍,不曾為領軍。

  〔七〕 轉諮議參軍領錄事 各本「領」下有「軍」字,據宋書刪。

  〔八〕 轉吏部尚書領驍騎將軍 「驍騎」各本作「驍衛」。據宋書改。按宋書百官志無驍衛將軍。

  〔九〕 而大司馬江夏王義恭諸子為元凶所殺 「大」字各本並脫,據宋書補。

  〔一0〕用費損無利 「損」字各本並脫,據宋書補。

  〔一一〕而人姦巧大興 「姦巧」二字各本並脫,據宋書補。

  〔一二〕其餘皆通用 「其餘」各本作「其錢」,據宋書改。

  〔一三〕遣中書舍人戴明寶抱竣登車載之郡舍 「戴明寶」各本作「戴寶明」。按戴明寶入恩倖傳,今乙正。

  〔一四〕當贊務居中 「贊」字各本並脫,據宋書補。

  〔一五〕顏師伯字長深 「長深」宋書作「長淵」,此避唐諱改。

  〔一六〕郎可自板「郎」各本作「卿」,據宋書改。

  〔一七〕師伯專情獨斷 「專情」各本作「專精」,據宋書改。

  〔一八〕師伯坐以子預職 「預」宋書作「領」。

  〔一九〕尚書中事專以委之 「中」上各本衍「侍」字,據宋書刪。

  〔二0〕隱士雷次宗被徵居鍾山後南還廬江 「廬江」宋書作「廬岳」,是。

  〔二一〕隨王誕鎮襄陽 「鎮」各本作「領」,據宋書改。

  〔二二〕以為竟陵王誕驃騎錄事參軍淮陵太守 「淮陵」宋書作「淮南」。

  〔二三〕未必改今追古乃致平一 「未」字各本並脫,據宋書補。

  〔二四〕上忿浙江東人情不和 各本脫「上」字,據宋書補。

  〔二五〕江智深臥草側亦謂之善 「智深」宋書作「智淵」,此避唐諱改。

  〔二六〕刺史宗愨欲殺之 宋書作「使廣州刺史宗愨於南殺之」。

  〔二七〕懷文三子淡深沖「深」宋書作「淵」,此避唐諱改。

  〔二八〕為厲鋒將軍帶肥鄉成都二縣令 「肥鄉」宋書、齊書州郡志益州並無此縣名。

  〔二九〕遷中書郎兼著作如故 「如故」二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下文之「轉國子祭酒兼著作」,其下亦應有「如故」二字,下並補。

  〔三0〕普通五年南津校尉郭祖深獲始興相白渦書 梁書周捨傳作「普通五年,南津獲武陵太守白渦書」。梁書武帝紀及本書郭祖深傳皆云南津校尉置於普通七年,則普通五年當作普通七年。白渦是始興相抑武陵太守,則無以決。

  〔三一〕以右驍騎將軍知詹事 「驍騎」各本作「驍衛」,據梁書改。參本卷校記第八條。

  〔三二〕普通中累獻捷 「普通中」各本作「大通中」。按梁書本傳,捨卒於普通五年,明年下詔「褒美」;又普通五、六年,北伐屢捷。足證以作「普通」為是,今改正。

  〔三三〕中大通三年昭明太子薨 「中」字各本並脫,據梁書昭明太子傳補。

  〔三四〕執子臧大賢之節 「大賢」二字各本並脫,據陳書補。

  〔三五〕元帝手書與弘正 「元帝」二字各本並脫,據陳書補。

  〔三六〕其放達如此 「放達」各本作「作達」,據太平御覽六九六引改。

  〔三七〕其於義理清轉無窮 「清」各本作「情」,據陳書改。

  〔三八〕今日赴百姓之心 「今日」陳書作「今宜」。

  〔三九〕太建五年 「五年」各本作「二年」,據陳書及冊府元龜二六0改。按本紀亦是「五年」。

  〔四0〕與東海鮑泉南陽宗懍平原劉緩沛國劉瑴同掌書記 「劉緩」各本作「劉綬」或「陸綬」,據陳書改。按梁書及本書劉昭傳並作「劉緩」。

  〔四一〕棄之獸吻 「棄」各本作「再」,王懋竑讀書記疑:「『再』疑作『棄』。」今從改。「獸吻」猶虎口,避唐諱故作「獸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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