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二十九.拟捕拘

练兵实纪 作者:明·戚继光


  各营官军,有犯事同一起者,不许擅自拘捕问理。须呈本营将官,转命投营取来。仍令各中军官会问,通详主将定夺,不许一营偏断。违者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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