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謀篇第十

鬼谷子 作者:(梁)陶弘景 注


  為人凡謀有道,必得其所因,以求其情。

  得其所因,則其情可求;見情而謀,則事無不濟。

  審得其情,乃立三儀。三儀者,曰上,曰中,曰下,參以立焉以生奇,奇不知其所擁,始於古之所從。

  言審情之術,必立上智、中才、下愚三者,參以驗之,然後奇計可得而生。奇計既生,莫不通達,故不知其所擁蔽,然此奇計非自今也。乃始於古之順道而動者,蓋從於順也。

  故鄭人之取玉也,載司南之車,為其不惑也。夫度材、量能、揣情者,亦事之司南也。故同情而俱相親者,其俱成者也;同欲而相疏者,其偏害者也。

  諸同情欲,共謀立事,事若成,後必相親,若乃一成一害,後必相疏,理之常也。

  同惡而相親者,其俱害者也;同惡而相疏者,偏害者也。

  同惡謂同為彼所惡,後若俱害,情必相親,若乃□□□理必相疏,亦理之常也。

  故相益則親,相損則疏,其數行也。此所以察同異之分類一也。

  同異之分,用此而察。

  故墻壞於隙,木毀於其節,旋蓋其分也。

  墻木毀由於隙節,況於人事之變,生於同異,故曰:斯蓋其分。

  故變生於事,事生謀,謀生計,計生議,議生說,說生進,進生退,進生制,因以制於事,故百事一道,而百度一數也。

  言事有本根,各有從來,譬之卉木,因根而有枝條花葉,故曰:變隙然後生於事業,生事業者,必須計謀;成計謀者,必須議說;議說必有當否,故須進退之。既有黜陟,須事以為法,而百事百度,何莫由斯而至,其道數一也。

  夫仁人輕貨,不可誘以利,可使出費;勇士輕難,不可懼以患,可使據危;智者達於數、明於理,不可欺以誠,可示以道理,可使立功。是三才也。

  使輕貨者出費,則費可全;使輕難者據危,則危可安;使達數者立功,則功可成。總三材而用之,可以光耀千里,豈徒十二乘而已。

  故愚者易蔽也,不肖者易懼也,貪者易誘也。是因事而裁之。

  以此三術,取彼三短,可以立事立功也。謀者因事興慮,宜知之而裁之,故曰:因事而裁之。

  故為強者,積於弱也;有餘者,積於不足也。此其道術行也。

  柔弱勝於剛強,故積弱可以為強;大直若曲,故積曲可以為直;少則得眾,故積不足可以為有餘。然則以弱為強,以曲為直,以不足為有餘,斯道術之所行,故曰:道術行也。

  故外親而內疏者,說內;內親而外疏者,說外。

  外陽相親,而內實疏者,說內,以除其內疏;內實相親,而外陽疏者,說外,以除其外疏也。

  故因其疑以變之,因其見以然之。

  若內外無親而懷疑者,則因其疑而變化之,彼或因見而有所見,則因其所見而然之。

  因其說以要之,因其勢以成之。

  既然見彼或有可否之說,則因其說要結之;可否既形,便有去就之勢,則因其勢以成就之。

  因其惡以權之,因其患以斥之。

  去就既成,或有惡患,則因其惡也。以權量之,因其患也,為斥除之。

  摩而恐之,高而動之。

  患惡既除,惑恃勝而驕者,便切摩以恐懼之,高危以感動之。

  微而正之,符而應之。

  雖恐動之,尚不知變者,則微有所引據以證之,為設符驗以應之。

  擁而塞之,亂而惑之,是謂計謀。

  雖有為設引據符驗,尚不知變者,此則或深不可救也。使擁而塞之,亂而惑之,因抵而得之。如此者,可以計謀之用也。

  計謀之用,公不如私,私不如結,結而無隙者也。

  公者揚于王庭,名為聚訟,莫執其咎,其事難成,私者不出門庭,慎密無失,其功可立,故公不如私,雖復潛謀,不如與彼要結,二人同心,物莫之間,欲求其隙,其可得乎。

  正不如奇,奇流而不止者也。

  正者循理守常,難以速進;奇者反經合義,事同機發。故正不如奇。奇計一行,則流通而莫知止也。故曰:奇流而不止者也。

  故說人主者,必與之言奇;說人臣者,必與之言私。

  與人主言奇,則非常之功可立;與人臣言私,則保身之道可全。

  其身內、其言外者疏;其身外、其言深者危。

  身在內而言外泄者,必見疏也;身居外而言深切者,必見危也。

  無以人之所不欲,而強之於人;無以人之所不知,而教之於人。

  謂其事雖近,彼所不欲,莫強與之,將生恨怒也。教人當以所知,今反以人所不知教之,猶以暗除暗,豈為益哉。

  人之有好也,學而順之;人有惡也,避而諱之。故陰道而陽取之也。

  學順人之所好,避諱人之所惡,但陰自為之,非彼所逆,彼必感悅,明言以報之,故曰:陰道而陽取之也。

  故去之者縱之,縱之者乘之。

  將欲去之,必先聽縱。令極其過惡,過惡既極,便可以法乘之,故曰:縱之者,乘之也。

  貌者,不美又不惡,故至情托焉。

  貌者,謂察人之貌,以知其情也。謂其人中和平淡,見善不美,見惡不非。如此者,可以至情托之,故曰:至情托焉。

  可知者,可用也;不可知者,謀者所不用也。

  謂彼情寬密,可令知者,可為用謀,故曰:可知者,可用也。其不寬密,不可令知者,謀者不為用謀也。故曰:不可知者,謀者所不用也。

  故曰:事貴制人,而不貴見制於人。制人者,握權也;見制於人者,制命也。

  制命者,言命為人所制也。

  故聖人之道陰,愚人之道陽。

  聖人之道,內陽而外陰;愚人之道,內陰而外陽。

  智者事易,而不智者事難。以此觀之,亡不可以為存,而危不可以為安,然而無為而貴智矣。

  智者寬恕故易事,愚者猜忌故難事。然而不智必有危亡之禍,以其難事,故賢者莫得申其計劃,則亡者遂亡,危者遂危,欲求安存,不亦難乎!今欲存其亡,安其危,則他莫能為,惟智者可矣。故曰:無為而貴智矣。

  智用於眾人之所不能知,而能用於眾人之所不能見。

  眾人所不能知,眾人所不能見,智獨能用之,所以貴於智矣。

  既用見可否,擇事而為之,所以自為也;見不事,擇事而為之,所以為人也。

  亦既用智,先己而後人。所見可否,擇事為之,將此自為;所不可見,擇事而為之,將此為人,亦猶伯樂教所親相駑駘,教所憎相千里也。

  故先王之道,陰言有之曰:天地之化,在高與深;聖人之制道,在隱與匿,非獨忠信仁義也,中正而已矣。

  言先王之道,貴於陰密。尋古遺言,證有此理,曰:天地之化,唯在高深;聖人之制道,唯在隱匿。所隱者中正,自然合道,非專在仁義忠信也。故曰:非獨忠信仁義。

  道理達於此義之,則可與言。

  言謀者曉達道理,能於此義達暢,則可與語至而言極矣。

  由能得此,則可與穀遠近之義。

  穀,養也。若能得此道之義,則可與居大寶之位,養遠近之人,誘於仁壽之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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