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十二章

老子校釋 作者:


  道常无名。朴雖小,天下不敢臣。

  嚴可均曰:「朴雖小」,御注作「撲」,王弼作「樸」。「天下不敢臣」,王弼作「天下莫能臣也」。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敦煌、英倫諸本「莫能」作「不敢」,景福本作「莫敢」,又均無「也」字。

  謙之案:道藏王本脫「朴雖小」三字。「天下不敢臣」,謂道尊,可名於大也。

  王侯若能守,萬物將自賓。

  嚴可均曰:「王侯若能守」,御注、河上、王弼作「侯王」,梁武與此同,河上、王弼「守」下有「之」字。

  羅振玉曰:梁武、景龍、敦煌三本並作「王侯」。

  勞健曰:「王侯若能守」,傅與景龍、敦煌皆如此。范作「王侯若能守之」,諸王本「侯王若能守之」。他本皆無「之」字,「王侯」皆作「侯王」。釋文云:「梁武作『王侯』。」按「侯」「守」二字,自諧句中韻,與第四十二章「王公以為稱」,「公」「稱」字同,當作「王侯」。

  謙之案:作「王侯」是也。惟公、稱,侯、守協韻之說,皆非。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嚴可均曰:「人莫之令」,河上作「民莫」。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二本「民」均作「人」。廣明、景福二本「均」下有「焉」字。

  謙之案:「人」字,諸王本作「民」,永樂大典作「人」,傅本作「民」,范同此石。室町本「均」下有「焉」字。

  易順鼎曰:按唐韓鄂歲華紀麗引作「民莫之合而自均」,「令」疑「合」字之誤。「莫之合」,即聽其自然之意也。言天地相合則甘露自降,若民則莫為之合,而亦且自均,極言無為之效耳。

  謙之案:玉篇:「均,平也,等也。」周禮「均其稍食」,注云:「均,猶調度也。」又字林:「均,田也。」此言「人莫之令而自均」,蓋古原始共產社會之反映,語意與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相同。作「令」、作「合」、作「命」誼均可通,惟此作「令」是故書。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天將知止。

  嚴可均曰:「天將知止」,御注、王弼作「夫亦將知止」,河上作「夫亦將知之」。  羅振玉曰:景龍「夫」作「天」,無「亦」字。景福本「夫」作「天」,有「亦」字。

  謙之案:作「天」乃字誤。宋刊河上本、室町本皆然。白玉蟾曰:「一本作『天亦將知之』,下同。」畢沅曰:「河上公作『天亦將知止』。」知其誤已久。廣明本「夫」字稍缺,吳雲亦誤校為「天」,云:「『天』,傅本作『夫』,易州本亦作『夫』。」不知「天」乃「夫」字之誤。王弼、傅、范皆作「夫」。范應元曰:「『夫亦將知止』,馬誕、王弼同古本。」當從之。

  知止不殆。

  嚴可均曰:御注作「知止所以不殆」,河上作「知之所以不殆」,王弼作「知止可以不殆」。

  羅振玉曰:御注、景福、英倫三本作「所以」,景龍、敦煌二本均無此二字。

  俞樾曰:案唐景龍碑無「可以」二字,是也。王注曰:「知止所以不殆也。」蓋加「所以」二字以足句,而寫者誤入正文,故今河上作「知之所以不殆」。此作「可以」者,又「所以」之誤矣。

  謙之案:道藏王本作「所以」。聚珍板殿本作「可以」,「可以」為「所以」之誤,俞說是也。

  譬道在天下,猶川谷與江海。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道」下有「之」字。「與江海」,御注、河上作「之與江海」,王弼作「之於江海」。

  羅振玉曰:「之於」,御注、景福、英倫三本作「之與」,景龍、敦煌二本均作「與」。

  易順鼎曰:王注云:「猶川谷之與江海也。」是本文「於江海」當作「與江海」。牟子引此云:「譬道於天下,猶川谷與江海。」字正作「與」。

  蔣錫昌曰:道藏王弼本「於」作「與」,當據改正。二字古本通用,見經義述聞及經傳釋詞。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名、臣、賓、均、名韻(耕、真通韻),有、止、殆、海韻(之部)。奚侗:臣、賓、均韻,有、止、止、殆、海韻。

  謙之案:臣、賓,真部,名,耕部,均真、耕兼收,此為耕部通真部之證。離騷亦「名」「均」為韻,奚侗未及此。武內義雄本「止」作「之」,云:「『無名』『有名』之兩『名』字韻,其間『朴雖小』以下三十五字,臣、賓韻,之字為別韻,疑錯簡,參照『名亦既有』以下三句,有、之、殆韻。」武內殆亦未知耕、真通韻也。

  王念孫曰:「止」與「有」為韻,「有」,古讀若以,見詩及楚辭(讀書雜志卷三之四)。

  右景龍碑本不分章,六十四字,敦煌本六十五字,河上本七十字,王弼、傅、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題「聖德第三十二」,王本題「三十二章」,范本題「道常無名章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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