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孝经注疏 作者:


 

《孝经》者,百行之宗,五教之要。自昔孔子述作,垂范将来,奥旨微言,已备解乎《注疏》。尚以辞高旨远,后学难尽诗论。今特翦截元疏,旁引诸书,分义错经,会合归趣,一依讲说,次第解释,号之为讲义也。
  翰林侍讲学士朝请大夫守国子祭酒上柱国赐紫金鱼袋邢昺等奉敕校定注疏成都府学主乡贡傅注奉右撰

  夫《孝经》者,孔子之所述作也。述作之旨者,昔圣人蕴大圣德,生不偶时,適值周室衰微,王纲失坠,君臣僣乱,礼乐崩颓。居上位者赏罚不行,居下位者襧贬无作。孔子遂乃定礼、乐,删《诗》、《书》,赞《易》道,以明道德仁义之源;修《春秋》,以正君臣父子之法。又虑虽知其法,未知其行,遂说《孝经》一十八章,以明君臣父子之行所寄。知其法者修其行,知其行者谨其法。故《孝经纬》曰:“孔子云:‘欲观我襧贬诸侯之志,在《春秋》;崇人伦之行,在《孝经》。’”是知《孝经》虽居六籍之外,乃与《春秋》为表矣。先儒或云“夫子为曾参所说”,此未尽其指归也。盖曾子在七十弟子中,孝行最著,孔子乃假立曾子为请益问答之人,以广明孝道。既说之后,乃属与曾子。洎遭暴秦焚书,并为煨烬。汉膺天命,复阐微言。《孝经》河间颜芝所藏,因始传之于世。自西汉及魏,历晋、宋、齐、梁,注解之者迨及百家。至有唐之初,虽备存秘府,而简编多有残缺,传行者唯孔安国、郑康成两家之注,并有梁博士皇侃《义疏》,播於国序。然辞多纰缪,理昧精研。至唐玄宗朝,乃诏群儒学官,俾其集议。是以刘子玄辨郑注有十谬七惑,司马坚斥孔注多鄙俚不经。其馀诸家注解,皆荣华其言,妄生穿凿。明皇遂於先儒注中,采摭菁英,芟去烦乱,撮其义理允当者,用为注解。至天宝二年注成,颁行天下,仍自八分御紥,勒于石碑,即今京兆石台《孝经》是也。
  翰林侍讲学士朝请大夫守国子祭酒上柱国赐紫金鱼袋邢昺等奉敕校定御制序并注

[疏]正义曰:《孝经》者,孔子为曾参陈孝道也。汉初,长孙氏、博士江翁、少府后仓、谏大夫翼奉、安昌侯张禹传之,各自名家。经文皆同,唯孔氏壁中古文为异。至刘炫遂以《古孝经·庶人章》分为二,《曾子敢问章》分为三,又多《闺门》一章,凡二十二章。桓谭《新论》云:“《古孝经》千八百七十二字,今异者四百馀字。孝者,事亲之名;经者,常行之典。”按《汉书·艺文志》云:“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举大者言,故曰《孝经》。”又按《礼记·祭统》云:“孝者,畜也,畜养也。”《释名》云:“孝,好也。”《周书》:“谥法至顺曰孝。”总而言之,道常在心,尽其色养,中情悦好,承顺无怠之义也。《尔雅》曰:“善父母为孝。”皇侃曰:“经者,常也,法也。此经为教,任重道远,虽复时移代革,金石可消,而为孝事亲常行,存世不灭,是其常也。为百代规模,人生所资,是其法也。”言孝之为教,使可常而法之。《易》有上经、下经,《老子》有道经、德经。孝为百行之本,故名曰《孝经》。经之创制,孔子所撰也。前贤以为曾参唯有至孝之性,未达孝德之本,偶於间居,因得侍坐,参起问於夫子,夫子随而答,参是以集录,因名为《孝经》。寻绎再三,将未为得也,何者?夫子刊缉前史而修《春秋》。犹云笔则笔,削则削,四科十哲,莫敢措辞。按《钩命决》云:“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斯则修《春秋》、撰《孝经》,孔子之志、行也。何为重其志而自笔削,轻其行而假他人者乎?按刘炫《述义》,其略曰:“炫谓孔子自作《孝经》,本非曾参请业而对也。士有百行,以孝为本。本立而后道行,道行而后业就,故曰: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然则治世之要,孰能非乎?徒以教化之道,因时立称,经典之目,随事表名,至使威仪礼节之馀盛传当代,孝悌德行之本隐而不彰。夫子运偶陵迟,礼乐崩坏,名教将绝,特感圣心,因弟子有请问之道,师儒有教诲之义,故假曾子之言以为对扬之体,乃非曾子实有问也。若疑而始问,答以申辞,则曾子应每章一问,仲尼应每问一答。按经,夫子先自言之,非参请也;诸章以次演之,非待问也。且辞义血脉文连旨环,而开宗题其端绪,馀音广而成之,非一问一答之势也。理有所极,方始发问,又非请业请答之事。首章言先王有至德要道,则下章云此之谓要道也,非至德,其孰能顺民,皆遥结道本,答曾子也。举此为例,凡有数科,必其主为曾子言,首章答曾子已了,何由不待曾子问,更自述而修之?且三起曾参侍坐与之别,二者是问也,一者叹之也。故假言乘闲曾子坐也,与之论孝。开宗明义上陈天子,下陈庶人,语尽无更端,於曾子未有请,故假参叹孝之大,又说以孝为理之功。说之以终,欲言其圣道莫大於孝,又假参问,乃说圣人之德不加於孝。在前论敬顺之道,未有规谏之事,殷勤在悦色,不可顿说犯颜,故须更借曾子言陈谏诤之义。此皆孔子须参问,非参须问孔子也。庄周之斥鷃笑鹏,罔两问影;屈原之渔父鼓枻,大卜拂龟;马卿之乌有无是;杨雄之翰林子墨,宁非师祖制作以为楷模者乎?若依郑注实居讲堂,则广延生徒,侍坐非一,夫子岂凌人侮众,独与参言邪?且云汝知之乎,何必直汝曾子,而参先避席乎?必其遍告诸生,又有对者,当参不让侪辈而独答乎?假使独与参言,言毕,参自集录,岂宜称师字者乎?由斯言之,经教发极,夫子所撰也。”而《汉书·艺文志》云:“《孝经》者,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也。”谓其为曾子特说此经,然则圣人之有述作,岂为一人而已!斯皆误本其文,致兹乖谬也。所以先儒注解,多所未行。唯郑玄之《六艺论》曰:“孔子以六艺题目不同,指意殊别,恐道离散,后世莫知根源,故作《孝经》以总会之。”其言虽则不然,其意颇近之矣。然入室之徒不一,独假曾子为言,以参偏得孝名也。《老子》曰:“六亲不和有孝慈。”然则孝慈之名,因不和而有,若万行俱备,称为人圣,则凡圣无不孝也。而家有三恶,舜称大孝,龙逢比干,忠名独彰,君不明也。孝以伯奇之名偏著,母不慈也。曾子性虽至孝,盖有由而发矣。藜蒸不熟而出其妻,家法严也。耘瓜伤苗几殒其命,明父少恩也。曾子孝名之大,其或由兹,固非参性迟朴,躬行匹夫之孝也。审考经言,详稽炫释,贵藏理於古而独得之於今者与。元氏虽同炫说,恐未尽善,今以《艺文志》及郑氏所说为得。其作经年,先儒以为鲁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而作《春秋》,至十六年夏四月己丑孔子卒为证,则作在鲁哀公十四年后、十六年前。案《钩命决》云:“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据先后言之,明《孝经》之文同《春秋》作也。又《钩命决》云:“孔子曰:‘《春秋》属商,《孝经》属参。’”则《孝经》之作在《春秋》后也。御者,按《大戴礼·盛德篇》云:“德法者,御民之本也,古之御政以治天下者,冢宰之官以成道,司徒之官以成德,宗伯之官以成仁,司马之官以成圣,司寇之官以成义,司空之官以成礼。故六官以为辔,司会均入以为軜,故曰:御四马者执六辔,御天地与人与事者亦有六政。是故善御者,正身同辔,均马力,齐马心,唯其所引而之,以取长道远行,可以之急疾,可以御天地与人事,此四者,圣人之所乘也。是故天子御者,内史、太史左右手也,六官亦六辔也。天子三公合以执六官,均五政,齐五法,以御四者,故亦为其所引而之。以之道则国治,以之德则国安,以之仁则国和,以之圣则国平,以之义则国成,以之礼则国定,此御政之体也。”然则御者,治天下之名,若柔辔之御刚马也。《家语》亦有此文,是以秦、汉以来,以御为至尊之称。又蔡邕《独断》曰:“御者,进也,凡衣服加於身,饮食入於口,妃妾接於寝,皆曰御。至於器物制作,亦皆以御言之。”故此云御也。制者,裁翦述作之谓也。故《左传》曰:“子有美锦,不使人学制焉。”取此美名,故人之文章述作,皆谓之制。以此序唐玄宗所撰,故云御制也。玄宗,唐弟六帝也,讳隆基,睿宗之子,以延和元年即位,时年三十三。在位四十五年,年七十八登遐,谥曰明孝皇帝,庙号玄宗。开元十年,制经序并注。序者,按《诗颂》云:“继序思不忘。”《毛传》云:“序,绪也。”又《释诂》云:“叙,绪也。”是序与叙音义同。郭璞云:“又为端绪。”然则此言绪者,举一经之端绪耳。并注者,并,兼也;注,著也,解释经指,使义理著明也。言非但制序,兼亦作注,故云并也。案今俗所行《孝经》,题曰郑氏注。近古皆谓康成。而晋魏之朝无有此说。晋穆帝永和十一年,及孝武太元元年,再聚群臣,共论经义,有荀昶者,撰集《孝经》诸说,始以郑氏为宗。晋末以来,多有异论。陆澄以为非玄所注,请不藏於秘省。王俭不依其请,遂得见传。至魏、齐则立学官,著作律令。盖由虏俗无识,故致斯讹舛。然则经非郑玄所注,其验有十二焉。据郑自序云“遭党锢之事逃难注礼,至党锢事解,注《古文尚书》、《毛诗》、《论语》,为袁谭所逼,来至元诚,乃注《周易》”,都无注《孝经》之文,其验一也。郑君卒后,其弟子追论师所注述及应对时人,谓之《郑志》,其言郑所注者,唯有《毛诗》、三《礼》、《尚书》、《周易》,都不言注《孝经》,其验二也。又《郑志目录》记郑之所注五经之外,有《中候》、《书传》、《七政论》、《乾象历》、《六艺论》、《毛诗谱》、《答临硕难礼》、《驳许慎异议》、《释废疾》、《发墨守》、《箴膏盲》、《答甄守然》等书,寸纸片言,莫不悉载,若有《孝经》之注,无容匿而不言,其验三也。郑之弟子分授门徒,各述师言,更相问答,编录其语,谓之《郑记》,唯载《诗》、《书》、《礼》、《易》、《论语》,其言不及《孝经》,其验四也。赵商作《郑玄碑铭》,具称其所注笺驳论,亦不言注《孝经》。晋中经薄《周易》、《尚书》、《中候》、《尚书大传》、《毛诗》、《周礼》、《仪礼》、《礼记》、《论语》凡九书,皆云郑氏注,名玄;至於《孝经》,则称郑氏解,无“名玄”二字,其验五也。《春秋纬·演孔图》注云:康成注三《礼》、《诗》、《易》、《尚书》、《论语》,其《春秋经》则有评论。宋均《诗谱序》云:我先师北海郑司农”,则均是玄之传业弟子,师有注述,无容不知,而云《春秋》、《孝经》唯有评论,非玄所注时明,其验六也。又宋均《孝经纬注》引郑《六艺论》叙《孝经》云“玄又为之注”,“司农论如是而均无闻焉。有义无辞,令予昏惑”。举郑之语而云无闻,其验七也。宋均《春秋纬注》云“为《春秋》、《孝经》略说”,则非注之谓,所言又为之注者,泛辞耳,非事实。其叙《春秋》亦云“玄又为之注”,宁可复责以实注《春秋》乎?其验八也。后汉史书存於代者,有谢承、薛莹、司马彪、袁山松等,其所注皆无《孝经》;唯范氏书有《孝经》,其验九也。王肃《孝经传》首有司马宣王奉诏令诸儒注述《孝经》,以肃说为长。若先有郑注,亦应言及,而不言郑,其验十也。王肃注书,好发郑短,凡有小失,皆在《圣证》,若《孝经》此注亦出郑氏,被肃攻击,最应烦多,而肃无言,其验十一也。魏晋朝贤辩论时事,郑氏诸注无不撮引,未有一言《孝经注》者,其验十二也。凡此证验,易为讨核,而代之学者不觉其非,乘后谬说,竞相推举,诸解不立学官,此注独行於世。观言语鄙陋,义理乖谬,固不可示彼后来,传诸不朽。至《古文孝经》孔传本出孔氏壁中,语甚详正,无俟商榷,而旷代亡逸,不被流行。隋开皇十四年,秘书学生王逸於京市陈人处买得一本,送与著作王劭,以示河间刘炫,仍令校定。而此书更无兼本,难可依凭,炫辄以所见率意刊改,因著《古文孝经稽疑》一篇。故开元七年敕议之际,刘子玄等议,以为孔、郑二家云泥致隔,今纶旨焕发,校其短长,必谓行孔废郑,於义为允。国子博士司马贞议曰:“《今文孝经》是汉河间王所得颜芝本,至刘向以此参校古文,省除繁惑,定此一十八章。其注,相承云是郑玄所作。而《郑志》及《目录》等不载,故往贤共疑焉。唯荀昶、范晔以为郑注,故昶集解《孝经》,具载此注为优。且其注纵非郑玄,而义旨敷畅,将为得所,虽数处小有非稳,实亦未爽经言。其古文二十二章,元出孔壁。先是安国作传,缘遭巫蛊,未之行也。昶集注之时,有见孔传,中朝遂亡其本。近儒欲崇古学,妄作此传,假称孔氏,辄穿凿改更,又伪作闺门一章,刘炫诡随,妄称其善。且闺门之义,近俗之语,必非宣尼正说。案其文云:闺门之内具礼矣,严亲严兄妻子臣妾繇百姓徒役也。是比妻子於徒役,文句凡鄙,不合经典。又分庶人章,从‘故自天子已下’别为一章,仍加‘子曰’二字。然故者连上之辞,既是章首,不合言故,是古人既没,后人妄开此等数章,以应二十二之数。非但经久不真,抑亦传文浅伪。又注用天之道、分地之利,其略曰:‘脱之应功,暴其肌体,朝暮从事,露发徒足,少而习之,其心安焉。’此语虽旁出诸子,而引之为注,何言之鄙俚乎?与郑氏所云分别五土,视其高下,高田宜黍稷,下田宜稻麦,优劣悬殊,曾何等级!今议者欲取近儒诡说而废郑注,理实未可,请准令式《孝经》郑注,与孔传依旧俱行。”诏郑注仍旧行用,孔传亦存。是时苏宋文吏拘於流俗,不能发明古义,奏议排子玄,令诸儒对定,司马贞与学生郗常等十人尽非子玄,卒从诸儒之说。至十年上自注《孝经》,颁于天下,卒以十八年章为定。

  ◎序

  朕闻上古,其风朴略,
  [疏]朕闻上古至德之本欤。
  ○正义曰:自此以下至於序末,凡有五段明义,当段自解其指,於此不复繁文。今此初段,序孝之所起,及可以教人而为德本也。朕者,我也。古者尊卑皆称之,故帝舜命禹曰:“朕志先定。”禹曰:“朕德罔克。”皋陶曰:“朕言惠可底行。”又屈原亦云:“朕皇考曰伯庸。”是由古人质,故君臣共称。至秦始皇二十六年,始定为天子之称。闻者,目之不睹,耳之所传。曰“闻上古”者,经典所说不同,案《礼运》郑玄注云“中古未有釜甑”,则谓神农为中古;若《易》历三古,则伏羲为上古,文王为中古,孔子为下古;若三王对五帝,则五帝亦为上古,故《士冠记》云“大古冠布”,下云“三王共皮弁”,则大古五帝时也,大古亦上古也。以其文各有所对,故上古、中古不同也。此云上古者,亦谓五帝以上也。知者,以下云“及乎仁义既有”以《礼运》及《老子》言之,仁义之盛在三王之世,则此上古自然当五帝以上也。云“其风朴略”者,风,教也;朴,质也;略,疏也。言上古之君,贵尚道德,其於教化,则质朴疏略也。

  虽因心之孝已萌,而资敬之礼犹简。
  [疏]正义曰:“因犹亲也,资犹取也。言上古之人,有自然亲爱父母之心。如此之孝,虽已萌兆,而取其恭敬之礼节,犹尚简少也。《周礼》“大司徒教六行,云孝、友、睦、姻、任、恤”,注云“因亲於外亲,”是因得为亲也。《诗·大雅·皇矣》云:“惟此王季,因心则友。”《士章》云:“资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此其所出之文也,故引以为序耳。

  及乎仁义既有,亲誉益著。
  [疏]正义曰:“及乎”者,语之发端,连上逮下之辞也。“仁”者兼爱之名,“义”者裁非之谓。“仁义既有”,谓三王时也。案《曲礼》云:“太上贵德。”郑注云:“大古帝皇之世。”又《礼运》云:“大道之行也。”郑注云:“大道谓五帝时。”老子《德经》云:“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是道德当三皇五帝时,则仁义当三王之时可知也。慈爱之心曰亲,声美之称曰誉。谓三王之世,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亲誉之道,日益著见,故曰“亲誉益著”也。

  圣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
  [疏]正义曰:圣人谓以孝治天下之明王也。孝为百行之本,至道之极,故经文云:“圣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

  故“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
  [疏]正义曰:引下经文以证义也。

  於是以顺移忠之道昭矣,立身扬名之义彰矣。
  [疏]正义曰:经云:“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於君。”又曰:“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言人事兄能悌,以之事长则为顺;事亲能孝,移之事君则为忠。然后立身扬名,传於后世也。昭、彰皆明也。

  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
  [疏]正义曰:此《钩命决》文也。言褒贬诸侯善恶,志在於《春秋》,人伦尊卑之行,在於《孝经》也。

  是知孝者德之本欤!
  [疏]正义曰:《论语》云:“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今言“孝者德之本欤”,欤者,叹美之辞,举其大者而言,故但云孝;德则行之总名,故变仁言德也。

  经曰:“昔者明王之以孝理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於公、侯、伯、子、男乎。”
  [疏]经曰至形於四海。
  ○正义曰:此第二段,序已仰慕先世明王,欲以博爱广敬之道被四海也。经曰至男乎。此《孝治章》文也,故言“经曰”。言小国之臣尚不敢遗弃,何况於五等列爵之君乎。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爵也。《白虎通》曰:“公者通也,公正无私之意也。《春秋传》曰:王者之后称公。侯者候也,候顺逆也。伯者长也,为一国之长也。子者字也,常行字爱於人也。男者任也,常任王事也。”《王制》云:“公、侯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至於周公时,增地益广,加赐诸侯之地,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公为上等,侯、伯为中等,子、男为下等。言小国之臣,谓子、男之臣也。

  朕尝三复斯言,景行先哲。
  [疏]正义曰:复犹覆也,斯,此也;景,明也;哲,智也。言每读经至此科,三度反覆重读,庶几法则。此有明行者,先世圣智之明王也。《论语》云“南容三复白圭”,《诗》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是其类也。

  虽无德教加於百姓,
  [疏]正义曰:上逊辞也。

  庶几广爱形于四海。
  [疏]正义曰:此上意思行教也。“庶几”犹幸望。既谦言无德教加於百姓,唯幸望以广敬博爱之道著见於四夷也。案经作“刑”,刑,法也。今此作“形”,则形犹见也。义得两通,无繁改字。“四海”即四夷也,又经别释。

  嗟乎!夫子没而微言绝,异端起而大义乖。
  [疏]嗟乎至枢要也。
  ○正义曰:此第三段,叹夫子没后,遭世陵迟,典籍散亡,传注踳驳,所以撮其枢要,而自作注也。“嗟乎”,上叹辞也。“夫子”孔子也。以尝为鲁大夫,故云夫子。案《史记》云:孔子生鲁国昌平陬邑,鲁襄公二十二年生,年七十三,以鲁哀公十六年四月己丑卒,葬鲁城北泗上。“而微言绝”者,《艺文志》文。李奇曰:“隐微不显之言也。”颜师古曰:“精微要妙之言耳。”言夫子没后,妙言咸绝,七十子既丧,而异端并起,大义悉乖。

  况泯绝於秦,得之者皆煨烬之末。
  [疏]正义曰:“泯”,灭也。“秦”者,陇西谷名也,在雍州鸟鼠山之东北。昔皋陶之子伯翳,佐禹治水有功,舜命作虞,赐姓曰嬴。其末孙非子为周孝王养马於沠、渭之间,封为附庸,邑于秦谷。及非子之曾孙秦仲,周宣王又命为大夫,仲之孙襄公讨西戎,救周。周室东迁,以岐丰之地赐之,始列为诸侯。春秋时称秦伯,至孝公子惠文君立,是为惠王。及庄襄王为秦质子於赵,见吕不韦姬,说而取之,生始皇。按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郸,及生,名为政,姓赵氏。年十三,庄襄王死,政代立为秦王。至二十六年,平定天下,号曰始皇帝。三十四年置酒咸阳宫,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立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辅政哉!”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之所知。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制曰:“可。”三十五年以为诸生诽谤,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是经籍之道灭绝於秦。《说文》云:“煨,盆火也。烬,火余也。”言遭秦焚坑之后,典籍灭亡,虽仅有存者,皆火余之微末耳。若伏胜《尚书》、颜贞《孝经》之类是也。

   滥觞於汉,传之者皆糟粕之馀
  [疏]正义曰:案《家语》:“孔子谓子路曰:夫江始於岷山,其源可以滥觞,及其至江津也,不舫舟,不避风雨,不可以涉。”王肃曰:“觞所以盛酒者,言其微也。”又《文选》郭景纯《江赋》曰:“惟岷山之导江,初发源乎滥觞。”臣翰注云:“滥谓泛滥,小流貌。觞,酒醆也。谓发源小如一盏。”“汉”者,巴蜀之间地名也。二世元年,诸侯叛秦,沛人共立刘季以为沛公。二年八月入秦,秦相赵高杀二世,立二世兄子子婴,冬十月,为汉元年。子婴二年春正月,项羽尊楚怀王为义帝,羽自立为西楚霸王,更立沛公为汉王,王巴、蜀、汉中四十一县,都南郑。五年,破项羽,斩之。六年二月,即皇帝位于汜水之阳,遂取汉为天下号,若商、周然也。汉兴,改秦之政,大收篇藉。言从始皇焚烧之后,至汉氏尊学,初除挟书之律,有河间人颜贞出其父芝所藏,凡一十八章,以相传授。言其至少,故云滥觞於汉也。其后复盛,则如江矣。《释名》云:“酒滓曰糟,浮米曰粕。”既以滥觞况其少,因取糟粕比其微。言醇粹既丧,但余此糟粕耳。

  故鲁史《春秋》,学开五传。
  [疏]正义曰:“故”者因上起下之语。夫子约鲁史《春秋》,学开五传者,谓名专己学,以相教授,分经作传,凡有五家。开则分也。五传者,案《汉书·艺文志》云:《左氏传》三十卷,左丘明,鲁太史也。《公羊传》十一卷,公羊子,齐人,名高,受经於子夏。《穣梁传》十一卷,穣梁子,鲁人,名赤,糜信云:与秦孝公同时;《七录》云:名俶,字元始;《风俗通》云:子夏门人。《邹氏传》十一卷,《汉书》云:王吉善《邹氏春秋》。《夹氏传》十一卷,有录无书。其邹、夹二义,邹氏无师,夹氏未有书,故不显于世,盖王莽时亡失耳。

  《国风》、《雅》、《颂》,分为四诗,
  [疏]正义曰:《诗》有《国风》、《小雅》、《大雅》、《周颂》、《鲁颂》、《商颂》,故曰《国风》、《雅》、《颂》。四诗者,《毛诗》、《韩诗》、《齐诗》、《鲁诗》也。《毛诗》自夫子授卜商,传至大毛公名亨,大毛公授毛苌,赵人,为河间献王博士。先有子夏《诗传》一卷,苌各置其篇端,存其作者。至后汉大司农郑玄为之笺,是曰《毛诗》。《韩诗》者,汉文帝时博士燕人韩婴所传,武帝时与董仲舒论於上前,仲舒不能难。至晋无人传习,是曰《韩诗》。《齐诗》者,汉景帝时博士清河太傅辕固生所传,号《齐诗》,传夏侯始昌,昌授后苍辈,门人尤盛。后汉陈元方亦传之,至西晋亡,是曰《齐诗》。《鲁诗》者,汉武帝时鲁人申公所述,以经为训诂教之,无传,疑者则阙,号为《鲁诗》。

  去圣逾远,源流益别。
  [疏]正义曰:逾,越也。百川之木曰源,水行曰流,增多曰益。言秦汉而下,上去孔子圣越远。《孝经》本是一源,诸家增益,别为众流,谓其文不同也。

  近观《孝经》旧注,踳驳尤甚。
  [疏]正义曰:《孝经》今文称郑玄注,古文称孔安国注。先儒详之,皆非真实,而学者互相宗尚。踳,乖也。驳,错也。尤,过也。今言观此二注,乖错过甚,故言踳驳尤甚也。

  至於迹相祖述,殆且百家。
  [疏]正义曰:至於者,语更端之辞也。迹,踪迹也。祖,始也。因而明之曰述,言学者踪迹相寻,以在前者为始,后人从而述脩之,若仲尼祖述尧舜之为也。殆,近也。言近且百家,目其多也。案其人,今文则有魏王肃、苏林、何晏、刘邵,吴韦昭、谢万、徐整,晋袁宏、虞槃佑,东晋杨泓、殷仲文、车胤、孙氏、庾氏、荀昶、孔光、何承天、释慧琳、齐王玄载、明僧绍,及汉之长孙氏、江翁、翼奉、后苍、张禹、郑众、郑玄所说,各擅为一家也。其梁皇侃撰《义疏》三卷,梁武帝作《讲疏》,贺玚、严植之、刘贞、简、明山宾咸有说,隋有钜鹿魏真克者亦为之训注。其古文出自孔氏坏壁,本是孔安国作,传会巫蛊事,其本亡失;至隋王邵所得,以送刘炫;炫叙其得丧,述其义疏议之。刘绰亦作《疏》,与郑《义》俱行。又马融亦作《古文孝经传》,而世不传。此皆祖述名家者也。

  业擅专门,犹将十室。
  [疏]正义曰:上言“百家”者,大略皆祖述而己。其於传守己业、专门命氏者,尚自将近十室。室则家也。《尔雅·释宫》云:“宫谓之室,室谓之宫,其内谓之家。”但与上“百家”变文耳,故言“十室”。其十室之名,序不指摘,不可强言,盖后苍、张禹、郑玄、王肃之徒也。

  希升堂者,必自开户牖。
  [疏]正义曰:希,望也。《论语》云:“子曰:‘由也升堂矣,未入於室’。”夫子言仲由升我堂矣,未入於室耳。今祖述《孝经》之人,望升夫子之堂者,既不得其门而入,必自擅开门户窗牖矣。言其妄为穿凿也。

  攀逸驾者,必骋殊轨辙。
  [疏]正义曰:攀,引也。逸驾,谓奔逸之车驾也。案《庄子》:颜渊问於仲尼曰:“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夫子驰亦驰,夫子奔逸绝尘,而回瞠若乎后耳。”言夫子之道,神速不可及也。今祖述《孝经》之人,欲仰慕攀引夫子奔逸之驾者,既不得直道而行,必驰骋於殊异之轨辙矣。言不知道之无从也。两辙之间曰轨,车轮所轹曰辙。

  是以道隐小成,言隐浮伪。
  [疏]正义曰:道者,圣人之大道也。隐,蔽也。小成,谓小道而有成德者也。言者,夫子之至言也。浮伪,谓浮华诡辨也。言此穿凿驰骋之徒,唯行小道华辩,致使大道至言皆为隐蔽,其实则不可隐。故《庄子内篇·齐物论》云:“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於小成,言隐於荣华。”此文与彼同,唯“荣华”作“浮伪”耳,大意不异也。

  且传以通经为义;义以必当为主。
  [疏]正义曰:且者,语辞。传者,注解之别名。博释经意,传示后人,则谓之传。注者,著也。约文敷畅,使经义著明,则谓之注。作得自题,不为义例。或曰:前汉以前名传,后汉以来名注。盖亦不然,何则?马融亦谓之传,知或说非也。此言传注解释,则以通畅经指为义;义之裁断,则以必然当理为主也。

  至当归一,精义无二。
  [疏]正义曰:至极之当,必归於一。精妙之义,焉。有二三?将言诸家不同,宜会合之也。

  安得不翦其繁芜,而撮其枢要也?
  [疏]正义曰:安,何也。诸家之说,既互有得失,何得不翦截繁多芜秽,而撮取其枢机要道也?

  韦昭、王肃,先儒之领袖;虞翻、刘邵,抑又次焉。
  [疏]正义曰:自此至“有补将来”为第四段,序作注之意。举六家异同,会五经旨趣。敷畅经义,望益将来也。《吴志》曰:“韦曜字弘嗣,吴郡云阳人,本名昭,避晋文帝讳,改名曜。仕吴至中书仆射侍中,领左国史,封高陵亭侯。”《魏志》曰:“王肃字子雍,王朗之子。仕魏,历散骑黄门侍郎、散骑常侍兼太常。”《吴志》:“虞翻字仲翔,会稽馀姚人。汉末举茂才,曹公辟不就,仕吴,以儒学闻。《为老》、《论语》、《国语》训注,传於世。”《魏志》:“刘绍字孔才,广平邯郸人。仕魏,历散骑常侍,赐爵关内侯,著《人物志》百篇。”此指言韦、王所学,在先儒之中,如衣之有领袖也。虞、刘二家亚次之。抑,语辞也。

  刘炫明安国之本,陆澄讥康成之注。
  [疏]正义曰:《隋书》云:“刘炫字光伯,河间景城人。炫左画方,右画圆,口诵目数,耳听五事,并举无所遗失。仕后周,直门下省,竟不得官。县司责其赋役,炫自陈於内史,乞送吏部。吏部尚书韦世康问其所能,炫自为状曰:‘《周礼》、《礼记》、《毛诗》、《尚书》、《公羊》、《左传》、《孝经》、《论语》,孔、郑、王、何、服、杜等注,凡三十家,虽义有精粗,并堪讲授。《周易》、《仪礼》、《穣梁》,用功颇少;子史文集,嘉言美事,咸诵於心;天文律历,穷覈微妙;公私文翰,未尝举手。’吏部竟不详试,除殿内将军。仕隋,历太学博士,罢归河间,贼中饿死,谥宣德先生。初,炫既得王邵所送古文孔安国注本,遂著《古文稽疑》以明之。”萧子显《齐书》曰:“陆澄字彦渊,吴郡吴人也。少学博览,无不知。起家仕宋,至齐,历国子祭酒、光禄大夫。初,澄以晋荀昶所学为非郑玄所注,请文藏秘省。王俭违其议。”

  在理或当,何必求人?
  [疏]正义曰:言但在注释之理允当,不必讥非其人也。求犹责也。

  今故特举六家之异同,会五经之旨趣。
  [疏]正义曰:六家即韦昭、王肃、虞翻、刘邵、刘炫、陆澄也,言举此六家,而又会合诸经之旨趣耳。

  约文敷畅,义则昭然。
  [疏]正义曰:约,省也。敷,布也。畅,通也。言作注之体,直约省其文,不假繁多,能遍布通畅经义,使之昭明也。然,辞也。

  分注错经,理亦条贯。
  [疏]正义曰:谓分其注解,间错经文也。经注虽然分错,其理亦不相乱,而有条有贯也。《书》云:“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论语》:“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是条之理也。

  写之琬琰,庶有补於将来。
  [疏]正义曰:案《考工记·玉人职》云:“琬圭九寸,而缫以象德。”注云:“琬犹圜也,王使之瑞节也。诸侯有德,王命赐之,使者执琬圭以致命焉。缫,藉也。”又云:“琰圭九寸,判规以除慝,以易行。”注云:“凡圭琰上寸半琰,圭琰半以上又半为瑑饰。诸侯有为不义,使者征之,执以为瑞节也。除慝,诛恶逆也。易行,止繁苛。”今言以此所注《孝经》写之琬圭、琰圭之上,若简策之为,庶几有所裨补於将来学者。或曰:谓刊石也,而言写之琬琰者,取其美名耳。

  且夫子谈经,志取垂训。
  [疏]正义曰:自此至序末为第五段,言夫子之经,言约意深,注繁文不能具载,仍作《疏义》以广其旨也。且夫子所谈之经,其志但取垂训后代而已。

  虽五孝之用则别,而百行之源不殊。
  [疏]正义曰:五孝者,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五等所行之孝也。言此五孝之用,虽尊卑不同,而孝为百行之源,则其致一也。

  是以一章之中,凡有数句;一句之内,意有兼明。
  [疏]正义曰:积句以成章,章者明也。总义包体,所以明情者也。句必联字而言,句者局也。联字分强,所以局言者也。言夫子所修之经,志在殷勤垂训,所以一章之中,凡有数句;一句之内,意有兼明者也。若移忠移顺、博爱广敬之类皆是。

  具载则文繁,略之又义阙。
  [疏]正义曰:言作注之体,意在约文敷畅,复恐太略,则大义或阙。

  今存於疏,用广发挥。
  [疏]正义曰:此言必顺作疏之义也。发,谓发越。挥,谓挥散。若其注文未备者,则具存於疏,用此义疏,以广大、发越、挥散夫子之经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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