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类

杜骗新书 作者:明·张应俞


  诈称公子盗商银

  陈栋,山东人也,屡年往福建建阳地名长埂,贩买机布。

  万历三十二年季春,同二仆带银壹千余两复往长埂买布。途逢一棍,窥其银多,欲谋之,见栋乃老练惯客,每迟行早宿,关防严密,难以动手。诈称福建分巡建南道公子,甚有规模态度,乃带四仆,一路与栋同店。棍不与栋交语,而栋亦不之顾也。

  直至江西铅山县,其县丞姓蔡名渊者,乃广东人也,与巡道府异县,素不相识,棍往拜之。县丞闻是巡道公子,待之甚厚,即来回拜,送下程。栋见县丞回拜,信其为真公子。是夜棍以下程请栋,栋欢领之,而中心犹谨防他盗,不敢痛饮,棍犹动手不得。次日经乌石,宿其地。非大口岸,栋欲办酒回礼,以无物可买而止。又次日到崇安县宿,栋心谓此到长埂旧主不远,犹其外之故家也。且来日与公子别矣,不答敬,殊非礼也,遂买肴馔请之。棍谓栋曰:“同舟过江,前缘非偶,与君一路同来,岂非偶乎。明日与君分路,燕鸿南北,未知何日再会。”

  各开怀畅饮,延至三更。其仆皆困顿熟睡。栋醉甚,亦伏桌睡。

  棍遂将栋之财物悉偷去。

  待栋醒来,不知棍何处去矣。即在崇安县告店家通同作弊。

  随即往江西广信府告其县丞勾引光棍,而以原店家作证。县丞诉曰:“福建巡道实与我同府异县,其人姓氏我素知之,但公子并未会面。他称其姓氏来拜我,我乃县丞小官,安得不回他拜,不送他赆。今至崇安已经数日,盗你银去,与我何干。”

  栋曰:“那棍一路同来,我防之甚切。他来谒你,而你回拜,我方信是真公子,故堕其术。今其人系你相识,安得不告你。”

  本府不能判断。栋又在史大巡处告。史爷判是县丞不合错拜公子,轻易便送下程,致误客商,不无公错,谅断银壹百两与栋作盘缠之资而归。

  噫!棍之设机巧矣。一路装作公子,商人犹知防之,至拜县丞,而县丞回拜送赆,孰不以为真公子也。

  又先设机以请商人,则商人备礼以答敬,亦理所必然也。乃故缠饮,困其主仆,则乘夜行窃易矣。故曰其设机最巧也。使栋更能慎防一夜则棍奸无所施。故慎始不如慎终。日干更继以夕惕,斯可万无一失。不然抱瓮汲井,几至井口而败其瓮,与不慎何异。吾愿为商者处终如谨始可也。  炫耀衣妆启盗心

  游天生,徽州府人,丰彩俊雅,好装饰。尝同一仆徐丁,携本银五百余两,往建宁府买铁。始到崇安县,搭一青流船。  稍公名李雅,水手名翁迓。雅先以嫖赌破家,后无奈而撑船。

  其时船至建阳县,天生起岸,往拜乡亲,将衣箱打开,取出衣服鲜丽,所带用物俱美。雅一见生心。至晚,天生叫稍公买些酒馔,雅暗将陀陀花入酒中。陀陀花者,乃三年茄花也。人服此则昏迷不能语。是夜天生主仆中了此毒,醉不能醒。三鼓时候,雅邀水手行谋,水手曰:“钱财有命,不可逆理妄求。倘若事泄,罪将安逃,吾不敢为也。”雅狼心一起,不听水手之阻,将其主仆推入深潭。天生淹死,徐丁幸饮酒少,入水复苏,颇识水性,浮水上岸。

  次日,搭后船往建宁府,即抱牌告于王太爷,当差捕兵六名,同徐丁到临江门去缉拿。临江门乃建宁往来诸船凑集之口岸也。是时李雅谋财在手,正买酒上船,思量作乐。徐丁认得,即引捕兵擒锁,搜其赃物,尚在船中。遂并人赃俱拿到府。王爷审问,雅见事露,难以推托,一概供招,攀及水手同谋。徐丁曰:“我当中毒时,酩酊不能言,梦中闻得水手劝阻,不与同谋,已先逃去。今若枉及此人,令后人不肯向善也。”王爷即将李雅责四十板,收监,依律拟斩。其行李并原银,差防夫二名同徐丁直解至天生家去。

  李雅次年冬季处决。后水手翁迓弃船归农,颇致丰足。雅以谋人而促死,迓以阻谏而全家,谚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信不虚也。

  按:游天生之召祸,良由衣服华丽,致使贼稍垂涎。大凡孤客搭船,切须提防贼稍谋害。昼宜略睡,夜方易醒,煮菜暖酒,尤防放毒。服宜朴素,勿太炫耀。故老子曰:“良贾深藏若虚。”孔子曰:“以约失之者鲜。”此诚养德之言,抑亦远祸之道也。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