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何景明传

白话明史 作者:清·张廷玉 等


  何景明,字仲默,信阳人。八岁即能做诗和古文。弘治十一年(1498)乡试中举,这时年方十五岁。十五年进士及第,授中书舍人。与李梦阳等人以诗文相唱和,梦阳的诗文最佳,景明虽年轻些,但能与梦阳抗衡。

  正德改元,刘瑾窃取政权。景明上书吏部尚书许进,劝他把握住政权,不要向刘瑾屈服,语气极为激烈。随后,他称病告假归家。过了一年,瑾将所有告假的官员尽行免职,景明也在其中。刘瑾被诛,由李东阳的推荐,景明官复原职,掌管内阁制敕房。李梦阳下狱,大家不敢为他申冤,而景明上书吏部尚书杨一清援救。正德九年(1514),乾清宫火灾,景明上疏提出不应养义子,京城不应留住边防军,不应宠信西域僧人,不应重用宦官。这份奏疏被扣压,未进呈皇帝。久后,进升吏部员外郎,仍掌管制敕。钱宁欲与景明交为朋友,将一幅大画请景明题名,景明说:“此画出于名家之手,不要玷污了名人的手迹。”在景明那里留了一年,最后还是原物退还。不久,景明升为陕西提学副使。廖鹏弟太监廖銮镇守关中,横行霸道,廖銮的随从人员遇三司不下马,景明将他们逮捕鞭挞。他所教育的诸生专以经学、儒学及时务为主。选拔优秀者于正学书院,景明亲自为学生讲经,而不用诸家对辞句的解释,士子始知有经学。嘉靖初,因病归家,不久逝世,年仅三十九岁。

  景明为人正直,重节义,鄙视荣利,与梦阳并有国士之风度。两人学诗做文,开始一唱一和,成名之后却相互诋毁。梦阳主张摹仿,景明则主张创造,各树旗帜,互不相让,两人交游也分手了。有人说景明之才本不及梦阳,但其诗则比梦阳的诗好。然而,天下人在谈论诗时,则必何、李并称,与边贡、徐贞卿合称为“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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