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刺熱論篇第三十二

黃帝內經素問譯解 作者:


  肝熱病者,小便先黃,腹痛多臥,身熱。熱爭則狂言及驚,脅滿痛,手足躁,不得安臥。庚辛甚,甲乙大汗。氣逆則庚辛死。刺足厥陰少陽,其逆則頭痛員員,脈引沖頭也。

  心熱病者,先不樂,數日乃熱,熱爭則卒心痛,煩悶善嘔,頭痛面赤,無汗。壬癸甚,丙丁大汗。氣逆則壬癸死,刺手少陰太陽。

  脾熱病者,先頭重、頰痛、煩心、顏青、欲嘔、身熱。熱爭則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滿泄,兩頷痛。甲乙甚,戊己大汗;氣逆則甲乙死,刺足太陰陽明。

  肺熱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惡風寒,舌上黃身熱。熱爭則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大息,頭痛不堪,汗出而寒。丙丁甚,庚辛大汗。氣逆則丙丁死。刺手太陰陽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腎熱病者,先腰痛胻痠,苦渴數飲身熱。熱爭則項痛而強,胻寒且痠,足下熱,不欲言。其逆則項痛,員員淡淡然。戊己甚,壬癸大汗。氣逆則戊己死。刺足少陰太陽,諸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出也。

  肝熱病者,左頰先赤;心熱病者,顏先赤;脾熱病者,鼻先赤;肺熱病者,右頰先赤;腎熱病,頤先赤。

  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熱病從部所起者,至期而已,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重逆則死。諸當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大出也。

  諸治熱病,以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應之,居止寒處,身寒而止也。

  熱病先胸脅痛,手足躁,刺足少陽,補足太陰。病甚者為五十九刺。

  熱病始手臂病者,刺手陽明太陰而汗出止。

  熱病始於頭首者,刺項太陽而汗出止。

  熱病先身重骨痛、耳聾、好瞑、刺足少陰,病甚為五十九刺。

  熱病先眩冒而熱,胸脅滿,刺足少陰少陽。

  太陽之脈色榮顴骨,熱病也。榮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厥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

  其熱病內連腎,少陽之脈色也。少陽之脈色榮頰前,熱病也。榮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少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

  熱病氣穴,三椎下間主胸中熱,四椎下間主膈中熱,五椎下間主肝熱,六椎下間主脾熱,七椎下間主腎熱。榮在骶也,項上三椎陷者中也。

  頰下逆顴為大瘕;下牙車為腹滿;顴後為脅痛;頰上者膈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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