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序

内闱—宋代的婚姻与妇女生活 作者:伊沛霞


  博妮·史密斯(Bonnie Smith)自序?

  我研究宋代(960—1279)的家庭、家族和婚姻已有十几年。撰写一本以妇女为中心的书的计划久已有之,但屡屡发觉有必要事先研究相关题材,如财产法、家庭礼仪和儒家思想。我也在拖延,希望克服一种感觉——关于这个课题永远没有令人满意的方法。我不想掩饰不愉快的事实如买卖妇女、缠足或扼杀女婴;我也不想用种族中心主义的方式描绘中国的社会性别差异,同时在判断中隐藏着当代西方标准。作为历史学家我发现一般性地描写“妇女在传统中国的位置”失之于简单化,那样做实质上已经暗示妇女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历史以外,她们的生活不受文化、社会、经济变动的影响。把妇女首先表现为受害者,这种做法经常困扰着我,因为它似乎贬低了她们。难道不是大多数中国妇女都有自己控制的空间吗?而且不是有些女人——至少有传说中的暴虐的婆婆——对别人进行相当可观的控制?我知道许多当时男性作者书写的史料建筑在我们今天不一定认同的道德前提之上。我能不能找到一些途径同情地看待各种女性——不止是尽职的儿媳和自我牺牲的母亲,还有被嫉恨征服的妻子,不再信任任何人、整日争宠的妾,以及遗弃孩子而再嫁的寡妇?

  尽管怀有疑问,我还是逐渐开始收集本书使用的零散、片断的史料。我最初的目标是写一本关于婚姻的学术专论,而且我写了几篇有深度的考察婚姻特殊侧面的文章。1990年,我终于可以全力以赴写作本书,我决定放弃专论,准备广泛考察婚姻塑造妇女生活的方式。进行全面的研究既有挑战性又令人兴奋。正常情况下,当我写给史学同行看时,我可以把精力限定在史料完备的儒家思想和财产法这类问题上,但是现在为了全方位的理解,我必须介入难以捉摸的性倾向、嫉妒和社会性别象征主义等领域。

  尝试认识更广阔的总体史使我对研究已经比较成熟的课题产生了新的洞察力;然而,有一个代价就是要使每个专题的论述都不长。用50页而不是5页或10页来处理如离婚、寡妇再嫁或亲戚之间联姻这类专题,当然就有余地做更细致的分析。但是本书很快就写到难以控制篇幅的部头,因而未能为初衷服务。因此我不得不寄希望于我对重大问题的简约将激励精力充沛的学者们展开更全面的考察。

  由于致力于将更大的整体历史纳入研究焦点,我发现纠缠不休的不知从何入手的问题得到了部分的解决。由于强调语境和妇女的参与,我感觉我能给予妇女应有的描述,同时又不背叛我对历史复杂性的认知。宋代妇女生活的语境既包括权力的结构,也包括帮她们给自己定位于这些权力结构之内的观念和符号。它嵌在历史之内,其特征由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进程塑造并反过来影响那些进程。家族和社会性别体系毕竟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强调妇女的能动性意味着把女人看作行动者。正如男人一样,女人占有权力大不相同的位置,她们做出的选择促使家庭和家族体系更新并产生细微的变化。对现存史料的解读可以把以下内容摆在显著位置: 妇女回应那些向她们开放的机会,并且或顺应、或抵制那些围绕着她们的机会。

  今天的大学教授们不可避免地受惠于那些使他们有时间和资金进行研究和写作的人们。本书包含的研究始于1983—1984年,是年我在普林斯顿度过,得到美国学术团体理事会中国研究委员会和社会科学理事会的支持。伊利诺伊大学研究部多次提供资助聘请研究助理。谢宝华(Bau?hwa Sheieh)小姐在写作初期、来秋月(Chiu?yueh Lai)小姐在后期给予帮助。伊利诺伊——淡江大学交换项目奖金使1990年夏天在台湾的研究成为可能,东亚和太平洋研究中心提供了制作图片的费用。伊利诺伊大学高等研究中心的奖金使我有时间在1990—1991年专心写作。那一年我在京都大学人文学部逗留6个月,那儿是搜集资料、反思更大课题的好地方。

  我的谢意不仅给予这些研究所,还献给慷慨地付出时间和参考意见的同事们。孟久丽(Julia Murray)在图片、弗兰西丝卡·布雷(Francesca Bray)和盛余韵(Angela Sheng)在妇女的纺织活动方面给我建议。伊利诺伊大学的同事——周起荣(Kai?wing Chou)、托玛斯· 黑文(Thomas Havens)、桑亚·迈可(Sonya Michel)和罗纳德· 托比(Ronald Toby)——在短时间内阅读了校对稿。我特别感谢所有阅读过全部初稿的朋友: 贾志扬(John Chaffee)、费侠莉(Charlotte Furth)、皮特·格雷戈里(Peter Gregory)、金滋炫(JaHyun Haboush)、高彦颐(Dorothy Ko)、曼素恩(Susan Mann)、马伯良(Brian McKnight)、恩·瓦特纳(Ann Waltner)和罗宾·瓦特森(Rubie Watson)。他们指出哪儿该多交代些背景,哪儿自相矛盾,哪儿应更有力地展开自己的观点,这些使我的陈述更清晰。我也感谢用发言和论文回应本书覆盖的问题的人们,他们是斯坦福、戴维斯、拉特格斯、哈佛和华盛顿大学研讨班的参加者,京都大学古代中国研究组、东京中国妇女史研究组、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史小组的成员。论文来自“家族人口统计讨论会”(阿西洛玛Asilomar,1987)、“中国社会的婚姻和不平等讨论会”(阿西洛玛 Asilomar,1987)、“早期近代中国的社会和文化史讨论会”(台北,1990)、“中华帝国晚期家庭和政治进程讨论会”(台北,1992)。最后,我愿感谢我的中国妇女史研讨班的学生,他们对这个课题付出了热情,并且愿意从几乎任何角度讨论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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