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月二十五日上谕

甲戌公牍钞存 作者:清·王元稚


军机大臣密寄,同治十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奉上谕:沈葆桢等奏,到台日期,筹办大概情形,并番目吁乞归化,台湾、澎湖拟另招精壮充补,请将台湾课税等银拨经费各折片。览奏均悉。沈葆桢、潘霨先后行抵台湾,察看该处情形。沈葆桢给与日本西乡从道照会,词义颇为严正。潘霨于本月初八日亲赴琅■〈王乔〉,面加诘问,彼族狡诈性成,中藏叵测,设防之事,自属万不容缓。沈葆桢等拟于海口筑炮台,安放巨炮,使不得停泊兵船;北路淡水等处派兵驻扎,由提督罗大春督率巡防,并招劲勇、多备军火等事,所筹均是。即着该大臣等分别妥速办理。

日本借口他国积年旧案,违约称兵,曲直是非,中外共见。沈葆桢等当与之竭力理论,断不可任其妄为。倘该国悍然不顾,亦当示以兵威,不得稍涉迁就,致误事机。该国如何照覆?潘霨到琅■〈王乔〉后如何辩驳情形?着即随时详悉奏闻以慰廑系。

生番本隶中国版图,朝廷一视同仁,迭谕该大臣设法抚绥,不得视同化外,任其惨罹荼毒。现据各社番目吁乞归化,即着该大臣等酌度机宜,妥为收抚,联络声势,以固其心,俾不致为彼族所诱。

台湾向用内地班兵,率皆疲弱,现在因时制宜,自不妨变通办理。沈葆桢等拟将班兵疲弱者撤令归伍,另招本地精壮充补,事平之后,察看情形,再行酌办;即着照所议而行。

台湾盐课、关税、厘金等款,准其尽数截留,拨充海防经费,归台湾道衙门支销。不敷之款,着文煜、李鹤年筹拨接济,毋令缺乏。将此由六百里密谕沈葆桢、文煜、李鹤年,并传谕潘霨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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