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安平县应得办公经费及衙门各款项(原缺题)

安平县杂记 作者:清·佚名


安平县应得办公经费及衙门各款项列左。

俸薪银四十五两(实缺全支,署事半支)。

养廉银一千两。

津贴银八千两(就安平文口船费收抵四千两,由公款项下再给四千两,合八千两)。

地租厘头余平约共银二千九百元,平一千七百六十八两。

官庄厘头约共银四百元,平二百七十二两。

税契约共一千八百元,平一千二百三十四两。

献佃收贌价银四百元,平二百七十二两。

当铺到任礼三百元,平二百零四两。

三郊到任礼四百元,平二百七十二两。

廍饷厘头约银二百元,平一百三十六两。

塭饷厘头约银四十元,平二十七两二钱。

当饷厘头约银三十元,平二十两零四钱。

炉饷厘头约银五元,平三两四钱。

户粮税总科到任典规银二千元,平一千三百六十两,近来无定。

以上县官必得办公费及衙门各款项,逐年约共银一万四千六百零四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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