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七

恒春县志 作者:清·屠继善


户口

光绪十五年六月,知县吕兆璜奉饬查造保甲,以清盗源、而卫乡闾;当经饬据总理人等分里分庄查造大小丁口清册,填给门牌一面,造册加结,详送察核。

宣化里,内县城及附近各庄:城内二百二十九户,男五百七十五丁,女四百零四口。北门外五户,男一十九丁,女一十四口。网纱庄二十七户,男一百零五丁,女九十八口。大埔庄二十五户,男九十七丁,女八十五口。瓦窑仔五户,男一十三丁,女一十一口。山脚庄一十八户,男六十一丁,女五十六口。林投尾庄二十户,男六十一丁,女五十四口。鼻仔头二十四户,男八十八丁,女七十四口。马鞍山庄二十五户,男六十七丁,女五十三口。以上九庄,共三百七十八户,男一千零七十八丁,女八百四十九口。

德和里,县之西南。内槺榔林庄四十六户,男一百五十二丁,女一百二十七口。排仔路头一十九户,男七十丁,女六十三口。龙泉水一十六户,男五十四丁,女五十五口。草潭庄二十九户,男九十九丁,女一百零三口。头沟二十七户,男一百零四丁,女一百零一口。大坪顶五十户,男一百四十九丁,女一百六十口。下大坪顶十户,男三十四丁,女三十五口。嵌下七户,男二十一丁,女三十一口。三沟二十户,男七十七丁,女六十七口。加冬湖二十八户,男一百四十五丁,女一百十五口。后湾仔一十五户,男四十二丁,女三十四口。红柴坑一十二户,男四十丁,女二十四口。蟳广嘴六户,男二十四丁,女二十七口。万里同九户,男四十二丁,女三十九口。顶水泉、下水泉四十三户,男一百四十五丁,女一百三十二口。田仔庄七户,男二十丁,女十九口。自沙五户,男二十五丁。女一十八口。白沙嵌四户,男二十九丁,女二十八口。树林庄二十七户,男一百丁,女一百零四口。沙尾堀一十九户,男六十八丁,女六十八口。大乳乳庄六户,男二十三丁,女二十一口。大树房庄五十三户,男二百零六丁,女一百七十七口。以上二十三庄,共四百九十二户,男一千七百七十七丁,女一千六百三十九口。

仁寿里,县之西北。内麻仔坑庄一十八户,男七十丁,女五十五口。虎头山二十八户,男一百零三丁,女八十三口。麻仔坑内社七户,男三十丁,女一十八口。以上三庄,共五十三户,男二百零三丁,女一百五十一口。

兴文里,县之西北。内保力庄一百一十八户,男三百四十一丁,女二百九十五口。新街庄三十四户,男一百一十二丁,女一百零三口。射寮二十七户,男四十二丁,女三十一口。龟潭八户,男一十一丁,女九口。金津庄一十户,男四十一丁,女三十八口。孤寮庄三户,男十一丁,女九口。车城(一名柴城)二百三十二户,男七百二十四丁,女六百五十三口。田中央三十五户,男一百一十六丁,女一百零二口。上田中央一十四户,男五十九丁,女四十五口。海口庄一十四户,男三十八丁,女三十四口。田头庄五户,男一十六丁,女一十口。统埔庄三十六户,男一百五十五丁,女一百四十四口。以上一十二庄,共五百三十六户,男一千七百七十四丁,女一千五百四十七口。

善余里,县之北。内枫港庄一百八户,男四百五十四丁,女四百一十五口。上枫港九户,男二十丁,女二十一口。莿桐脚四十七户,男一百一十四丁,女一百零六口。射不力社(改名善化社)一百户,男三百二十七丁,女二百一十四口。上快仔社、下快仔社一十户,男六十七丁,女四十一口。以上五庄社共三百四十七户,男九百八十二丁,女七百九十七口。

嘉禾里,县之北。内枋山庄三十六户,男八十丁,女一百零五口。

咸昌里,县之北。内加芝来社二十七户,男一百一十四丁,女一百一十五口。四重溪庄七十二户,男二百三十八丁,女一百五十一口。以上二庄社,共九十九户,男三百七十八丁,女二百六十六口。

泰庆里,县之北,地属后山。内麻弄望四十二户,男一百三十七丁,女一百四十一口。九棚庄一十八户,男六十三丁,女四十二口。高仕佛港仔三十三户,男九十丁,女九十四口。高仕佛顶社三十三户,男九十六丁,女八十口。二兰滥三户,男一十一丁,女九口。牡丹大社五十四户,男一百二十八丁,女一百二十四口。牡丹中社十四户,男二十七丁,女三十四口。牡丹尔乃礼社二十八户,男六十六丁,女六十一口。以上九庄社,共二百四十六户;男六百七丁,女六百二十三口。

治平里,县之北。内万里得九户,男二十七丁,女二十一口。九块厝一十二户,男四十三丁,女二十八口。大鲁公一十七户,男四十五丁,女四十二口。四林格社八十户,男一百九十九丁,女一百六口。八磘奇脚阿眉社一十五户,男四十四丁,女四十四口。八磘社三十六户,男七十五丁,女六十六口。以上六庄社,共一百六十九户,男四百三十三丁,女三百六十一口。

长乐里,县之东北。内猪朥束三十户男,一百零八丁,女八十八口。文率山顶四十一户,男一百丁,女八十三口。揽仁坑九户,男二十丁,女十八口。响林庄四十户,男一百一十七丁,女一百零六口。以上四庄社,共一百二十户,男三百四十五丁,女二百九十五口。

安定里,县之东。内八姑角庄二十九户,男八十五丁,女七十九口。大港口二十九户,男七十二丁,女六十九口。溪北阿眉社一十四户,男六十四丁,女四十八口。溪南阿眉社二十户,男七十七丁,女六十一口。以上四庄社,共九十户,男二百九十八丁,女二百五十七口。

永靖里,县之东北。内射麻里社七十七户,男二百二十七丁,女二百三十三口。骉古公七户,男二十八丁,女一十八口。阿眉大社三十三户,男一百一十丁,女九十七口。文率埔九牌九十七户,男三百一十四丁,女二百二十八口。以上四庄社,共二百一十四户,男六百七十九丁,女五百七十六口。

至厚里,县之南。内大板埒八户,男三十丁,女二十口。潭仔庄八户,男一十三丁,女七口。垦丁庄一十六户,男五十四丁,女四十七口。船篷石九户,男一十八丁,女一十九口。鹅銮鼻一十七户,男三十一丁,女二十六口。龙峦社四十一户,男一百三十丁,女八十八口。龟仔角社三十八户,男九十五丁,女六十八口。以上七庄社,共一百三十二户,男三百七十一丁,女二百五十七口。

总共一十三里、二十二社,合三千四百二十八户,各给门牌。核实流寓、番丁、大小男女丁口二万零零五十五;内成丁男妇一万四千八百五十四、未成丁男女五千二百有一。

案恒邑庄民,均系闽之漳、泉,粤之潮、嘉等处渡海而来;最久者,亦不过三、四世。开治以后,来者较多,土著刚皆番民也。

光绪十六年分,民、番户口同前。知县高晋翰查造,随送道署册费银一十二两。

光绪十七年分,民、番户三千五百一十有一,大小男女丁口二万零五百二十有七;内成丁一万五千二百三十四,未成丁五千二百九十三。知县高晋翰查造,随送道署册费银一十二两。

光绪十八年分,民、番户三千五百三十有六,大小男女丁口二万零五百四十有七;内成丁一万五千二百四十九,未成丁五千二百九十八。知县陈文纬查造,随送道署册费银一十二两。

光绪十九年分,民、番户口云云,同上。

联庄章程(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七日)

一、经费:乡邻出入相友,守望相助,谊本笃也。惟一切公事,必须经费充裕,然后经手办理之人,无虞掣肘。本县为尔等各庄多方筹度,无非期间阎之绥靖,先事防范而已。尔等务各就庄分大小贫富,约计此次联庄分界、巡路、修路等事需款若干,设法筹集,汇交庄中殷实之人,以备应用。如可宽筹,将来推行积榖、义学、义冢以及恤邻、救灾等,均于地方大有裨益。但创办之初,应如何设法筹款?及能筹若干?均应由该庄绅耆、总理等先行会同妥商,禀候本县复核办理。该庄耆等不得勒索苛派,致滋扰害。

联庄:查定例,以一百一十户为里。推丁多者十人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管束一里之事,十年一周。其鳏、寡、孤、独不任役者,附于一百一十户之后,谓之畸零册。总而名之曰:赋役册。又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户给印牌一张,书写姓名丁数;出则注其所往,入则稽其所来。其客店亦各立一簿,每夜宿客姓名几人?行李牲口几何?作何生理?往来何处?逐一登记明白。至于寺观,亦分给印牌,上写僧道口数姓名,稽察出入。此即所谓编排保甲也;除莠安良,法极周备。但恒邑村落稀疏、人民未集,与各处人烟稠密之所情形不同,祗须遵循古意,因地制宜,以期简便而易行。查县城西门至车城一带,闻前有生番截路杀人之事。当时邻近庄寨或在田耕作人等,虽闻有铳声、呼救声,均忍而不顾。及至事后,被杀之家乃归咎于生番下山经过之庄,勒偿人命,争讼株连,择肥而噬,被累无穷。此皆未立成法,无所责成之故也。嗣后,务将后开各庄联为一气,互相保卫,以为外侮之御。并将所有庄门,一律修整,以资启闭。如前此未有者,亦即建造。或版门、或竹篱、或砖墙,街头巷尾,处处堵御;务令有事之秋,不使外内直达。倘平时有面生之人,形迹可疑者,立即查明,令其出庄远行;否则,送县查讯。如实系来历不明者,分别过水,递解回籍。

一、分界:查西门一带,村庄大小不同,须各认定界限巡查,互相保护;倘有事故,不至推诿。如统埔南行一里半至旧营盘、东行一里至保力山脚,作为统埔认界。车城北行一里至旧营盘、东行一里至榖藔园,作为车城认界。新街西行一里至榖藔园、北行半里至旧营盘,作为新街认界。保力西行半里至旧营盘、北行一里至麻仔田、南行一里至庄家村,网纱南行二里半至庄家村、南行二里至麻仔坑、麻仔坑半里至大埔、四里至县城西门。以上各处,应由四小庄合力认定;一切需用经费,亦并力筹措,俾免支绌。认定之后,立即于交界处所勒石竖碑;文曰:『东行至某处,系某庄认界;西行至某处,系某庄认界』;以垂永远。

一、巡丁:必须参酌赋役、里甲之法,先时募定。如大庄在三百家以上者,派募百人;二百家以上者,派募八十人;一百家以上者,派募六十人。网纱、虎头山等四小庄,并募百人。并于各庄设立公所一处,名曰:「团巡公所」。公举男团长一人、副团长一人,专管巡丁一切之事。一面将认定界址及团长巡丁姓名并旗、锣军器等件,汇造清册一本,送候本县于清庄时,乘便点验,以昭核实。生番出草,闻有时候,或因番社瘟疫、或与各庄寻仇。当此之际,应由各庄团长,每日酌派巡丁四名,各穿号衣,各执旗、锣,查明认定界限,早晚分头严密巡逻;至交界处,彼此派丁会面,以壮声威,而期震慑、如武营之有会哨也。一闻有铳声、呼救声,当即鸣锣摇旗,各庄巡丁吶喊,四处合力兜拏,获即送县惩办。分巡则使凶番望而敛迹,兜拏则使凶番无从脱逃。该巡丁等所需旗帜、号补,先由本县捐廉制给,以备巡查时之用。

一、地保:查定例,保正、甲长、牌头,须选勤慎练达之人点充。如豪横之徒,藉名武断,即行严查究革,从重治罪;果能实力查访盗贼,据实举报,亦按名给赏。再,地方堡子村庄聚族满百人以上者,保甲不能编查;选族中有品望者,立为族正。若有匪类,令其举报;倘有徇情容隐,照保甲一体治罪等语。兹恒邑各庄,均已设有总理,或一人、或两人,事适繁多,不能周转;且其中公事,有非总理所能办者,自应另设地保一人以副之。除车城业已设立外,所有统埔、新街、保力三庄,应各添设一人;其虎头山、网纱等四小庄,合设一人足矣。将来勾摄公事、催完钱粮、稽查赌博娼盗等项,皆责成地保分别承办。尔等务即选举诚实明白一人,禀候本县点验,入卯充当。

一、修路:查恒邑地处偏僻,山海交错,陆行则有番患、舟行则有风险;且无贵重土产,是以商卖罕至,往来仅营勇、垦民、小本商贩而已。但各处荒郊,果能全行开辟,种植佳产,地利非不可兴。除出示招垦外,拟将崎岖之山路、可开之海口以及圳、渠、坝、闸,虽经费浩繁,凡有益于地方者,本县当为设法;已面谕各绅耆、总理人等次第举行在案。所有各处大路,每以人车共由一处,路径滑■〈氵达〉,泞泥没胫;其附近大路之田园,溢水任其横流,桥梁任其倒塌,无论晴雨,行走为难。尔等务将各庄及田园附近之大路,责令庄民业主,分别修理。先将各处沟浍疏浚深通,使行潦有浍可归。车路专走牛车运行货物,大路专归行人、舆马往来,庶不至望而裹足。孟子曰:『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民未病涉也』。又曰:『入其疆,土地辟、田墅治,则有庆』。本县虽德薄能鲜,极愿以圣贤大道,与尔恒民协力经营,使海滨为沃壤;闾里之间,由庶而富、富而教,化行俗美,乐何有涯?其余地方应办事宜,不妨各抒所见,来署商办,听候核夺。该庄耆、总理等勉力为之,弗负本县苦心为要!

案此稿已于光绪十九年六月十九日禀复抚宪饬行缉捕盗案赏罚章程案内录奉批示:『禀折均悉,所拟章程六条,均属法良意美;但办理总在得人,庶安民不至扰民,且不至奉行故事。仰台湾道转饬知照。缴!折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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