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二十

恒春县志 作者:清·屠继善


节妇

董廖氏,车城民人董仙义妻,待旌。据采访录:『廖氏父岳,母林氏,恒之车城庄人。光绪元年,氏年十八岁,于归仙义为正室。五年,仙义卒;子光辉,甫四龄,翁姑亦相继卒。家贫,售衣营葬如礼。抚养孤儿,茹苦含辛,始终矢志靡他。光绪十九年卒,是年三十六岁,计守节一十五年』等语。查董廖氏贫少妇,能明大义,节操冰霜。事翁姑,不失养送之仪;抚孤儿,克尽义方之教。洵属巾帼完人,足以训大型俗。计其守节年分,核与旌表之例相符,除由县详情外,应即载志,以彰潜德。

寿民

曾苟,现年八十五岁,居县之八姑角庄。自少谨厚,虽豪强不敢犯。子六人、孙二十人,一家男妇共六十余人,无嘻嗃声。苟犹主持家政,早晚力作,不以为苦。语云:『得山水气,其人必寿;且能使一家和顺』。乡农中如苟者,亦罕有矣。

赖清亮,射麻里乡人,生平好施与升斗之惠,邻里感之。光绪十二年,举乡宾,由府学奖以「奕世流芳」匾额。卒年六十八岁,子三人、孙六人。

陈水伯,树林庄人,现年九十六岁。童颜鹤发,步遂猿猴,犹能肩挑石粟入城市。人以其老而健也,呼之为伯。水曰:『吾父年百二十岁,行不扶杖;以予比之,纔中年耳』。问何养生?曰:『山野之人,不识丹丸。惟不晏起、不晚卧;饥食薯丝,不过饱。寒暑不失宜,岁时伏腊,则略饮地瓜酒以舒筋骨而已』。子□人、孙□人。

邱文五,广东镇平人。十六岁渡海来恒,居响林庄六十余年。谨厚勤俭,不与乡邻有觞豆之嫌。子三、孙七。卒年八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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