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六回 阿吴夫死不分明

百家公案 作者:安遇时


  断云:

  奸情已露声音里,鞫问能伸死者冤。

  千载包公名不泯,枉魂瞑目几经年。

  话说包公守东京之日,治下宁静,奸雄敛迹,每以判断为心,案牍不致留滞。皇佑元年正月十五,乃上元令节,包公同胥吏去城隍庙行香毕,回到白塔前巷口经过,闻有妇人哭丈夫声,其声半悲半喜,并无哀痛之情。拯记在心,回衙即唤过值堂公差郑强问云:“适来白塔前巷口有一妇人哭着甚人?”强告云:“是谢家巷口刘十二日前死了,他妻阿吴在家啼哭。”拯思之:“这人死定是不明,莫是阿吴害了丈夫性命,如何哭声半悲半喜?”便差人去唤阿吴来,问其夫因何身死。阿吴供道:“妾身夫主刘十二,以贩卖莱为生,于前月因气疾身死,埋在南门外五里牌后。今家有小儿子,全无倚赖,以此悲哭。”

  拯听罢,看那妇人脸上似搽脂粉之色,因思:“彼守服,如何好整饰?”随唤着土公陈尚监下阿吴,同去坟所启棺,检验丈夫有无伤痕,即来回报。

  陈尚领命,带伙伴前去五里牌掘开坟墓,揭棺检验,尸身并无痕伤。尚回报:“刘十二身上并无痕伤,病死是实。”拯拍案怒道:“是陈尚必有情弊,故来我跟前遮掩,限三日若再无明白,决不轻恕。”陈尚归家忧闷,双眉不展,脸带愁容。其妻阿杨问尚有何事忧闷,尚具以此事告知。阿杨言:“曾看试死人鼻中否?”尚云:“此人原是我收殓,鼻中不曾看。”阿杨道:“闻有人曾将铁钉插放人鼻中,坏了人性命,何不勘视此处?”尚亦疑糊,即依其妻所言,再去看验一次,刘十二鼻中果有铁钉二根,从后脑爱中插入,遂取钉归呈待制道知。包公便将阿吴根勘。阿吴初不肯招,及上起刑具,阿吴只得招认为因与张屠通奸,恐丈夫知觉,不合谋害身死情由。案卷既成,拯遂判下:“阿吴谋害亲夫,押赴市曹处斩;张屠奸人妻小因致人死,发配极恶军州当军。”判拟既定,司吏依令施行。此可以为贪淫谋杀亲夫者之戒。只因此件公案,又判出二冤枉事来,下回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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