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册

二 农业

太平天国史 作者:罗尓纲著


  二 农业 太平天国每克复一个地方,就首先恢复那一个地方的生产,「买粮买谷(穀)种而救于民」〔二〕,当时外国人评论太平天国是执行着一种保护农民的政策〔三〕。

   太平天国十分重视水利,在各地对河堤、海道、海塘等都加以兴修,甲寅四年,在安徽督修河堤,以卫民田,故民食充足〔一〕。辛酉十一年,在黄浦江南开通张堰和松隐南的颜簖河道,以接金山水路〔二〕。壬戌十二年,为「卫民生而保田土」,在苏福、浙江两省修海塘〔三〕。

  此外,太平天国又颁布保护耕牛令〔四〕,并在历书上传播生产知识。于是农业生产在太平天国保护、扶植之下,就得到了向上发展,癸开十三年四月,有一艘黄龙飞轮船从上海开到苏福、浙江两省的产丝区去,回来报告沿途所见说:「四乡农民耕种,尚无隙地」〔一〕。同年夏天,传教士洛勃斯克(Lobschied)访问天京,他报导天京及其附近乡付也说:「古老的城垣里面,田地耕种良好,四乡也是一样。小麦、大麦、大豆均极富饶。城内的居民生活显然较扬子江沿岸诸城的居民生活优裕」〔二〕。当时太平天国的农村「稻堆蔽场,无路可走」,到处出现一片「丰年景象」〔三〕。

  在太平天国的领域内,正是中国的产丝区,太平天国对蚕户生产积极加以扶植,就是到了外国侵略者与清朝统治者联合大举进攻军事倥偬的时候还是如此。据癸开十三年春,英商怡和洋行上海支店负责人惠涛(Whittal )致香港仆希佛尔说:「关于丝产的消息,仍旧非常之好,已有大量蚕籽孵化出来,桑叶亦盛,所以大量产丝的可能极大。叛黨正在为一切努力鼓励蚕户」。四月信又说:「美甲(Major)君刚从蚕丝区域旅行回来,他对我说,蚕丝是很美的,各种现象表示将有一次大丰收。乡村垦种面积极高,叛黨是最急于鼓励商业的」]〔一〕。从丝产大丰收,从乡村垦种面积极高,说明了当时在太平天国的领域内,未遭受到中外反革命破坏以前,一般农村生产力向发展的情况。

  当时对外贸易以丝茶为大宗。据呤唎统计,在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前九年间,中国蚕丝输出数量每年平均为一六,○○○包至二五,○○○包。自从建都天京领有一部份产丝区后,蚕丝的出口就飞跃地增加到六一,九八四包。庚申十年四月,克复产丝首府苏州,五月,克复嘉兴后一年度,蚕丝出口数量增涨到八八,七五四包,达到了中国在以往任何一个年度中数量的最高峰。在茶方面,约在辛酉十一年夏,有一个受雇于外国公司叫容闳的前来太平天国境内采购茶叶。据容闳调查,祇安徽太平县一县,便出产绿茶不下一百五十万箱(每箱重六十磅)。他就购了六万五千箱〔二〕。从丝茶生产飞跃增加的情况,也可以说明一般农产品增加的情况。

  太平天国徵收的农业税,初时是先稽查所设乡官一军之地,共有田亩若干,以种一石至年底交钱一千文,米三石六斗核算,注于册籍,存州县监军处备查,无上下忙卯限章程〔一〕。这是一种不定额的税制。后来改为定额的税制,仍照惯例分为上下忙。其徵收手续,也先发易知由单,使农民知道他应纳的数目。在易知由单上写明:「仰监军、军帅、帅帅、旅帅照依该粮户完纳额徵数目公平斛收,库吏官登收册籍,给发完纳粮串、粮户执照存据。该监军等如敢浮收粒米,掯串遛难阴截,许该粮户据实具禀,即行按照天法」〔二〕。太平天国用最严厉的刑法——天法,把过去封建统治阶级浮收漕粮,勒榨农民的重重积弊予以扫除。至于徵收的税额,其定制详细内容,以及各地因时制宜的改变,从现存的文献中,还不能得到全面的了解。据所知浙江吴兴县,比清朝轻得多,「仅依旧额取十之五、六,且仅冬季徵米而已」〔三〕。而宁波郡各县自五亩以上起徵,纳米二斗〔四〕,其徵收农业税的对象是五亩以上的农民,五亩以下的贫农是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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