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中国史稿》第一册批语

先秦史论稿 作者:徐中舒著


  p22 有些较弱的部落缺乏胞族这个环节,直接由氏族组成。
  不应是部落,而应是部族,因为还有血缘关系,不只是地缘关系。

  p22—23 在六七千年以前,祖国辽阔的土地上散布着大大小小的母系氏族部落,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存。目前了解得比较清楚的,在黄河中游及其支流的渭河、汾河、伊水、洛水、卫河等广大地区内,有仰韶文化。
  以仰韶文化作为母系氏族社会的代表是不恰当的,它已经超过了母系氏族阶段而向家族发展。仰韶与龙山均有玉器,文化堆积极厚,我认为它们都已进入了阶级社会的大门。如果说它们都还在母系和父系氏族社会,对上述现象是无法说明的。

  p24 在马家窑文化氏族部落的彩陶上发现有蛙、鸟的图像。在仰韶文化氏族部落的彩陶上除有鸟、鱼、鹿、蛙等外,还有人面、人首虫身等图像,这些可能就是当时的氏族图腾。
  不对。作为日常用品的陶器不能代表最尊贵的氏族标志,这些图像不是图腾。中国图腾晚出。

  p25 氏族首领……是勤劳勇敢、能力卓越、为氏族成员所爱戴的人。妇女和男子都可以当选,……
  这种叙述太现代化了。

  p27 从每个氏族来说,一般实行族外婚,但从每个部落而言,大都是实行族内婚。
  “族外婚”,应改为“半部族外婚制”。“部落”,应改为“部族”。

  p28 各个氏族内逐渐形成若干共产制的母系大家族,它包括一个始祖母的四、五代最近的亲属。
  这不是氏族制,是家族制。

  p29 最后,则由妇女实现了向对偶婚的推移,她主动要求比较长久地与一个男子结合。
  要看到物质方面的因素,否则就成了唯心主义了。

  p31 马家窑文化氏族部落……
  可能系羌族祖先。

  p34 相传神农时,民方食谷,释米加烧石上而食之。
  无陶器而有农业,这是亚洲的特殊现象。

  p35 相传神农尝百草之滋味,
  采集产生了中医中药。

  p43 男子和妇女使用的装饰品种类不尽相同,妇女往往拥有更多的装饰品。
  这种情况已不再是氏族制的情况,当是家族制的情况。

  p43 人们建造了成批的住房。那时的房屋残迹不少保存了下来,例如西安半坡和宝鸡北首岭……
  这些房屋多是家族社会的产物,不是氏族社会之事。

  p44 无论圆形或方形房屋,屋内正对门口里边普遍挖筑一个灶炕,用来烧饭,兼供取暖和照明。
  为什么叫“伙伴”、“大伙”?有火就能聚集众人,就有“一伙”。

  p48 大约在五千年前,我国黄河、长江流域的氏族部落,先后进入了父系氏族公社时期。
  有些地区可能较晚一些。

  p52 最为盛行的是单人埋葬的制度,还出现了不少的一对成年男女合葬墓……
  这些都是家族社会的现象。

  p52 有较多的小孩采取了同成人一样的埋葬方法。
  富裕的表现。

  p56 这里还有单独的长方形套间房屋,……
  大家族内又有小家庭。

  p59 尽力乎沟洫。
  沟,构也,人工所为之渠也;洫,行也,排水之渠也。

  p60 水稻的栽种,从此又给人们提供了一种新的主要的生活资料。
  水稻作为主要的生活资料时间较晚,当在有史时期。

  p61 畜牧业也有了显著捏高,……各地都饲养了成群的猪、狗,也有不少的牛、山羊……又开始饲养了马匹,鸡也成为被人喂养的一种家禽,……
  马、牛、羊是从西方传至东方者,中国原来没有。中国最早的家畜是鸡、犬、豕,尤以豕为乡。鸡是由南而北发展的,犬是狩猎时代的遗物。这些家畜不能游牧,只能是农业的附属。

  p61 在邯郸涧沟,一个大土坑中便发现了二十一个猪的骨骼。
  养猪之多,证明这是大家族。

  p64 齐家文化部落的住地和墓葬……
  齐家文化的时期我认为还值得进一步研究。

  p65 他们制成的铜器有小刀、锥、凿和环形、透孔片状的装饰品等。
  铜,古称金,与锡合起来,乃称为铜,故字从同,铜必是合金。红铜是纯铜,质软,所作的刀不可能是工具,仅是饰品。至于透孔片状饰品乃是古匈奴所有,即鄂尔多斯的斯基泰文化,最早是在公元前七世纪。

  p66 这种制玉工艺的规模相当大,……
  玉器是贵族装饰品,应是阶级社会的现象。

  p67 第三节:部落联盟的发展和部落显贵地位的加强
  注意!这一节都是传说。

  p68 黄帝是姬姓部落的始祖,……
  这是周人的传说,姬姓自认是黄帝的子孙。

  p68 相传黄帝二十五子,四母所生,……
  此见于《史记》,而又取材于《晋语》,本作二十五宗,即父系家族。《史记》改为二十五子,误。

  p80 “轩辕”就是“天鼋”。
  不对,这是误说。

  p68 青阳和桑林氏。
  应是青阳氏和苍林氏,皆姬姓。

  p68 姜姓是羌族的一文,……
  不对,应当说羌人是羌姓的一文。羌姓即神农氏,本是农业部族,羌人是在边区的一支,和游牧族接触之后而变为以牧业为主。

  p68 又战于冀中之野。
  冀,古代中原之通称。

  p69 少昊和太昊是东方部落的有名首领。
  太者,大也,远也。太昊应在少昊之前。

  p69 当时是鸟名官的,有凤鸟氏……
  官者,酋长也。

  p69 我们考查它的原始的含义,应当是一个部落中的各个胞族或一个部落联盟中的各部落。
  这里应当理解为以下的三级关系:
  族(大氏族),如少昊
  胞族(姓),如玄鸟氏
  氏族(氏),如五雉

  p69 这种“神”的解释,不是天神,他是天、人之间的媒介,正如“申”字所表示的含义,是两个事物间的媒介。
  不应叫“神”,而应当是“巫”。所谓“申”,其初文本作▲,系一二合之绳的象形,可能古代祭祀时作为媒介之物。

  p70 高阳氏
  高阳者,居于高地之族也。

  p70 八元、八恺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人物,其实他们是十六个胞族的领袖。
  以八为数,就是部落联盟的遗迹。后来的契丹亦有八部,虽然数目不是八部,也称之为八部。

  p71 修蛇也就是三苗,驩兜是他们的著名首领。……尧时曾经打败过丹水之浦的三苗,……舜则“分此三苗”“更易其俗”,这也就是把他们疏散到北方而改变他们原来的风俗习惯。
  三苗是羌姓之祖,并非后世之苗族。驩兜即浑敦氏,也不是三苗首领。分北之“北”,别也,并非方位词,“分北”就是解散其部族,不是疏散到北方。

  p72 四岳……是四个部落的首领。
  四岳者,边区山岳部落也。

  p72—73 此后,“舜南面而立,尧帅诸侯北面而朝之”,这可以说明一个退职的长老或者军事首领是如何平常。
  这是以后世情况拟古,不可信。

  p73 比如说,“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者也……”,虞幕的成就是“听协风成乐物生”,就字面说也许和音乐有关,但“言能听知协风,因时顺气,以成育万物,使之乐生”,这就和农业生产有关了。
  这里将《国语》断句断错了,理解也错了。应当是“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者也。”“生”读为“性”,即“物性者也”。韦昭将“乐”读为“音乐”之“乐”,不对,应是“快乐”之“乐”。

  p74 在高山上筑坛祭天,就是后来所谓的“封禅”。
  壇——墠——禅

  p75 《礼记·礼运篇》……具体描绘了“大同”与“小康”的图景。
  《礼运》成书,最早不过战国。在当时尚可见到“大同”的农村公社,这种记载就是描述了战国的农村公社,并非假造,不一定就是反映氏族社会情况。“选贤”是地域区划的社会才有,没有血缘关系。村社之中,有公有私,至于矜、寡、孤、独、分、归等都是小家族制的现象。所谓“家”,古代是指同宗共财的大家族。小家称为“室”。
  P79 夏部落……
  应是部族,因为血缘关系甚重。部族由大小家族构成。

  P81 湖泊近旁土地和河流附近相似,同样便于农业经济。
  薮泽地区在古代都是狩猎区,不是农耕区。

  P81 在夏代,主要的农业生产……
  夏,姒姓,以从◆,即耜,可知是农业民族。而夷从弓,可知是狩猎游牧民族。

  P82 在夏初饮酒已经是一个引人注意的社会问题了。我国的酒向来是用谷物酿造的。这说明了贵族对奴隶和平民的剥削在加强,并利用剥削品去挥霍;同时反映出农产量在提高,剩余农产物是逐渐增多了。
  有了剩余农作物才酿酒,喝酒是浪费粮食,这是现代化的看法,古人并非如此。古代的粮食难以大量储存,收获了就要酿酒。当时是酿造酒,吃酒也吃糟,并不怎样浪费。粮食吃完了,则以狩猎、采集作为补充。

  P82 在一些部落内部,在各氏族部落之间,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社会分工,越来越显著。
  奴隶社会的分工可能较封建社会更细,这是为了适应奴隶主的需要而产生的社会分工。封建社会中主要是男女分工。

  P82 莱夷部落很可能长于畜牧业。
  应是以狩猎为主,而不是饲养家畜。

  P82—83 夏代……冶铸铜器业到这时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手工业部门,并有成批奴隶在从事生产了。
  这种说法是不可靠的,有关传说记载是不可信的。夏代不可能有这种情况。

  P83 那些贵宗大家都拥有相当数量的男女奴隶——臣妾。
  这是欧州才有的现象,中国古代不是这样。这种说法也与上一段(指“各生产部门的奴隶仍然保留着族居现象……”)相矛盾。中国的奴隶制是不发达的,不能与希腊、罗马相比。

  P84 “夏后氏五十而贡”的传说,大概是指平民对贵族的贡纳额。
  入贡,多是对外族而言,本族应是以服役为多。

  P84 奴隶绝大部分来自战争中的俘虏。
  奴隶的来源中,最早和最多者,一定是在族内,是由贫富分化而来。只有这种情况出现之后,才能以大批俘虏为奴。

  P84 有时,征服者还保留被征服族的氏族部落组织,而整个地把他们变成自己的种族奴隶。
  人类没有纯种,因此“种族”一称不确,应称为部族,一个部族统治别族,决不能完全保存原来的部族结构,必然要分而制之。因此,“种族奴隶”制度是不存在的,经典无考,史实无例。有的,只是部族联盟的统治族利用被统治族原来的部族统治者进行统治,统治族和被统治族之间仍是部族联盟的形式。周对商如此,契丹对奚亦是如此。

  P84 战争中的俘虏,除部分被屠杀外,都变成了战胜族中贵族的奴隶,成为贵族的财产。
  在奴隶制初期,直接以被征服者的俘虏为奴隶是不多的,直到商代还大量杀殉,如果俘虏不是负担而是财产,就不会如此。

  p85 每当夏族统治不稳的时候,奴隶就乘机暴动或逃亡,……
  家内奴隶难以逃亡,更难暴动,他们是如何进行大规模的反抗,我们还未能详知。这里的描述又是现代化了。

  P85 夏桀无视民意,把自己比作不落的太阳。……
  这种说法不确。夏人崇拜太阳(《白虎通》说“夏法日”),故夏桀以日自喻。匈奴为夏之后,亦有此习,朝暮拜日月,居屋朝东,非以南向为尊。

  P87 商的始祖名契,传说其母有娀氏行浴时见玄鸟下蛋,就吞了下去,生下契来。
  有娀从戎,简狄名狄,可见其母系乃戎狄之邦;玄鸟是少昊后代的一个部族,是为父系。戎与夏有关(西方),狄同细石器文化有关(北方),玄鸟与卵生之说则在东方,与龙山文化关系密切。由是可知在商代时三种不同文化(仰韶、细石器、龙山)、三种血缘关系已开始溶合。

  P87 商族的畜牧业可能自始就比较发达,所以它的迁徙在早期比较频繁,……
  不,可能是农业比较发达。迁徙原因有二:一是土地肥效不足了;二是垃圾过多发生瘟疫。古人居处简单,迁徙是很容易的。

  P88 农业的发展促成农牧业的分工,农业和手工业之间的初步分工也相应产生了。
  我国古代的马牛羊都是外面传入的,其饲养不发达,故而农牧分工并不显著。而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最初就是男女分工。

  P89 那时在陕西一带的氐姜……
  不对,应在今甘、川边境。氐与羌是一族还是两族,尚难确定。古时说为一族,后来确系二族。

  P89 商灭亡后,其与国楚继承商的文化亦南方发展。
  楚应是商王朝部族联盟中的一个部族,商亡后退向南方。

  P92 商先公表
  表中的“中”,可能就是父系;“外”,可能就是母系之子。中外为表兄弟,这是母系社会遗迹。

  P93 在战争中被商朝战败的氏族部落或方国,有的对商称臣纳贡,有的则被灭宗,整个成为商的种族奴隶。这样多的奴隶,除少数在贵族家内服贱役外,绝大多数都被投入各个社会失产领域。奴隶劳动越来越广泛地成为整个社会的基础。因此,商继夏之后,社会生产和文化空前发达起来。
  中国古代的奴隶制是不发达的奴隶制,是从农业开始(发达奴隶制是以手工业为主)。奴隶不是生产主力,不可能用绳子系着去做农活。商朝用原来的统治阶级来统治异族,这不是种族奴隶制,而是部族联盟。在史书中,匈奴、越人都是夏之后,桀放于南巢,可见夏人有不少逃亡到了边境。未逃亡者被商所同化,有的成了奴隶,但不会是家内奴隶,因为有大量的杀殉存在。商朝对于夏人的剥削主要是迫其贡献、服劳役,这也能使商人进行高度的掠夺,使经济文化得到发展。

  P94 井田即方块田,……这种田制起源当然很早,但发展成一套完整的制度,用来作为剥削奴隶的手段,是在商代完成的。
  井田制是农村公社遗留下来的,耕地分为公私两种,公田用以养活无劳力者、接待客人、祭祀等用。商代征服了农材公社,把公地收为已有,成为劳役地租,这颇似罗马后来的庄园制。

  P94 由于千千万万的奴隶在从事生产,……
  形容过头了。

  P94 武丁时的几条卜辞很清楚地记载着奴隶生产的情况:
  众人农作,就不是奴隶。小臣也不是家内奴隶,因为对家内奴隶就无须“贞”、无须“令”,是天天都要干活的。既然要贞要令,就证明小臣只是有时为王家工作。

  P95 见于甲骨文的农产物品种有禾、黍、麦等。
  禾,不是农作物的品种,而是农作物幼苗之通称。

  P95 在甲骨文中,有廪字出现,这说明奴隶主贵族有了仓廪。
  有仓廪是事实,但廪并非奴隶主所专有,而是耕作者均有。廪是野外储藏粮食(主要是穗子)之所,即后世之鄙。

  P95 酒的大量酿造和消耗,说明当时农业生产已经相当发展。
  酿酒饮酒并非粮食吃不完,而是为了享受。

  P96—97 当时的青铜工业已经有了相当高的程度。
  商代后期,青铜器陡然涌起,这个发展过程还搞不清楚。有可能是中原地区受了边远地区的影响,先掌握了技术,后有铜矿的大发现,于是青铜器突然增长。

  P100 那时候,已经累积了专门的科学文化知识,……
  奴隶制下的文化发展在某些领域是可以超过封建制的。

  P102 农业生产奴隶在甲骨文里被称为“众”或“众人”,在《尚书·盘庚篇》里被称“畜民”。
  此说不确。贵族在一起亦可称众。众就是多数人之意,不能当作一个阶级。《盘庚篇》中的众包括了多种成份。卜辞中之众也指劳动者,一般是指庶人而言的。至于“畜民”,并非贱称。古时“畜”是宝贝,是财货,故“畜”字是好意,《孟子》中还有“畜君”,并解释说畜者好也。所以“畜民”是好百姓之意。

  P102 这种农业生产奴隶一般都有家室。
  生产者主要不是奴隶,他们是半自由的,这与欧州的奴隶不同。

  P102—103 除奴隶外,从事劳动生产的还有“小人”,……“小人”是商代的平民。
  小人应是被征服部族之人,是社会的多数,其身份地位可视为隶农,不是平民。奴隶社会中的平民是公民,是统治部族的成员,是要服兵役的,而“小人”是不能从军的。
  P102 王侯、王族、子族……是商代的奴隶主。
  王、子不同族,乃氏族社会遗留下来的现象。

  P103商代最大的贵族,见于文献记载的有二十余支。
  应是三大族三百六十部。

  P103 在那时,只有贵族才有姓,……
  商代是否有姓,目前尚难以定论。当时所谓的姓是指的胞族,大部族之下,小氏族之上。姓是父系完全确立之后才能确定,春秋时尚不能完全确定,当时的姓(也即今天的姓)实际上是氏。

  P103 国王是奴隶主贵族的总代表,他直接地控制着大量的土地和奴隶,统管着那些有土地和奴隶的大大小小的贵族,并能把土地和奴隶分配给他们。
  奴隶制下决无封地,国王不能支配其他奴隶主的财产和土地。

  P104 他们要向王负担一定的义务,如献纳牲畜或其他财物,督率自己奴隶给王耕种,或率领属下去为王打仗等。
  这是把封建制的情况提前了,不妥。奴隶制下的征伐等事是由各奴隶主共同商议、共同行动的。

  P104 在商代,一般的小贵族和大贵族之间存在着宗族关系,……脱离劳动而过着寄生生活。
  商代没有宗族关系,大小奴隶主之间关系是平等的。在早期,还是氏族关系为主。在奴隶社会初期,奴隶主并未完全脱离生产。

  P194 在商代,奴隶的数量是很多的。
  此说无据。

  P104 商代的奴隶,除家内奴隶外,一般都有自己的家室,……在殷墟,发观了三个奴隶陶俑,他们的手上都有手梏。……
  在商代,筑城之类的劳役是由奴隶进行的。而家内服役者已成为其家庭组织的一员,和奴隶是有区别的。农业生产主要是由小人,即隶农完成的。完全的奴隶是要波捆着去服役的,女的捆在前,男的捆在后,甲骨文中的“女”字和“奴”字就是其象形,在殷墟发掘中亦可见到。对待俘虏和奴隶是不同的。着手梏者,当是俘虏。

  P105—106 屠杀奴隶和俘虏在商代是常见的,……往往有生殉或杀殉的现象。
  杀和殉是两回事,杀是杀祭,即杀人而祭,被杀者供死者食用,这是原始社会吃人风俗的遗留。殉是用来服役,为主人服役。杀殉者都不是生产奴隶。财产怎能如此浪费呢?

  P106 西北岗很可能是商代帝王的墓地。
  “很可能”三字是多余的。

  P106 有的被杀了,有的还带着玉饰。
  戴着玉饰,可知是俘虏,不是奴隶。

  P108镶嵌有宝石的戈、钺、矛、镞等精美的武器。
  镶嵌有宝石的箭镞,是无据之说。

  P108 奴隶以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的事件逐渐增多,他们以这样的方式向奴隶主进行斗争,……这种斗争,使商王都慌了手脚,时常乞求于神灵的保佑。
  奴隶逃亡到哪里去?其结果还是到另一奴隶主处。所以,这种逃亡更主要的是奴隶主之间争夺奴隶的斗争,而不是奴隶和奴隶主之间的斗争。商代后期,大奴隶主排斥小奴隶主,直系排斥旁系,争夺劳动力(也就是争夺财产)。商王纣就曾大量收容各方的逃亡奴隶(见《书·牧誓》与《左昭七年传》),这就严重破坏了奴隶制的社会秩序,造成内部斗争,不少小奴隶主投于周,这些奴隶主的反抗,应当是商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P108 除逃亡外,奴隶们还起来暴动。在卜辞中,记载着商王曾经不止一次地亲自出马镇压奴隶的暴动,叫作“途众”。
  这种解释有很大问题。在不发达奴隶制下,奴隶是不可能群起革命的。家内奴隶可能比平民的生活还要好点。

  P109 从商代国王对其祖先的祭祀中,可以看出商代统治阶级的以家族以及宗族为基础的继统制度的发展。……这些重视父子相承的直线系统和区分正庶的现象,说明在商代后期;以嫡子继承为中心的宗法制度已经逐步建立起来了。……标志着奴隶制国家机构的加强和国王权力的增长。
  盘庚之后,殷商到了最发达时期。武丁有妃五十余,很可能是一种政治婚姻,各氏族联合,加强了商王的权力,传子制必然应运而生,祭祀更加隆重,三年之丧也产生了。
  宗法的产生意味着氏族公有到家族私有,要有这种私有,才有可能有封建,有王权。
  王权的加强和宗法制的发展,是封建制的上层建筑,这在武丁之后比较明显,就给封建制创造了条件。

  P109—110 和商王一同掌握国家大权的还有其他一些大族的族长。甲骨文中记载的大贵族“子渔”等就是“多子族”的族长。
  子族与王族是有别的,是王族的儿子一族,算是大部族的一部,这是氏族社会必有的现象,商共有三大氏族,三百六十小氏族。“子渔”等就是氏族的酋长。

  P110 商代的官职很多,……有史,卿史和御史,是掌祭祀的官。
  不对。史不管祭祀,是官长通名,还有大史、小史。卿史有如宰相,御史是商王身边的一种官职。

  P111 在安阳西北岗发现的一座商王墓葬中,带枇的戈和成捆的矛层层叠放在一起,都是数以百计;另外还有六、七种不同形式的铜盔数十具,也堆放了一层。
  国有武库,是很进步的事,周初尚不可能如此。这些入葬的武器很可能是缴获的战利品。

  P111 不仅商王室掌握了军队,就是一些中小奴隶主贵族也都拥有武装。在安阳、辉县、郑州等地发现的奴隶主贵族墓葬中往往殉有武器这一事实,就可以说明。
  不对。有武器不等于有军队。在奴隶制下,战争中谁得到了战利品就可以归谁。这些殉葬的武器很可能就是他们所获得的战利品。

  p111 商代的军队,主干是贵族家族的全体成员组成的,平民是贵族军队的基本来源。此外,部分“众人”和“多臣”(都是奴隶)也常常被强制充当徒兵并服军事杂役。
  不是贵族家族成员,而是氏族。平民就是氏族成员。
  奴隶是不能作军人的。就是封建初期也是如此,一定要是解放了的农奴才能服兵役。

  P111—112 商代后期的基层军事组织,大体是以车兵为主力的,实际作战时,也是徒兵配合,由奴隶充任徒兵走在战车的后面和两旁。
  古之兵车,有似今之坦克,马、车均披甲,用以冲锋。今天的象棋,车的威力最大,正是古之遗风。
  商代是否有徒兵,尚无法证明。至于由奴隶充任,则完全不可能。

  P112 掌握着商朝国家大权的商王和贵族居住在城内。
  奴隶主总是居住在城内,因为要保护自己、要组织服役、要进行交换。而后来的封建主则多居于乡村。

  P113 在商代,随着奴隶社会的发展,统一的奴隶制国家的形成,作为奴隶制国家经济、政治在宗教领域内的反映,出现了一个至上的神,这正是地上的奴隶制国家的王的投影。商人把至上神称为帝或上帝。
  这些提法太现代化了,也不合于实际。统一的上帝崇拜是极进步的现象。商有上帝,但不一定就是唯一的,可能是各人所信仰的不同,除了天上上帝,还有地神下帝(不见于卜辞而见于铜器)。上帝是多神中的最高者,也不是绝对信仰,信时祭之,不信时还可以射之。武乙就曾射天(后来宋康王也曾射天)。

  P113 商朝的最高统治者宣称自己是上帝的嫡系子孙,上帝就是他们的祖宗神,而他们也就成了地上的上帝。他们的统治也就成了上帝的统治,而他们死后又回到天上当帝王。
  这完全是封建社会的现象,不是商代的上层建筑。
  卜辞无“天子”之称,“天子”始见于周。

  P113 商王经常以施行天罚来威胁被统治的奴隶和平民。
  从《盘庚》篇来看,上帝的意志要通过各人的祖先来执行,并不统一,臣的祖先罚臣,皇帝的祖先罚帝。

  P113 统治者碰到任何事情都要向鬼神卜问一番,并且要连卜数次,卜的资料主要是龟腹甲和牛胛骨。……统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来解释占卜应验的情况,卜兆的吉凶—般都由商王亲自决定,有时由商王的亲信决定。
  卜于甲骨,这也说明鬼神尚无直接作用,需借助于物的表现。
  占卜完全由巫史掌握,文字是由他们发展和垄断的。因为要检验后果,积累经验,才会刻辞,逐渐发展了文字。商王对占卜并不亲自过问,也不懂得文字和卜兆的吉凶,都是假手于卜人。

  P114 不论是占卜或祭祀,其实质无非都是奴隶主贵族用来麻痹人民和控制人民的一种手段。
  这种论述太现代化了。当时的统治者并非如此有意识,他们自己也是不明白的,只能一切假之于神。

  P115 祖甲以后的商王几乎都是淫暴的人,……因而他们在位的时间都很短。
  据《书·无逸》,祖甲之前的商王都未脱离生产,而且是推举产生。祖甲之后,以宗法继承王位,不经选举,脱离劳动,故而耽乐是从,在位很短。

  P117 相传周族的始祖名弃,是善于种稷和麦的人。
  只能说稷。不能说麦。麦是由中亚传入的作物。

  P117 公刘迁徙到豳地定居。他继承后稷的事业,不贪享受,发展农业生产。
  豳,金文作燹,可知是狩猎之区,不是农业发展之区。后来与姜族通婚,迁于周,农业才发展起来。

  P117—118 从后稷起三传到公刘。……公刘传九代到古公亶父。
  周人对其先世并不清楚,所以太王就被称为古公亶父了,太王以上皆系传闻。《周本纪》的世系是后人臆造的。

  P118 伐西落鬼戎,俘十二翟王。
  误。“十二”应是“二十”。

  P118 昆夷(鬼方)。
  误,昆夷属于狄人;鬼方乃是玁狁,即后之羌人。二者不是一回事。

  P119 这时,周族已经最后过渡到了阶级社会,一个奴隶制国家——周,在我国陕甘一带建立起来了。
  这几段对周人的历史叙述是没有根据的。商是阶级社会,周事于商,多有联系,其发展阶段不会相距太远,也是阶级社会。古公亶父时代,周人已形成国家。周姜联姻之后讲宗法、文王养士,这些都已是封建制的现象,是周初大封建的基础,奴隶社会是没有这些现象的。

  P119 为了巩固和发展正在形成中的奴隶制,……文王制订了一条旨在保护奴隶主利益的“有亡荒阅”的法律。
  不是为了巩固本身的奴隶制,而是适应殷商的奴隶制的一种手段。

  P120 在激烈的战斗中,商王军队中的奴隶兵掉转戈头,发动起义,使周师顺利占领朝歌,商纣兵败自杀。
  前徒例戈,不是奴隶兵起义,奴隶不能当兵。周人说夷人离心离德,“夷人”是周人对殷人的称呼,可知前徒倒戈就是殷商部族奴隶主解体,这和辽代之灭亡颇为类似。

  P120 周人和商人比起来是后进的民族,其文化大体上沿袭商人。
  周人很早就是家族制(商是氏族制),农业发达,虽然文化上低于商,但不能说周人是后进民族。后来周武王之改革并非奴隶制之继承,乃奴隶制之转变。

  P121 周初对殷民所进行的严密的军事的和政治的监督,很快就收到了效果,“殷顽民”对周朝的统治逐渐软化降服。
  “顽民”就是被解散了的殷人氏族,但仍在村社之中,故称为“野人”,与周族的“君子”有别,是被统治与统治的关系。所谓“多方”、“多士”都是被征服部族,给予土地、居处加以怀柔,使之为周服役。这是农奴,不是奴隶。

  P121 周在其所征服的广大地区实行大分封,史称“封邦建国”。……这种“封邦建国”,实质上是一种比较原始的部落殖民,每一个诸侯国,都是按照洛邑的模型建立的统治种族奴隶的据点。
  封建者,封土建国君也。其经济基础是商代后期己形成的隶农制,剥削个体农民。其上层建筑是宗法制,加以军事扈从制,这是奴隶社会不可能产生的。“周因于殷礼”者,是在新的基础之上有损有益的。周的分封是根据亲军制和君臣依附关系的等级制建立起来的,这与奴隶制下大小奴隶主平等完全不同。

  P122 封武王弟康叔做卫侯。
  误,卫先在殷都,由周直接管辖,并非分封为侯。直到周夷王时,周衰,卫方为诸侯。

  P122 种族奴隶
  这里几次提到的种族奴隶都应是部族联盟。

  P123 和商有关的徐、楚等国。
  楚,子爵,就是商之多子族转变而来的,文王以前与周有接触,以后臣属于周。

  P123 前后经过将近十年的经营。
  岂止十年。

  P124 第二节:周朝的国家机构和政治制度
  这一节内容自相矛盾。如果殷周同样是奴隶制,基础不变,上层何得有一系列重要变化!

  p124 周朝为了巩固奴隶制统治秩序,利用着以血缘为基础的的氏族组织演变而来的宗法关系,确立了一套比商代更加系统的宗法制。
  宗法制是在家族制的基础上建立的,是封建制的上层建筑。奴隶制下主要是氏族关系,无宗法,只是在晚期有些萌芽。

  P125 王位和诸侯国君位一般都是由嫡长子世袭。
  继承制最早是幼子继承,因为大儿子长大之后就不在身边了,后来的楚、蒙古都有幼于继承制。长子继承制后起,当系由士发展而来,因为继承当武士是要长子的。

  P125 “三事”指三种职官,即常伯、常任和准人。
  误,当是司徒、司马和司空。

  P125—126 关于西周时爵位,因各种记载不同,一向存在着争论。其实许多记载都是出于后人的想象,所谓“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级并非事实。
  爵位之初谊,乃设宴饮酒之位序。公者翁也,伯者长也,子者小也,如今日之老者、大哥、小侄坐席位一般。最初三等,后配成五等。爵位本与等级无关,是诸侯间相互比较而言,成为大小诸侯的等级,后发展为统治阶级的社会等级。公、伯、子是周的,侯、男是商的,二者凑合为五。

  P126 当时内外官职有别,称作内服、外服。
  内服外服本是商制的,即奴隶主家内外之事也。周之外服乃王畿,是商之外服,即甸。畿甸义同。

  P126 对鲁卫两国“启以商政,疆以周索”。……而唐叔封地晋国是夏的故居,……所以要“启以夏政,疆以戎索”。
  启以商政者,按商末之隶农制分土地给小农也。疆以周索者,把这些小农分结周贵族。索者约束也。夏政者,贡纳也。戎索者,因生产低,范围广大,近似戎狄之法而划分疆界,较为宽阔也。

  P126 贵族和平民都是军队中的军士。
  贵族一般担任兵车上的甲士,平民一般担任车下的徒兵。平民即自由民,包括庶人上升者与贵族没落者。

  P127 唯独在武器的构造上由于当时统治者的关心,主要的武器如戈矛等都大有改进。
  此说无据。

  P127 周朝统治者还制定了严酷的五刑。五刑之律,共有三千条,……有三千条严密的法网。
  此说过早。五刑见于《吕刑》,而《吕刑》为春秋以后作。成文法是贵族权力没落时才出现的,是一种进步。

  P128 周人一面在怀疑天,一面又在仿效着商人积极尊崇天,这在表面上很像是一个矛盾。其实,从周初的一些材料看来,凡是尊崇天的话都是对着商人及其旧属国说的,而怀疑天的话是向周人自己说的。
  不是有两种思想,而是说话的环境不同。

  P129 相传周朝的礼有这样五类:吉、凶、宾、军、嘉。
  五类,缩小了。事实上礼是一个庞大的上层建筑。

  P130 周代……经济比商代有了更大的发展。
  周代农业较商代发达,但工商业不及,这是封建社会初期的必然现象。

  P130 庶人是奴隶阶级,王、诸侯、卿、大夫是奴隶主阶级。
  庶人是周人,说他们不是奴隶,关键在于他们不能随意杀掉;王、诸侯、卿大夫(卿大夫是一级,卿只是其中最高者)等不是奴隶主,他们有明显的等级,只能是封建主。

  P131 周朝大举经略东南,经常对北边的鬼方和同它杂处的氏族部落及异族小国用兵。
  封建社会和奴隶社会对外战争的性质、目的是不同的。奴隶制必须对外掠夺;封建制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比较稳定,对外战争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扩张也是为了一劳永逸地保护自己。

  P131 在整个西周时期,周王都不断在他直接统治的地区和其他地区进行部落殖民,建立封国。
  殖民和建立封国是两回事,不能并言。殖民是派人去统治,尽力搜刮以补己之不足;封国是保持原来统治;进行羁縻。

  P231 锡汝邦司四伯,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锡夷司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
  第一个锡是对周人;第二个锡是对派去统治夷即商的官长。鬲即献,人鬲就是众多的普通人。周人是要服兵役的,故有驭即御;商人是不服兵役的,只从事生产。

  P131 鬲与人鬲,就是古书上的民仪与黎民,黎、仪、鬲是同音字。
  民仪与黎民完全不能等同,亦非同音字,仪从我得音。民仪或称民献,是周人对殷贵族俘虏之称,并非奴隶。

  P132 井田计算方法采用十进制。
  在劳役地租下,“八家”共耕一公田。到实物地租时,则为“九夫”。到服兵役时,就以十进,所谓“井十为通”。

  P132 附庸土田。
  附庸是诸侯所属的聚居处、初期的城市。

  P132 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和臣下,让他们世代享用。但他们只有享有权而无所有权。
  封建诸侯之采邑(采者事也,有职即有邑)名义上属于天子,实际上是世袭的,是所有而非占有,有权进行支配。封建社会中,长期的占有就会变成所有。《礼·檀弓下》、《齐子仲姜镈》均可作证。

  P133 在辽阔的井田中建置有许多小屋,叫作“邮”;田畯就在都里监视着奴隶耕作。
  “邮”是用来传达命令的。国君的命令直达农村,五里一邮、十里一亭也。“邮政”一词即由此而来。

  P134 司徒也称为司土。
  先称司土,后称司徒。司土变成司徒,是很有意思的,人民被束缚在土地上了。

  P137 在西周,车已经广泛使用。
  车的起源,尚不清楚。我国古代的车一开始技术就很高,尚未看到发展的途径,可能和细石器文化的影响有关。两河流域的车和我国古代的车很一致。

  P138 西周的商贾和百工一样,由奴隶承担,并受贵族豢养,所以古书上说“工商食官”。
  所谓“食官”,就是给一块土地让其经营。

  P146 在周代,有着“国”和“野”、“都”和“鄙”的区别,这反映出城乡之间的对立。住在国和都中的统治族,包括贵族和平民,工商因为直接服务于贵族,也是住在国中的。
  “国”实际上是统治者所住的庄园,并非是所有统治族都住在其中,如文王一家居丰,武王一家居镐,是在农村中的居住区、消费点。贵族则居于国之郊外。“都”和“鄙”之别后起,当在东周。都是边境上发展起来的聚居地,工商业者就居于其中,其规模逐渐超过了国,也就形成了城乡的对立。

  P148 平民中的上层就是“土”。
  应当说,“士”是统治阶级的最低层,可升可降,变化不定。

  P149 《易经》上有小人丧失劳动果实,拆掉房屋的卦辞;有小人不要打仗和小人革命的卦辞。
  这些材料即《剥上九》、《师上六》、《革上六》的爻辞,但这里的理解都不准确。如《剥上九》爻辞:“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爻剥庐。”这是三件不同的事,并非一件事。

  P150—151 诗人曾这样形容当时的社会情景:天降丧乱,灭我立王。
  以“立王”观之,谓此诗为宣王时诗,不确。

  P151 贵族们尽量地榨取奴隶的劳动,开辟“公田”以外的土地,作为自己的“私田”。
  在西周,不存在什么开辟公田之外的私田的问题,这是战国时事。

  P151 宣王为了转移内部的矛盾,发动了对其他族的战争。
  不,早在厉王时就已发动战争。

  P152 宣王“乃料民于太原”,检查民户,严加控制。
  “料民”,是加强国家权力,削弱村社的力量,以便征兵征赋,故而使部族离心,逐渐解体。“太原”,广大之原野也。

  P154 西周末年,周宣王封弟友为诸侯,就是郑桓公。
  封于西郑(今”关中华阴地区),只是采邑,并非诸侯。

  P157 武公的儿子献公剪除了一批和自己对立的“公族”,任用亲信,巩固内部,并积极向外发展。
  晋之强盛有一重要因素是最早破坏了宗法制。从晋桓叔起,武公、献公等乃是旁系(封曲沃)得王位,代替大宗并残杀大宗,献公之后又生内乱,于是宗法大坏。以后除即位太子之后,群公子皆不得住于国,故而君权大增、尚贤局面出现,为以后的专制政体创造了条件。后来更形成了六卿,君权旁落。六卿掌权之后,更加集中君权,推行郡县制,为后来秦统一打下了基础。

  P157 晋国的大臣们“作辕田”,“作州兵”,这些改革为以后晋国的强盛准备了条件。
  辕田原是统治部族的田制,长期使用,有一定界限,可算是最初的私有田地。作辕田就是推行于被统治者中去。州就是东方的野,让州人占有一定土田并出兵役,就是作州兵。后来武士均赐田宅,始于此。这些改革之后,兵力大增,文公立三军,再扩为九军,而各国多效之。

  p159 在春秋将近三百年的时期内,楚国灭了五十余国,晋国灭了二十余国。
  这段时期,是汉族形成的时期。各国、各方面均有溶合。

  P159 其余最大的就是鲜虞,后来建立了中山王国。
  时有二中山,这个中山是魏所灭的中山,并非戎狄,可能是商人之后。

  P162 春秋时代,各国各地区的社会经济在原有的基础上,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
  这个时期的变化,是由劳役地租向实物地租的转化,即由助到彻。前者是等级别的基础,后者是专制制的基础。

  P163 经济的发展,将各国日益密切的联系在一起。
  春秋时,各国皆不守关隘,因为空地多,人手少。而战国时不仅要守关隘,还需要筑长城。

  P195 牛与耕相连,用牛耕作人家,说明以牛耕田已经是人们所习见的事物了。
  古之耕本作牼,后人方改写为耕,故此种证明可疑。
  犁在战国时普遍使用,是由边区向中原发展。边区牛马多,故先有犁耕。中原长期用耒耜。

  P165 早在西周末年,私田的存在就已经是一个相当显著的事实了。
  私有、买卖、兼并,皆自贵族始。

  P167 周宣王‘不藉千亩”。
  不藉千亩,是放弃助法,改用实物地租的表示。

  P168 奴隶身分的改变,提高了他们对劳动的兴趣,是当时社会生产发展的决定因素。同时这也加速了私田的发展。
  在领主制瓦解、地主制出现之前,必然出现大量的小自耕农,这是公社瓦解的结果。自耕农和国君从上下挤垮了贵族,为集权制创造了条件。

  P170 初税亩,表明各国正式宣布废除井田制,承认私田的合法性,而一律取税。
  租,从且,助也,是劳役地租的反映;税,从兑,兑现也,是实物地租的反映。

  P182 “士田十万”就是赏给田十万亩。“庶人工商遂”,是说庶人和工商如果立了军功,可以上升为士。
  士直属于国君,而不是层层隶属,这是等级制崩溃的重要现象。再加之劳役地租变为实物地租,国君就掌握了武力与赋税,这就为集权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P186 地主阶级虽然还保留着浓厚的奴隶制残余,……
  应当说是由领主转化为地主者仍带领主色彩,成为豪族,继续依附关系,故而国家要加以打击。这就是汉代酷吏的由来。

  P186 作为中国奴隶社会特征之一的人殉和人牺制度基本上也被废弃了。
  “杀殉不是奴隶制的产物,而是更古的遗俗,又长期遗留于后世,直至明清犹存。

  P188 天的思想在古代是和政治不能分离的,对天的信仰的升替,和政治走着同一的路径。
  中国和西方不同,西周一开始就建立了统一的国家,公社社员和奴隶变成农奴,没有农奴化的过程,没有黑暗的时期。所以西周一开始就有统一的思想意识,敬天而且保氏。
  先秦一直存在着天人之间的辨证思想,不是一昧的迷信。

  P188 鲁的闵子骞却说……
  不是闵子骞,是闵子马。

  P188 西周末年,周宣王的史官史伯认为:金、木、水、火、土这五种具体的东西是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幽王的史官伯阳父认为在宇宙中有明、阳这两种相反相成的自然力量,……五行说和阴阳说,在春秋时代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五行说是否产生于西周,尚待研究。《国语·郑语》这段记载所反映的是春秋事(《左传》更在五行之外加上“谷”,成为六事)。阴阳之说后起,先是讲刚柔(如《书》、《易》),后才讲阴阳,约在春秋、战国之际。阴阳和五行本是两回事,战国时才混而为一。

  P190 春秋时代的思想动向,大致可以概括为两方面,那就是对有意志的人格神的天的否定和对人的重视。
  这个过程不能估计太高,实际上一直发展到秦汉。在农奴制下,人的地位不可能很高,不能与天地并论。秦时的“三皇”,是天皇、地皇并之而泰皇在上。“三官”是天、地、水。所谓天、地、人“三才”的概念是后起的。

  P190 老子即老聃,生卒不可考,相传为楚国人,曾作周的守藏史。……传世的老于《道德经》实纂成于战国时的环渊……
  老子不能在孔子之前,只能在孔子之后,否则不可能有道、德、仁、义的发展思想。老子是反映南方农村公社解体,反抗阶级社会的思想。《史记》所记老子事皆出后人臆托。说《道德经》成于环渊,也不确。

  P198 孔子……本身就是一个“士”。
  出身为武士,转化为文士。

  P192 他曾从老子学习过,《礼记·曾子问》记载孔子论礼的话,有四处都说是“闻诸老聃”。
  误,《礼记》乃汉人所集,此说不可信。

  P195 儒家的后学认为这套经典是孔子亲身订定的,但实际上却不是如此,而是长期逐渐完备起来的东西。
  六经非孔子手订,这是很明显的。《易》,孔子从未言及;《书》中有一部分他并未见到;《乐》本无书可言;《春秋》乃鲁国史官所记;只有《诗》,是鲁国乐队所唱的底本,源于周部族的内部诗歌,孔子可能作过一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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