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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专题->简明西夏史-> 第三章西夏国家的建立 第一节“尚武重法”立国方针的确立

简明西夏史 作者:李蔚著


  第三章西夏国家的建立 第一节“尚武重法”立国方针的确立 一、元昊其人元昊生于公元1004年(宋真宗景德元年)五月五日。其母为惠慈敦爱皇后卫慕氏。元昊小字嵬理,西夏语“惜为嵬,富贵为理”(据王静如先生的考证“理”应为“埋”)。因此,“嵬埋”二字,意即“珍惜富贵”。元昊长相英俊,身长5尺有余,“圆面高准”,即圆圆的脸蛋,高高的鼻子。“性雄毅,多大略”,“晓浮图学,通蕃汉文”①。案上常置法律著作,供随时翻阅之用。对于流行的《野战歌》、《太乙金鉴诀》一类的兵书,更是手不释卷,潜心研读。元昊平时爱穿白色长袖衣,头戴黑冠,身佩弓矢。出门时乘骏马,前用两名旗手开道,后有侍卫步卒张青色伞盖相随。另有百余骑兵前后左右护卫、警戒,以防不测。

  元昊24岁时被立为太子。当太子时,就表现出野心勃勃。他劝其父德明背宋自立。德明告诫道:“吾久用兵,疲矣。吾族三十年衣锦绮,此宋恩也,不可负。”

  元昊不以为然,争辩道:“衣皮毛,事畜牧,蕃性所便。英雄之生,当王霸耳,何锦绮为?”①元昊父子的这番争论,意义重大。因为它牵涉到夏州地方政权向何处去的问题。当时摆在德明、元昊面前的有两条道路:一条是继续向宋称臣纳贡,仍旧割据一隅,维持夏州地方政权的半独立状态;另一条是叛宋自立,同宋辽争霸,扩大已经感觉不够的领土,走自己独立发展的道路。尽管这种道路,风险很大,前途未卜,但是元昊还是大胆地选择了后者。

   二、“尚武重法”方针的确立元昊在决定背宋自立,建立自己的国家之后,紧接着遇到的第二个问题,就是采用什么样的立国方针去治理这个国家?在该问题上明显存在着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当“用夏变夷”,即所谓“化民成俗,道在用夏变夷”,也就是说,应当变更党项民族固有的习俗,用中原王朝——唐宋治理国家的那一套办法去治理西夏国家。

  但这种意见遭到了以“多学识、谙典故”的野利仁荣为代表的另一种意见的驳斥。在野利仁荣看来,西夏只能按照党项本民族的具体情况确定立国方针,而不能照搬中原王朝唐宋的那一套办法。具体地说,应当根据当时西夏的国情民情,采用“尚武重法”的方针。这个方针的内容,用野利仁荣的话去概括,就是“严以刑偿”,“以兵马为先务”,“教民以功利”②。这一立国方针得到了元昊的赞同和采用。

  究竟元昊为什么要赞同并采用“尚武重法”的立国方针呢?具体地说,大体上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驾御酋豪的需要。如众所知,元昊代表党项农牧主贵族及其他各族上层的利益,所建立的蕃汉联合统治,是以党项酋豪显贵为其统治核心,及其所掌握的军队为其主要支柱的。这些部落“酋帅皆有地分,不相统摄”①。他们拥兵自雄,“各将种落之兵,谓之一溜”②。他们在各自的范围内长期过着自给自足,孤立闭塞的牧畜生活。这种闭塞落后的经济生活往往具有较大的保守性。随着党项社会经济的发展,党项农、牧主同广大农、牧民矛盾的加深,这些酋豪为了维护本身的阶级利益,他们迫切需要建立一个“最高统一体”的国家,拥戴一个“恩信孚部落”的党项杰出人物,出任这个国家的至高无上的皇帝。元昊称帝建国后,向宋仁宗所上的奏疏和嫚书之所以喜形于色和出言不逊,“元昊为众所推,循拓跋之远裔,为帝图皇,有何不可”?③就是以那些党项酋豪的积极支持,撑腰打气为其背景的。

  同时,作为西夏国家的皇帝——元昊,为了获得这些酋豪显贵的拥护和支持,往往千方百计地笼络他们,同他们联姻,将他们安插在中央和地方的要害部门,让他们掌握着各种权力。至于军事大权,自中央到地方几乎全部被这些酋豪显贵所掌握。

  但这些长期盘据一方,政治上比较保守的拥兵自雄的酋豪,并非个个俯首听命,元昊为了驾御他们,让他们效忠于自己,不能不于“案上置法律”,“明号令,以兵法勒诸部”④,甚至同他们歃血“盟誓”。对于那些居心叵测胆敢抗命的酋豪,则严惩不贷。所谓元昊“峻诛杀,数诛诸部大人且尽”①;并非完全由于元昊生性多疑好杀,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代表传统保守势力的酋豪,同以元昊为代表的主张革新,“更祖宗之成规,邈中朝之建置”②,和强化中央集权的政治集团之间的尖锐而激烈的矛盾斗争。

  总之,从驾御酋豪需要的角度去考察,元昊之所以赞同“尚武重法”的立国方针,实质上是为了承认诸党项酋豪在经济、政治和军事上的合法地位。一方面,对于那些表示愿意效忠于自己的酋豪,尽量加以笼络和重用;另方面,对于那些怀有二心的酋豪,则绳之以法,甚至大开杀戒,以儆效尤。

  第二,稳定其统治的需要。“国家表里山河,蕃汉杂处”③。元昊统治期间,其境内的民族约有七种(详总论),在这些民族中,尤其是河西走廊的吐蕃、回鹘族,虽然被元昊用武力征服,但其酋豪仍然怀有二心,时刻梦想着联宋复辟。史载:“自元昊取河西地,回鹘种落窜居山谷间,悉为役属。曹琮在秦川,欲诱之共图元昊,得西川旧贾,使谕意。于是,沙州镇国王子遣使入贡,奉书曰:‘我本唐甥,天子实我舅也。自李氏取西凉,遂与汉隔,今愿率首领讨夏’。已而以兵攻沙州,不克”④。

  这表明元昊虽然统一了河西,但因长期割据于此的回鹘、吐蕃势力,仍然盘根错节,根深蒂固,其酋豪居心叵测,局势很不稳定。在境内民族成分复杂,民风强悍的情况下,如果不实行“尚武重法”的立国方针,那么,要想巩固其统治,是不大可能的。

  第三,同宋辽抗衡争霸的需要。元昊立国时,四周民族政权林立。其北有大辽,西有高昌、于阗、龟兹,南有吐蕃、大理,东有宋。尤其是宋,地大物博,人口众多。无论政治、经济还是军事和文化,均处于执牛耳的领先地位。元昊早在被立为太子之时,就树立了同宋辽争霸、逐鹿中原的思想和抱负。尽管元昊有此雄图,如果不以武立国,推行“尚武重法”的立国方针,不要说同宋辽争霸将会成为泡影,就是要得到宋朝承认,也将成为不可能。随着西夏同宋、辽矛盾的激化,一旦同宋、辽发生大规模的军事冲突,更是无法稳操胜券,更不要说大获全胜了。

  

  

  ①《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①《宋史》卷485,《夏国传上》。

  ②《西夏书事》卷16。

  ①《魏书》卷101,《宕昌传》。

  ②《长编》卷132,庆历元年5月甲戌。

  ③《长编》卷125,宝元二年闰十二月。

  ④《宋史》卷486,《夏国传下》。

  ①司马光《涑水纪闻》卷12。

  ②《西夏书事》卷18。

  ③《西夏书事》卷16。

  ④《西夏书事》卷15。参阅《宋史》卷258,《曹琮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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