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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洋务路线的改善及战略性转变

洋务运动史 作者:夏东元


  第八章洋务路线的改善及战略性转变 一、列强从加强经济侵略到新的武装入侵 所谓洋务运动路线的改善,主要是指19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清政府由镇压人民革命为主转变为抵御外侮为主,由举办和发展军用工业以求强为主转变为举办和发展民用工业以致富为主。这种政治路线的改善和战略性转变,固然是体现了洋务运动本身发展深入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也是对外国资本主义列强利用“中外和好”幌予加强经济文化侵略,并由“中外和好”变为军事上武装入侵的客观形势所作的反映。这种“反映”是一个进步。

  首先叙述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加强经济侵略简况。自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之后,侵略者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他们为了将中国人民革命运动镇压下去,暂时放松了武装入侵,而根据天津、北京两个条约所给予的特权,利用所谓“和好”之机,在政治、经济乃至文化等方面进行肆无忌惮的侵略,而特别是加强经济侵略。众所周知,鸦片战后中英于1843年订立的第一个协定税则,进口货物税率比之战前降低了58%至79%之间,1858年《天津条约》所定的税率比1843年又降低了13%至65%之间;1842年的《南京条约》及其附约并无值百抽五的明文规定,而《天津条约》不仅规定了进口税不得超过5%,且作了修改税则以10年为期的规定。实际执行情况,进口货税率均压低到值百抽五以下,约为2%—3%的水平方出口税率则略高于5%。这就使60年代以后,廉价商品如海潮般的涌进,廉价原料亦较之以往更易于出口。据不完全统计,中外进出口贸易额,从40—50年代每年2000—3000万(海关)两,增为1864年的1.1亿两左右,70年代到90年代则为每年2亿至3亿两以上。在这些进出口贸易中,进口货以消费资料为主,其中又以直接消费资料占绝对多数,如1873年消费资料占进口总值91.9%,1893年占91.6%,直接消费品1873年占83.4%,1893年占78.6%。生产资料进口则不到10%。出口货物主要是农畜产品和矿产原料等。这样,从进出口货物的比数可以看出,中国成为世界资本主义商品推销地和原料供给地。这标志了中国的半殖民地的地位,也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了中国社会封建自然经济瓦解和小生产者阶级两极分化的加快。

  这种自然经济瓦解和阶级两极分化加快意味着什么呢?本书第一章已经讲到,鸦片战争后,在外国侵略下资本主义经济规律、主要是剩余价值规律制约下的价值规律在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逐渐起着主导作用,并逐步扩大其作用范围,这就使国民经济逐渐纳入资本主义轨道,纳入世界资本主义流通体系,又由于两极分化是外国资本主义经济规律作用所促使,就使贫困的一极所失去的财富日益更多地“流入母国”。这样,中国就不仅是原料供给地,也是资本帝国主义的资本重要来源地了。

  资本主义侵略者的欲壑是填不满的。随着19世纪70年代以后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向垄断的帝国主义阶段过渡,其经济侵略的方式由商品输出为主逐渐变为以资本输出为主。从历史经验看,资本主义列强总是通过武装入侵扩大其侵略权益的。1870年,修改税则的期限又到,“中外和好”局面是难以维持下去的。果然,就在这一年,列强利用天津教案以陈兵海上相威胁,清政府妥协求和,以惩办自己的人民和遣使法国道歉而结束此案。以此为始点,1871年沙俄派兵侵占新疆伊犁,接着是东流小国日本,也在美、英等国支持下,出兵侵略台湾,以签订屈辱的《北京条约》而告终。于是,《北京条约》签订后形成的“和平”局面被打破了。这一系列的军事侵略对清政府震动极大,尤其是被向为清王朝所轻视的小小日本国所打败,感到无限惊慌和耻辱。这就促使清政府、洋务派认真考虑对策。

  上述两个新情况:一个是列强利用“和好”局面加强经济侵略,另一个是帝国主义加强了武装侵略,破坏了“中外和好”局面。它的出现,迫使请政府、尤其是要求改革的洋务派,对于外来压力作出反映,这就是洋务路线的战略性的转变。这种转变,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那就是大办民用工商企业以与洋商争利,大办海军海防以增强海防力量。兹分别叙述于下。

   二、由求强到求富的思想转变 清政府为什么要从求强为主转变为求富为主?除外国资本主义列强经济侵略促使洋务派与洋人争利这一动机之外,直接的原因是从军事上饷需匮乏而逐渐认识其迫切性的。早在太平天国兴起后的1853年,清政府就遇到兵与饷匮乏问题。解决兵源问题是办团练,解决饷源问题是办厘金。随着与太平军战争的持久和扩大,加上1856—1860年四年间与英法侵略联军作战,又加上由弓箭刀矛的冷兵器逐步更换为洋枪洋炮等热兵器,子药炮弹的消耗大量增加,军火费大幅度上升,特别是到了60年代,购买洋枪洋炮和轮船的规模远比以前增大,几个大型近代军用工业企业的创办,使费用急增,每年不下千万两。1874年大议海防问题时,李鸿章估计,购船、练兵、简器三项初创费用,至少先需1000余万两②。显然,到70年代军事上开支又进一步大幅度增加了。而清政府年财政收入,只是由原来的4000万两增为5000—6000万两;加上外贸长期入超,白银继续外流等因素,财政经济形势极为严峻。诚如李鸿章所说:“军兴以来,凡有可设法生财之处,历经搜刮无遗。商困民穷,势已岌岌。”①财政经济危机必然在军事上带来危机。而日本侵台事件促使清廷认识到整顿武备和扩充各机器局的重要性,即所谓“力求精进扩充之方,以为持久取胜之计”。要能做到这点,非有巨额金钱不可,洋务派所说“非有大宗巨款,不能开办;非有不竭饷源,无以持久。”②这也就是意识到求强与求富的关系是“强与富相因”的问题了。“富”摆到了首要的地位。

  怎么才能富?洋务派认为,英、法、美等西方国家之所以强,是由于它的富,而富又是由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中国也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强起来。对此,李鸿章有一段代表性的议论,他说:“欲自强,必先裕饷;欲濬饷源,莫如振兴商务。”③这里所讲的“商务”,包括工矿等行业,具体他说,主要是近代航运、电线、煤矿、钢铁铜铅等矿的开采与冶炼、纺织业、金融业,等等,并非单指流通领域中的商务。有了这些近代工商业,既能解决不断增加的饷源,其结果也就必然增强整个国力。

  关于解决饷源问题的方式,督抚们的见解是不一致的,甚至还有不小的距离。多数人在盐税和厘金上打主意,这显然是短视眼,但也有不少人是有远见的。例如:丁日昌提出“设厂造耕织机器”发展民用工业以谋利;曾国藩奏请“开煤铁各矿试办招商轮船”以致富④。李鸿章对于举办工商业以开利源的理由阐述得更为透辟,他说:既不能禁洋货之不来,又不能禁华民之不用。英国呢布运至中国,每岁售银三千余万(两),又铜、铁、铅、锡售银数百万,于中国女红匠作之利妨夺不少。曷若亦设机器自为制造,轮船、铁路自为转运。但使货物精华与彼相埒,彼物来自重洋,势不能与内地自产者比较。我利日兴,则彼利自薄,不独有益厘饷也。各省诸山,多产五金及丹砂水银煤之外,中国数千年未尝大开,偶开之又不得其器与法,而常忧国用匮竭。此何异家有宝库封锢不启而坐愁饥寒。……窃以为……择其利厚者次第开挖。一切仿西法行之。或由官筹借资本,或劝远近富商凑股合立公司,开得若干,酌提一、二分归官……榷其余利,并可养船、练兵,此军国之大利也。”

  这段话说明了:(1)国家的力量既不能禁洋货不来,就不如用西法办纺织、矿务等民用工业,以分其利,这是明显的与列强在经济上竞争的思想主张;(2)办近代民用工业赚来的钱,“有益厘饷”“养船练兵”,也即用求富以达到强的目的。

  求富以达到强的思想,虽在70年代初、中期成熟并付之于实践,但其酝酿却在60年代中期,并已经有一定的展开,如果以清中央提出要大臣议论此事为标志的话,则可以1866年谕令督抚们讨论赫德的《局外旁观论》、威妥玛的《新议略论》为起始。

  赫德与威妥玛的两论,总起来看,在要求清王朝进行内政外交的改革以利于列强的侵略权益的同时,亦对清朝政府统治的稳定有利。而论涉及面较广,这里只将有关举办近代民用工商业方面的提议作一叙述。赫德的《局外旁观论》中在这方面有下面一段话:“……民化而国兴。外国所有之方便,民均可学而得。中国原有之好处,可留而遵。外国之方便者不一而足,如水陆舟车、工织器具、寄信电机、银钱式样、军火兵法等,均极精妙,国、民两沾其益。愿学者皆能学,故曰民化。中外来往日多而敦好,外无多事之扰,内有学得之益,故曰国兴。”①这段话明显地是要中国引进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发展近代工商业,并从举办工商企业中,学习新的科学知识。这样做下去,人民的新的知识水平日益提高,财富日多,国力也日强。这也就是所谓“民化而国兴”。威妥玛的《新议略论》中有类似表述。如说:“各省开设铁道飞线以及五金煤炭各厂开采……各等新法”,这些企业的开设“虽谓于外国有益,实于中国更有益。……中国一取其策,定能保其富平。”①威妥玛要比赫德坦率一些,承认“于外国有益”。事实上也确是这样,赫、威的建议,是从资本主义在华的利益考虑是无庸置疑的,但却是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趋势的。

  正在大力举办近代军用工业的洋务派对此反映如何呢?总署大臣奕等人说:“借用外国铸钱、造船、军火、兵法各条,亦间有谈言微中之时,……所陈轮车电机等事,虽多窒碍难行,然有为各国处心积虑所必欲力争之事,尤恐将来以保护洋商为词,即由通商口岸而起。”①这里说明奕等总理衙门大臣的态度是:对赫德的坚船利炮和铸钱的建议方面,许之为“谈言微中”;对办轮车电机等民用工业方面,表示“多窒碍难行”,但又怕洋人“先发此议论为日后藉端生事地步”。于是提出由清廷谕交沿海各省督抚密议奏复。“奏复”的主要情况如下:湖广总督官文说:“轮车电机等事,论者不一,其显而易见者,则垄断牟利也;其隐而难窥者,则包藏祸心也。奴才私心窃揣,以为此种举动,无论未必能行,即使能行,其弊亦与轮船等。轮船通行之处,不过江海,其意佥将以轮车辅轮船之不及,而以电机贯彻乎其间,以为天下之利权,尽在乎是。是则洋人之本意,而初非真有他也。”③江西巡抚刘坤一说:“铸钱、造船、军火、兵法各事,自可斟酌仿行;轮车电机,益令彼之声息易通,我之隘阻尽失,以中国之贸迁驿传,固无顷此,而地势物力均所不能,断不可从其所请。”④闽浙总督左宗棠正筹办造船厂,他除斥责赫德、威妥玛二论为“悖慢之辞,殊堪发指”之外,顺水推舟地说:“轮车机器、造钱机器,皆从造船机器生出,如能造船,则由此推广制作,无所不可。其信线一种,则运思巧而不适于用,安置数十里之远,无人常川监护,则机牙易坏,徒增烦拢,非民间所宜,非官所能强。……此外奇巧之器甚多,然皆美观而布适用,则亦玩艺而已。”②左氏的中心思想是要实现他的设造船厂的宏伟计划。那时,正值他令德克碑、日意格“以西法传之中土,……选国中工匠与之俱来”减少阻力的大好机会。所以左宗棠说:“现在借新法自强之论,既发之威妥玛、赫德,则我设局开厂,彼虽未与其议,当亦无辞挠止。”③左氏利用这一有利时机达到建成造船厂目的的意图是可取的,而且造船是介乎军用租民用之间的工业,更是可取。但他对耕织等民用工业未置一词。两广总督瑞麟、广东巡抚蒋益澧则讲得很轻松,他们说:“讲求吏治,宽筹财用,整顿营务,精制器械四大端,此不特外国人威妥玛、赫德能作旁观之议论,固中国人人早知之”,“至于工织器具、寄信电机,不过技艺之末,无关治道。”①这个“无关治道”的“技艺之末”的工商业要不要兴办呢?则不置可否。

  总起来看,督抚们对赫德、威妥玛的两论中有关内容,对于吏治财政和军火等自强之道,是重视的,并多数表示要身体力行地去做,对于织具电机等民用工商业,有的不表示意见,有的视为“玩艺”、“技艺之末”,有的人虽也予以重视,但办这类企业怕洋人乘机侵利。这种情况表明,清政府大臣们在60年代中期,对于举办“致富”之道的民用工业企业还无切实的认识,更没有把这种“致富”的办法与“自强”联系起来。经过政治、经济等社会实践,以及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到70年代,清政府才把“致富”之道提到实施日程,并与“自强”明确地联系了起来。

  洋务派把举办民用工业企业提到实施日程,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除前文所讲的饷需匮乏,谋求新的生财出路之外,以下两点也是很重要的:(1)近代工业内部经济规律的作用。具体地说,就是军用工业的发展导致民用工业的兴起。本书在叙述近代军用工业中已经说到:洋务军用工业是受到国际军火市场价值规律的刺激而创办的。创办的目的固然是为了方便取用军需弹药,更重要的是因为自制的军用产品价廉。实践证明,自己生产的军火弹药,用同样数目的银钱可以获得一倍二倍乃至数倍的使用价值。随着军用工业的发展,铅、铜、钢铁等原材料和焦煤燃料的需求量日益增多,而这些东西要靠向外洋购买,取用不便是一个方面,昂贵的价格也致使洋务派取得廉价军火的目的落空,因为原料燃料价昂,军火成品价必然增高。这就促使洋务官僚们为了不买或少买外洋军火,为了取得廉价的原料燃料,而举办煤炭和铝铜铁矿的开采与冶炼等工业企业了。从这一点说,近代洋务军用工业与洋务民用工业是有内在的经济规律联系的。(2)“分洋商之利”以致富。上文已经讲到,清政府由于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和与英法侵略军交战,用款甚巨,财政极度匮缺。与此同时,他们也看到外国资本主义列强从侵权以致侵利:轮船航行于沿海内江,使“上海之沙船、宁波之钓船、广东之红单船全失其利,侵寻而及内江,自汉口以下,各船废业者愈半”②,航运之利多为洋商所夺;纺织品和棉纱大量进口,使小手工业生产者与生产资料分离,洋商占有了中国小生产者失去的财富;钢铁铅铜及其制品和煤炭的大量进口,赚去的钱财日益增加,等等,这就促使洋务派产生举办民用工商业的强烈愿望。这表明洋务企业有抵御列强经济侵略挽回利权的民族性的一面。

  洋务民用工业企业主要有四大类:(1)轮船航运业,这以轮船招商局为代表;(2)电线电报业;(3)矿业,即煤炭、铁、铅、铜等矿的开采和冶炼业,煤以开平、基隆、湖北兴济为代表,金属的开采与冶炼以贵溪、大冶和汉阳铁广为代表;(4)纺织业,以兰州织呢局、上海机器织布局和华盛纺织厂为代表。此外,铁路的修建和金融银行等行业筹办也已提到日程,其大力和大规模举办主要是在1895—1901年洋务运动尾声阶段。

   三、由“制内”到御外侮的战略性转变和对海军海防建设的强调 19世纪70年代清政府由求强到求富的转变之外的第二个转变,就是由镇压人民革命为主转变为抵御外侮为主。这个政治路线的变化,是与当时形势变化相适应的。那就是:一方面人民起义被镇压下去,国内阶级矛盾相对缓和,列强从“中外和好”变为军事侵略,民族矛盾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这以俄国侵占伊犁,尤其是以日本侵略台湾为标志。日本侵略台湾,清政府于1874年10月30日(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被迫签订了屈辱的《北京专约》,清政府震惊之余更注重于防日的战略部署。在签约后的第五天,总理衙门即急忙提出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六条措施上奏。练兵,着重于精练海军一支,配备铁甲船10艘和其他兵船,除现已有之轮船外,要求采取购买与自制相结合的办法,马上购备上述这些舰只;简器,强调配备攻击铁甲船之炮,改前瞠枪为林明敦等最精利的后门枪;筹饷、用人、持久等条,虽向为清政府所常谈,这次也多有新的阐发。总的看,六条内容比较明显地是为了有效地御侮。为什么要这样做?该奏折云:日本侵台,“明知彼之理曲,而苦干我之备虚”,以致以我之屈辱结束。因此,必须赶紧备战,“今日而始言备,诚病其已迟;今日而再不修备,则更不堪设想矣!”他们预见到,日本寻衅不过是一个开端,此后列强纷至沓来正无已时。“以一小国之不驯,而备御已苦无策,西洋各国之观变而动,患之濒见而未见者也。”①这就是说,防御外寇入侵,不是临时性的策略,而是一个战略性决策。清廷随即于总署上奏的当天,将奏稿内容下达给沿海沿江有关督抚、将军和船政大臣议复,并限于一个月内奏复。紧接着又将广东巡抚张兆栋上奏所附丁日昌于1867年拟订的《海洋水师章程》六条交督抚们一并议奏。于此可见清政府对于抵御外侮的迫切性了,于此可见清政府对海防塞防权衡上以海防尤其是防日更为重视的倾向性了。文祥点明此意说:总署所奏“切筹海防一折,系远谋持久,尚待从容会议,而目前所难缓者,惟防日本为尤亟。”文祥还提醒要长期地警惕日本侵略,他说:“倭人习惯食言,此番退兵,即无中变,不能保其必无后患。”①这种把防御日本侵略提高到战略性地位的观点,是正确的,有远见的。

  督抚大臣们如期议复。大家对于赶紧加强军事力量以着重防御外寇的战略决策,意见基本一致,但主要目标对准谁却有分歧,也就是对海防为主还是塞防为主有着不同的意见。以李鸿章为代表的一种意见主张集中人力物力专事海防经营,放弃塞防。他分析了东南海上敌人与西北边塞敌人的情况,对于新疆的形势,他说:俄踞伊犁,英国扶植阿古柏,俄英勾结互分其利,“论中国目前力量,实不及专顾西域,……今虽命将出师,兵力饷力万不能逮,……密谕西路各统帅但严守现有边界,且屯且耕,不必急图进取。”只须新疆各回部“奉正朔”即可。他认为这样做,俄英既免各怀兼并,中国亦不至屡烦兵力。在这一前提下,他力陈其理由说:“新疆不复,于肢体之元气无伤;海疆不防,则腹心之大患愈棘。孰重孰轻,必有能辨之者。此议果定,则已经出塞及尚未出塞各军,似须略加核减,可撤则撤,可停则停。其停撤之饷,即匀作海防之饷。否则,只此财力,既备东南万里之海疆,又备西北万里之饷运,有不困穷颠蹶者哉!”②应该说,重视海防是对的,但放弃新疆则是牺牲领土主权。其他参与议复者对于海防颇为重视亦不少。如粤督英翰、皖抚裕禄说:“海防本为今日全局第一要务”②;浙抚杨昌濬说:“今日自强之道,陆军固宜整理,水军更为要图”①;礼亲王世铎等奏称:“倭人搆衅,有事生番,虽暂就和局,难保必无后患。故筹办海防一事,实为今日不可再缓之举”②;苏抚吴元炳称:“御外之道莫切于海防,海防之要莫重于水师”④,等等。但他们在主张重海防的同时,并没有提出放弃新疆的意见。可见李鸿章“海防为重”的观点得到了广泛的支持,“放弃新疆”则是错误的,因而是孤立的,遭到抨击是应该的。

  另一些督抚和御史等人,则主张御外应以俄国为重点。通政使于凌辰借着丁宝桢、文彬、王文韶、吴元炳等人“力陈俄患可虞”而发挥己意说:“夫外患莫大于俄夷,尤莫急于东北。东三省为根本重地,俄夷心怀叵测,觊觎已非一日。……若再以全力注于东南,三省空虚,该夷诡谋秘计万一乘间窃发,尤为可虑。”

  这显然要以防俄作重点,但没有明显的放弃东南海防的意思。

  但有另一些人,则主张注重塞防放弃海防建设。例如,大理寺少卿王家壁概括王文韶的意思说:“但使俄人不得逞志于西北,则各国必不致搆衅于东南,……宜以全力注重西北”为辞,而大肆渲染这一观点。并在攻击丁日昌之余说:“李鸿章且欲并沿海各省旧制及新添之红单、拖罟、艇船、舢板等师船而裁并之,以专养四十八只大小轮船,是名为设防,实则撇防也;名为筹办海防,实则暗以破坏曾国藩、彭玉麟苦心经营之江防也。”⑥王家壁等人还抨击了李鸿章放弃新疆的言论,这当然是对的,但批评李氏在新形势下裁并旧式师船建立新式海军的见解,则是以老观点对待新问题,落后于形势远矣!其错误自不待言。

  以上是比较明确表示偏重海防和偏重塞防双方代表性言论。另外还有两种人:一是“王顾左右而言他”地不表示明确的态度,只就总署所陈就事论事地谈些练兵、制器、筹饷、用人等事,对于海防塞防孰轻孰重不置一词。二是明确表示海防塞防应两者并重。首先是大家所熟知的左宗棠持此观点者。他说:“现在用兵乏饷,指沿海各省协济为大宗,……若沿海各省因筹办海防急于自顾,纷请停缓协济,则西北有必用之兵,东南无可济之饷,大局何以能支?……且即海防言之,凡所筹画,宜规久远,始事之时,即悉索以供,不留余力,设后之厘税衰减,经常之费又将何出?万一岛族生心,调发日烦,需用孔急,将何策应之?凡此皆宜通筹合计,早为之所者。”①又例如李瀚章说:“东南防务,固宜认真图谋,西北征军,尤贵及时清理。”他建议在东西并重前提下,在饷需分配问题上作某些改进。即西北征军岁以数百万计的靠沿海筹协的饷项,因“刻下创办海防,需用浩繁,日久恐难兼顾”,请西北各将领“汰弱留强,损无益之兵,以济有益之用。”②这个见解是对的。有人说,李瀚章实际上是轻塞防重海防。这有失公允。应该说,左宗棠在海防为重这一点上,与李鸿章的见解并不相左,左氏所担心的,不仅是西北边防之饷无着,也担心在集中力量办海防之后的经常性费用问题,如果在“岛族生心”之时,常年饷需无策以应之怎么办?故建议“早为之所”的通盘规画。这是有远见的。

  经过一番讨论酝酿,清王朝权衡形势和轻重得失,采纳了海防塞防两者并重的意见。谕令李鸿章督办北洋海防事宜,沈葆桢督办南洋海防事宜,但海防全权实操于李鸿章之手;西北塞防则着左宗棠督办。从实际情况看,清廷的倾向性明显地是海防重于塞防。光绪元年四月二十六日上谕说:“海防关系紧要,既为目前当务之急,又属国家久远之图,……亟宜未雨绸缪,以为自强之计。……择其最要者,不动声色,先行试办,实见成效,然后推广行之,次第认真布置,则经费可以周转,乃为持久之方。”③所谓“择要试办”,主要是指先购买铁甲舰一、二只及相应的一些船只,以及致富之道的机器采煤等事。在经费不足情况下,这种“择要试办”是可以理解的;而清廷的海防塞防兼顾、尤侧重于海防的战略决策也是正确的。

  由求强转变为求富为主并以求富来达求强的目的;由对内镇压人民革命转变为抵御外侮为主并重点建设海防。随着这种政治路线的改善和战略性的转变,洋务派集团成员必然随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必然是前进的表现。

   四、洋务派集团的新构成 我在1980年发表的《洋务运动发展论》①中说过下面一段话:“随着洋务运动中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更多地引进,资产阶级意识必然伴之而来。洋务派集团必然随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分为两个方面,即组成成员的变化、扩大和更新,同时又不断地分化。”

  这是从宏观上和历史发展趋势上论述洋务派集团组成发展和分化的。从具体特定的时间(70年代)来说,则是随着客观形势变化导致洋务路线改善和战略性转变,即由求强到求富、由制内到御外的转变,并促使洋务派的组成发生新变化的。

  在洋务运动开始时,洋务派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1)由封建顽固官僚转化而来。这些人在中央有奕、文祥,在地方上有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人。(2)由地主阶级改革派转化而来。地主阶级改革派在鸦片战争前后形成,它以龚自珍、林则徐、魏源等为代表,他们不同于“深闭固拒,尊己而抑人”的顽固派,他们要求“师夷长技”,既战胜外敌,也将人民起义镇压下去,以巩固清王朝的统治。师承林、魏的冯桂芬,是地主阶级改革派转化为洋务派的代表。(3)由具有浓厚买办倾向的地主士绅转化而来。这可以丁日昌、钱鼎铭为代表。丁日昌早就以“留心西人秘巧”著称,他在作官吏和办洋务军用工业中,有着“抑民以奉外”的倾向;钱鼎铭则是在太平军进兵江浙时逃亡上海的地主士绅中,主张“师夷长技”以迅速将太平天国镇压下去的积极分子。

  以上三种人,本身素养和出发点可能各有不同,但在勾结和依靠洋人并取其长技,特别是军事上的长技,以赶快把太平天国和其他起义人民镇压下去以维护清王朝的统治的立场,则是一致的。这就是早期洋务派的特点。随着70年代洋务运动战略性的转变和洋务内容的变化,洋务派的组成也起着变化,除原有的那些人和顽固派不断地转化进来者外,新参加者有:具有发展民族工商业愿望的买办和商人、新式知识分子,还有具有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倾向的人也参与其事。他们之所以能聚集在一起;是因为他们统一在求富求强和御外侮以救国一个立场观点之上的。在洋务官僚方面,办工业企业、办海军海防等新兴事业,需要新的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需要筹集大量资金,非依靠上述这批人不可。这些人中之佼佼者,屈指可数者有:海运委员兼商人的朱其昂、朱其诏,买办出身的唐廷枢、徐润,新型知识分子马建忠,买办出身、向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转化的郑观应,小官吏而有洋务吏治才干的盛宣怀,还有薛福成、经元善以及一批具有科学技术知识的人。他们虽属于洋务派集团的中下层,但对于推进洋务运动发展的作用却是很大的。

  

  ②左宗棠《答沈幼丹中丞》,《洋务运动》(五),第454页。 ①见《洋务运动》(一),第49页。

  ②李鸿章《论海防筹饷》,《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3,页18。

  ③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总理衙门奏片附录,《洋务运动》(一),第29页。

  ④李鸿章《议复梅启照条陈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39,页32。

  ⑤参见《洋务运动》(一),第50页。

  ①李鸿章《筹议海防折》附件,《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24,页20—21。

  ①②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40,页17—18。

  ③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40,页12—13。

  ④同上书,卷41,页42。 ①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41,页44。

  ②③④同上书,卷42,页46—47、页48、页59、63。

  ①见《洋务运动》(一),第138页。

  ①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总理衙门奏,《筹办夷务始末》卷98 ,页19、20。

  ②同治十三年十月十八日文祥奏,《筹办夷务始末》卷98,页40。

  ①李鸿章《筹议海防折》,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24,页19。

  ②③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99,页2、页35。

  ④《洋务运动》(一),第118页。

  ⑤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100,页43。

  ⑥《洋务运动》(一),第123页。

  ①《洋务运动》(一),第125页②同上书,第110页。

  ③李瀚章《筹议海防江防各事宜折》,《洋务运动》(一),第66页。

  ①《洋务运动》(一),第153、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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