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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采煤工业的兴办和发展

洋务运动史 作者:夏东元


  第十一章采煤工业的兴办和发展 一、资本帝国主义掠夺中国煤矿的企图 如果说轮船招商局的创办,是洋务运动从军用工业到民用工业、从求强到求富的过渡性的企业的话,那么,煤炭金属矿的开采和冶炼工业的兴办,则是洋务派以求富为主要目的兴办民用工业的正式开端,也是“以富求强”的起点。而首先提到开采日程的是煤炭。70年代中期掀起了机器开采煤炭的热潮。这股热潮正好与资本帝国主义掠夺中国煤矿的企图针锋相对。因此,得先叙述资本帝国主义妄图窃取中国煤矿开采的权利的历史。

  早在19世纪40年代,英国就开辟了从它本上到中国香港和上海的定期轮船航线,美国也在酝酿从它的西海岸横渡太平洋直达中国的轮船航线。随着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中国被迫开放北部沿海和长江中下游各通商口岸,外国兵商轮船,便横行于从辽东到海南的漫长的中国沿海一带和长江中下游。在那时,轮船的动力燃料是煤炭,它的消耗量随着轮运的增加而猛增。据统计,中国沿海外国轮船每年煤炭消耗量60年代中期达到40万吨,年输入上海的煤炭,由50年代后期的3万吨,增为70年代初的16万吨,其中大部分是供应外轮所需①。这种长途运煤成本昂贵,且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煤炭需求,这对近代航运发展是很不利的。要取得日益增加和价廉的煤炭以利航运,只有在中国开采一法。于是寻找和开采中国的煤炭资源,便成为资本帝国主义扩大对中国侵略的一个重要环节。

  资本主义列强掠夺中国煤炭资源的活动,始于40—50年代英、美对台湾基隆①煤矿的觊觎,这是因为那时外国轮船是集中于南方沿海的缘故。据闽浙总督刘韵珂、福建巡抚徐继畲上清廷的奏报说:“自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以后,节据台湾镇道禀报,淡水厅属之鸡笼山一带洋面,时有英夷船只驶往游弋,臣等查知鸡笼附近各山,有产煤处所,该夷火轮船只,需用此物,其频年驶往,未必不有所垂涎。”②基隆煤矿有着长期的手工开采历史,除供本地使用,还部分地供应闽粤中外官商,间有运煤香港者。1847年英国海军少校戈敦发现了基隆矿区,进行初步勘探后,认为煤矿丰富,煤质很好。戈敦写了一份较为详细的报告,在煤质和可能的产量、价格等方面作了说明,得到英国官商各方的注意。英商航行远东的大英轮船公司香港代理处,和台湾一中国商人签订购煤700吨的合同。实际供应了300吨③。

  进入50年代以后,英国侵略者为取得廉价台煤的供应,不断地与清政府进行交涉。例如,1850年港督文翰向粤督徐广缙、粤抚叶名琛提出采购基隆煤的请求;福州英领事金执尔带了文翰签署的照会呈递给闽督刘韵珂,提出同样的要求,并以协同捕盗和对双方都有利为诱饵。均遭到中国的拒绝。兹后,厦门英领事巴夏礼、副领事温恩达等人曾先后为大英轮船公司采买基隆煤向清地方政府提出要求,但都未能如愿。1858年英法联军北上天津胁迫请政府修约途中,英国军舰“刚强”号强行购买基隆煤96吨离去。

  美国是稍后于英国觊觎台湾煤矿的国家。1848年美国为了开辟旧金山或蒙德拉至上海与广州间的轮船航线,必须建立中途加煤站,他们把这个“加煤站”地点注目于台湾。次年6月,美国东方舰队兵船“道尔芬”号由澳门驶抵台湾基隆勘矿,并强行运煤而去。1850年春,厦门美领事布莱特富向美国务卿报告台煤情形,并专取煤样一箱送交国务院化验。此后于1852年、1854年多次派军舰赴台,调查勘探台湾基隆等处产煤范围、煤炭质地、采掘及疏运条件是否便利等。结果,不少侵略者建议美国购买基隆矿区,以便它自行开采。1854年8、9月间,美国驻华全权代表麦莲伙同英国驻华代表包令,在北上要挟清政府修约的清折中,表示出要对台湾煤矿“一体均沾其利”的意图。后来逐渐由需要基隆煤炭发展为要买下整个台湾④。美驻华公使在美商鼓动下,于1856—1857年多次向其政府提议直接占领台湾岛,说:“当此航运的年代,这是一件特别富有意义的事情。”“如果开辟了由加里佛尼亚至日本及中国间的轮船航线,此项煤炭供应的来源将必最为便利。……美国显然应即占有该岛。就势力均衡的大原则上说,尤其应该如此。”

  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通商口岸扩及北洋和长江中游,外国兵商各轮也随之在这些地区航行,寻求燃料的范围很自然地从台湾一个地区,发展到中国北方和长江流域。于是英、美等国除继续为获取台湾基隆煤炭的购买和开挖权利外,视线转向京津地区和长江中下游。

  英美在60年代对台湾基隆等煤矿的觊觎,主要表现为以投资用机器开采或帮同清政府开采为诱饵,企图占有矿权以取得廉价煤。台湾开为通商口岸后,曾强行购台煤的原英驻厦门领事翻译士委诺,升任为英台湾府的首任领事,加紧了掠夺台煤的步伐。1861年由沪尾输出的商品中,煤炭已列为主要输出品。1863年基隆也辟为通商口岸,台煤输出更容易了。但出口煤税照成例每百斤征银4分,而手工采煤产量低,价格高,这对侵略者是一个沉重负担。于是英国提出用西法机器采煤的意见。福州海关税务司美里登、淡水海关税务司侯威尔以及英驻华公使阿礼国,都曾先后向福建地方官提出租地用机器采煤或帮同中国开采台湾、澎湖之煤的要求。但均遭到清地方官拒绝。美国比英国还要进一步。美驻华公使蒲安臣的秘书咸廉士在主张由西人用西法开采基隆之煤的同时,还主张由煤港沿西岸设立铁道,由矿场运煤直达海边。1865年美商费尔德、赫士提正式在基隆经营煤炭、樟脑业务。1869年美商高林士和咸伯等向基隆地主播观生私典煤山,意图用西法开采,这得到美驻厦门领事李让礼的支持。但均为清官员所拒绝而未能实现。

  英美等列强于60年代在台湾进行掠夺煤矿利权的同时,在华北和华中地区谋取中国煤矿资源的活动也在加紧进行。1862年英国驻华公使馆翻译柏卓安进入京西的斋堂矿区,进行详细调查,其目的就是为了能保证通商口岸的外轮用煤,特别是英国海军舰队的用煤,并强调要用西法开采这些煤矿。与此同时,英国在华商人也大肆活动,天津广隆洋行老板海德逊经常到附近地区,四处“踏勘煤苗”,并且从斋堂运出大批煤炭供外轮使用。他后来还怂恿天津英领事要求清朝总理衙门准许由他修筑一条斋堂矿区到北京天津的运煤道路,他还要求在开平先立煤窑,并修建由开平至天津的运煤铁路,提出以所产煤之一部分供给官用为条件,豁免一切税负。美国也不甘落后,1863年蒲安臣向总理衙门推荐一名美国矿师庞伯理,名为协助勘察北京西山等地煤矿,为清政府计划成立的海军舰队、也即所谓“阿斯本舰队”提供燃料,实际上则是窃取中国的矿产资源情报。他在此前一年,即曾只身闯入湖南、四川等地,专门寻找煤矿。由于“阿斯本舰队”计划中变,他的活动也随之中止。

  至于英美等国染指长江中下游煤矿的企图,主要起始于60年代中期。由于长江开埠轮船迅速增加,煤炭需要量急增。据估计,60年代中期,单旗昌一家轮船公司年需煤就达20—30万吨。因此,在长江沿岸找寻煤矿,也成为侵略者的迫切需要。1866年英国商人在湖北大军山一带“开石寻煤”①。次年秋,英人葛乃“发现”了江苏句容县煤矿,他说此矿不但煤好而旺,且地近长江,“转运利便”①。1868年葛乃拟了一份“按照西法挖煤章程”,向镇江道台要求开采。这不仅得到镇江英领事马安的支持,且取得上海英国商界的鼓励。英国怡和洋行准备贷款给葛乃进行开矿;英商商会向英公使阿礼国叫嚷要有效地开采中国煤矿。由于清政府拒绝而未果。但到60年代末,广泛地掠夺、开采中国煤矿资源,已成为英国官商的强烈愿望。所以,在1868年中英谈判修约会议上,英方正式提出了中国免除进出口煤税、允许英商开采中国煤矿等侵略要求。阿礼国在向总理衙门提出修约29款的第27款中写道:“因各海口轮船……须用中国煤炭,现拟准洋人在中国地方开设煤窑,并用外国器具”②在斋堂、句容等处挖煤。经过讨价还价,于1869年签订的中英新修条约规定:“南省句容、乐平、鸡笼三处产煤处所,由南省通商大臣查看该处情形,自行派员试办。其应否雇用洋人帮工及租买机器,一切悉凭通商大臣主政。挖出之煤,华洋商人均可买用。”③至于煤税问题,规定进口煤免税,土煤出口除天津、登州、牛庄三口外,其他各口均减税。这一规定,使英国全面掠夺中国煤炭资源的企图落空。

  据上所述,资本帝国主义在60年代掠夺中国煤矿资源的目标,集中于台湾、长江中下游和京津地区,清政府于70年代中期开始用机器采煤也集中于这三个地区,显然这是针对列强的侵略图谋的。

   二、针对列强侵权的决策 正当外国侵略者处心积虑企图掠夺中国煤炭资源之际,清政府也逐渐将开采煤矿之事提上了日程,而且就是在英美等国所觊觎的台湾、开平和湖北这三个地方着手进行。所以我称之为“针对列强侵权的决策”。这个决策,是在清政府内部经过较长时间的酝酿和斗争才定下来的。

  中国对煤炭的开采和利用,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东汉末年,已知用煤作燃料,以供炊爨。北宋汴京,一般家庭以煤代薪;明清时的北京城,更多的家庭用煤做饭和取暖。但有清一代鉴于明朝中后期因开矿引起社会动乱,故对各种矿藏的开采持审慎态度。乾隆帝就曾对私人“自备工本开采矿厂一事”,作了“朕思此事于地方甚有关系,必不可行”④的批谕。因此,清朝前、中期各地矿业虽时断时续地进行开挖,但无较大规模的开采与发展。鸦片战争后的20年间,只有台湾基隆煤矿由于外国侵略者轮船燃料等需求的刺激开采兴旺,尽管清地方官屡申禁令,实际处于禁者自禁挖者自挖的状况,产量有所增加。但由于地质知识缺乏,开采工艺技术落后,运输条件因难,因而煤炭生产效率十分低下。

  清政府真正把采煤放到实践日程始于19世纪60年代。上节已经提到,总理衙门于60年代初筹建海军舰队,为解决燃料供应问题,曾聘美籍矿师庞伯里勘察京西煤矿,后因所谓“阿斯本舰队”

  流产而中止。1866年左宗棠在请设船厂时,提出就附近兼产煤铁处所,开炉提炼,以省费用。清廷全予批准。于是马尾船政局的设立,连带也决定了开采附近煤铁矿的原则。台湾基隆煤矿很自然地成了实施这个“原则”的重点地区。随后船政局即派员常驻台湾采购煤炭及木料等。这将在本章第三节叙述。

  1867年秋到1868年间,清政府督抚们对于开采煤矿一事展开过讨论。

  1867年清政府就中英天津条约的修约问题,包括英使以前所要求的请觐、遣使、铜线、铁路、挖煤、传教……等项,饬谕督抚等大臣疆吏,筹议对策。其中关于挖煤一项,总理衙门特别指出,去年洋商在湖广大军山开石寻煤,福州税务司美理登欲租台湾鸡笼山采煤,两事虽己被禁止和驳斥,“而利在必争,根株依然未断。来年换约,定为首先饶舌之一端”,希亦公同商讨。①督抚大吏们的复奏中,大多数主张坚决拒绝英国的要求。有的从有碍风水考虑,如两广总督瑞磷说:“洋人挖煤,则随处山场开矿,而民间田园庐墓,大受其害,万不能行之举,应请严申禁令”①。闽浙总督吴棠和福州将军英桂亦有此意。有的从治安上考虑,如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说:“挖掏煤斤,势必连及金银铜铁等矿,诸弊丛生,各处矿丁,良莠不齐,人数众多,聚则食力,散则为匪,每酿巨案,若有外国人为之包庇,易聚难散,尤不可不虑。”②有的从主权上考虑,加陕甘总督左宗棠说:如果准洋人租地开挖煤矿,中国矿山则变成夷业,……必滋事端。”③江西巡抚刘坤一、署江苏巡抚郭柏荫亦有类似见解。有的从人民群众与洋人之间发生矛盾从而激成外交上的交涉考虑,如署直隶总督官文说:“使各国之人,为挖煤之故,入深山邃谷,置身不测之地。而华民之衔恨寻仇者,日夜环而伺之,以图报复。设有决裂,关系匪轻。”④署湖广总督李瀚章也说:煤山多属居民产地,如果让洋人冒昧前往开挖,“势必激生事端”①。

  以上是一味拒绝洋人开挖煤矿而自己也不想开挖者。另有一种折中办法,即中国自己开挖煤炭,华洋均可购用以缓解与洋人的矛盾。这可以曾国藩、李鸿章、沈葆桢为代表。曾国藩说:“挖煤一事,借外国开挖之器,兴中国永远之利,似尚可以试办。”②李鸿章说:“用洋匠购造机器,自行开挖,准洋商贩用。……推之产铁产铜;未经开办之处,彼若固请开挖,并可酌雇彼之精于是术者,由官督令试办,以裕军需而收利权。”③沈葆桢说:“挖煤之法,彼有机器,能激水出窑,……可否官为设厂,招彼国之精于是术者,优予廪给,购置机器,于湖广之大军山先行试办,所得之煤,许中国(外)均熙平价交易,利则他处仿照办理,斯权操诸我,足以杜其首先饶舌之一端矣。”④曾、李、沈的主张,既维护了主权,又能满足洋人用煤要求,也可以供自己的兵工厂、兵船等用煤需要,是一举数得的事。这个主张,应该认为是比较切实可行的。

  1868年中英修约谈判,几经交涉,在挖煤问题上总理衙门采用了曾、李、沈的意见以为对策。尽管英方一再饶舌,清廷仍不为所动,而复函英公使云:“查各矿为中国极大之业,……系国家大利,其权操之朝廷,或开或否,必须慎重筹画,以期有利无弊,并非故意弃置也。……且矿产并非通商买卖之事,尤应听中国自主。譬之室有藏镪,其开发与否,当凭室主,外人不必与闻也。即前议试办煤窑,借用外国机器开挖,亦系为中国自谋,兼欲使轮船得买煤之益。……将来煤窑如何收税,如何卖给洋船之处,应白中国自主章程,自行开办可也。”

  这一答复是义正词严的。从而确定了中国购备机器自行开挖,准华洋商人买用的权操诸己的原则。然而此议迟迟未付之于实行。随着制造局、船政局和轮船捂商局的创办,需煤孔亟,自行用机器挖煤的呼声愈来愈高。例如马尾船政局的官员叶文澜、吴仲翔、黄维煊等就采用西法挖煤发表了意见,积极主张购机采煤,以为中国的军用工业、造船工业,提供足够的燃料;轮船招商局创办时所拟招商章程中也提出了开采煤矿的意见①;加上政府财源枯竭等因素,看样子用机器开采煤矿以解决燃料供应,并适当适应列强的需求,并开辟财源,成为时势之必然了。李鸿章说:“此等日用必需之物,采炼得法,销路必畅,利源自开,榷其余利,且可养船练兵,于富国强兵之计,殊有关系。此因制造船械而推广及之,其利又不仅在船械也。”②正在开采煤矿酝酿成熟即将付之行动但还未被清廷认可之际,发生了1874年日本侵台之事,引起清王朝重视,于是,展开了加强海防的讨论。督抚大臣们对总理衙门所提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六项要策发表意见,其中多数人谈到自强必须求富,而求富又必须从开矿始;煤炭之外,铜铁等五金矿均极重要,对它们开采与冶炼,既是自强必不可少的资源,也是开利源的重要途径,因此非办不可。李瀚章说:开挖煤铁等矿“既可以供各厂铸造及轮船之用,其所余者亦可出售助饷。”③刘坤一说:“中国煤源甚广,为外洋各国所需,若大加开采,不惟足济中国轮船之用,并可贩运出洋,必有补于国计。”④其他一些督抚也有类似意见。

  在海防问题大讨论中,对于使用机器开采煤铁各矿持坚定积极态度而又提出具体步骤者,当推李鸿章、沈葆桢等人。李氏之言曰:“各省诸山,多产五金及丹砂、水银、煤之处,中国数千年未尝大开,偶开之,又不得其器与法,而常忧国用匮竭,此何异家有宝库,封锢不启,而坐愁饥寒。”中国应赶紧聘外国矿师“分往徧察,记其所产,择其利厚者次第开挖,一切仿西法行之。或由官筹借资本,或劝远近富商凑股合立公司,开得若干,酌提一二分归官,其收效当在十年以后。”⑤他并于批驳那些破坏风水、聚众生事等谬论之余,告诉清廷他已于磁州雇洋匠、买机器开采煤炭,建议于南省滨江近海等处,也能设法开办。这样,“船械制造,所用煤铁无庸向外洋购运,榷其余利,并可养船练兵。”①他对开矿的目的、措施和地点等方面均讲到了。其他如沈葆桢、李宗羲、丁日昌也有大体相一致的见解。

  清朝廷在督抚等大吏复议后,于1875年5月30日(光绪元年四月二十六日),宣谕大力筹办海防,其中对开矿做出如下决定:“开采煤铁事宜,着照李鸿章、沈葆桢所请,先在磁州、台湾试办,派贝妥为经理。即有需用外国人之处,亦当权自我操,勿任彼族搀越。”②直隶省的磁州和福建省的台湾,都是洋人为采煤而活动频繁的地区。还有一个被洋人觊觎的长江中下游地区,清廷虽未明降谕旨进行开采,实际上李鸿章也已命令他的亲信盛宣怀到湖北广济等处勘察,准备试办了。以下分别叙述三个地区的开采煤矿的情况。由于磁州煤矿不理想而很快转向开平,故直隶以开平矿为主。在洋务运动期间还在山东、辽宁、安徽、湖北等省多处开采过煤矿,因规模小、作用不大,这里不一一叙述。兹列一简表。(举办而实际未办成的如利国煤铁矿不列入)

   三、从磁州转向开平的煤矿开采 首先得说明怎么会从磁州转去开平开采的。

  直隶磁州采煤历史己较长久。时任直隶总督的李鸿章已在清廷下诏谕采磁州、台湾之煤铁前一年即着手进行了。李氏于1874年夏秋间,委派天津道丁寿昌会同江南制造局冯焌光、天津机器局吴毓兰筹建磁州煤铁矿的开采工作。估计购机、开井、造炉炼铁、建厂及雇募工匠等项,约需30万两,沪、津两机器制造局各垫支10万两,另招商股10万两。但因种种原因未能成功。据李鸿章说:磁州议开煤铁,由于“矿产不旺,去河太远,故暂中止。”③实际上还有:当地民人于1875年初起来反对占地用机器开矿;及英商海德逊①所订购的机器不全而与之“意见龃龉”等原因而中止的。正在这时,李鸿章派盛宣怀开办湖北广济煤铁矿,又以“尚无佳煤”见报。这使李氏“深为焦虑”②而另觅他矿。除在山东等处另行寻觅外,在他的直隶省辖区内,就确定由距天津较远的南界——磁州转到了距天津较近的开平。李鸿章在回忆从磁州转向开平的过程说:“查磁州煤铁运道艰远,又订购英商镕铁机器不全,未能成交,因而中止。旋闻滦州所属之开平镇煤铁矿产颇旺”,乃饬轮船招商局唐廷枢勘查筹办③。

  开平矿区位于直隶东北部的唐山,北依燕山余脉,南临渤海湾,呈盆地地形。煤田即蕴藏于开平盆地的向石炭纪地层中。开平煤矿的开采已有长久的历史。在用机器采煤之前,在开平东北之缸窑、马子沟、陈家岭、风山、白云山、古冶等数十处有土煤窑,每处多则一、二百人,至少亦数十人作工。由于开平南北荒山多土瘠,水旱灾荒频仍,“穷民无地可耕,惟有藉凿石挖煤,作工糊口。”④上述情况一直延续到19世纪70年代用西法开采之前。

  1876年夏秋之交,李鸿章派对办近代工业企业颇有经验的,时任上海轮船招商局总办的唐廷枢,偕技术顾问英国矿师马立师,连同一名翻译,于10月间前赴开乎进行勘察。唐氏在开平周围方圆30—40里的范围内,进行较为全面而详细的考查,初步估计全区煤的储藏量约为6千万吨,前景乐观。这是从当地一挖煤工人所说“煤层约厚七英尺”①而计算出来的。实际当然远远超过此数。事实上唐廷枢对这个估计并不满足,1878年他又委托友人偕英国矿师巴尔继续勘探,发现开平镇西南约20里乔家屯地方,煤铁均旺,“虽二、三百年采之不竭”;到1882年在总工程师金达指导下,钻探深达300余米,探得13层煤,这与50年后勘采层数基本一致。

  唐廷枢在初步勘察之后,接二连三地写了:《察勘开平煤铁矿务并呈条陈情形禀》、《请开采开平煤铁并兴办铁路禀》②给李鸿章。文中,从开平煤矿的开采历史、机器采煤的每吨价值估算及其与洋煤价的比较、山价与运至上海等地价格及与洋煤竞争的可能,以及招集商资80万两、官督商办、开河筑路降低运输成本,均一一作了仔细和比较精确的计算,并将样品分送北京同文馆和英国伦敦矿务院化验,结果表明开平地区煤铁均甚好。唐廷枢根据化验向李鸿章报告说:“开平之煤铁身骨虽不能与英国最高之煤铁相比,但其成色既属相仿,采办应有把握。”③而且必获厚利。在上述周密计算的基础上,于1878年拟订了《开平矿务设局招商章程》。《章程》共十二条,兹简叙其基本精神。(一)定名为“开平矿务局”,官督商办。(二)招股80万两,每股100柄,分为8000股;如生意兴旺,准招新股20万两,合足100万两。每年结帐一次,所得利润,先提官利一分,后提办事者花红二成,其余八成仍按股均分。(三)强调按“买卖常规”办企业的原则。《章程》指出,开平矿务局“虽系官督商办,究竟煤铁仍由商人销售,似宜仍照买卖常规,俾易遵守。”所谓“买卖常规”,实际上就是按照资本主义追求利润的原则办事。为此,在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因此(四)工作人员要精干,要由具有把厂事作自己的事的精神的人充任。《章程》规定:“所有各厂司事,必须于商股之中选充,方能有裨于事”;“厂内督工、司事、匠人等,均凭本人材干,……除饭食、油、烛、纸张、杂用按照实数开销公帐外,所有酬应等项,一概不认,以重公本”。(五)“股分一万两者,准派一人到局司事。……若其人不称职,或不守分,任由总理辞退”。①这些规定是符合资本主义办企业原则的,它排除了官的干扰,保证局务掌握在商股及其代表——总理的手中,是防止浪费和官僚习气,保证赢利的好章程。与唐廷枢所拟轮船招商局局规相比又有了发展。无怪李鸿章对唐氏作了“熟精洋务,于开采机宜、商情市价,详稽博考,胸有成竹,当能妥慎经营,力襄厥成”②的称许。

  然而,《章程》虽较完美,因机器采煤这一新鲜事物,究竟是否能赢利、赢利多少?商人持观望态度。因此,集资并不顺利,1878年计划招股80万两,只完成20万两,而且主要投资者还是唐廷枢、徐润及其亲友等人。但这20万两的作用却不小,以之购置机器设备,于1879年2月开始凿井施工,工程进展顺利,在凿一、二、三口井发现了优质煤铁矿的同时,建设大型炼焦炉和洗煤机。根据工程进展速度,估计1881年可全面投入生产,因此,煤炭外运问题就被提到日程上来。唐廷枢认为,筑铁路一时很难办到,乃向李鸿章打了《拟开河运煤》的报告。由李鸿章审批借款3万两。挖河工程于1880年秋开始,次年5月完工。这条“煤河”,从胥各庄——芦台——天津,夏季水涨可以畅通无阻。在开挖“煤河”的同时,又修筑了一条从唐山煤矿至胥各庄的20里“马路”,即是单轨铁路,先用马拉车运煤。这样,通过水陆联运的办法,暂时解决了煤炭外运问题。照预计的那样,开平煤矿如期于1881年出煤,日产约在300吨左右,且不断提高。李鸿章又将“通晓西国语言文字,于矿务商务尤为熟悉”的广西候补知府吴炽昌来作开平局会办。局务更形起色。开平煤矿成功的消息传播开后,声誉大震,招股也顺手多了,到1881年底,仅从上海一地就集资达100万两。开平煤矿经过数年的艰苦创业,步入了正常的生产经营轨道。李鸿章向清廷奏报说:“从此中国兵商轮船及机器制造各局用煤,不致远购于外洋,一旦有事,庶不为敌人所把持,亦可免利源之外泄,富强之基,此为嚆矢。”

  开平煤产量上升很快,从1881年日产300吨递增为1884年7月以后的900吨;年产量,从1882年36000多吨,增至1889年的247800余吨。产量迅速增长,原来由胥各庄到天津靠人力河运,加之冬季封冻,运输困难,这与煤产量增长很不适应。在李鸿章支持下,于1886年私将矿区至胥各庄铁路展筑至芦台的阎庄,延长65里。并另设“开平铁路公司”,脱离开平矿务局而独立。接着又将该公司改组为“津沽铁路公司”,自己筹资与向外国银行借款,将铁路从芦台筑至天津。1888年秋,由唐山至天津的铁路全部竣工。

  1889年,为开采唐山以北的林西煤矿,又将铁路延长30里,直达林西,于1890年建成。从此,唐山、林西之间和唐山至天津之间,铁路联运畅通,煤炭顺利转运,进一步促进了煤炭产量的上升。到1894年,开平煤矿的日产量据称已达到2000吨了。自1888年第一次分配股息的10余年间,平均每年获利36万余两,百两面值的股票价常在200两上下。其经营成效,是其他洋务企业难与匹敌的。

  开平煤矿之所以取得如此显著成效,主要取决于经办人的“商”的身分和按“买卖常规”办企业的丰富经验。唐廷枢、徐润、吴炽昌等人,名义上也有道、府之类官衔,总理、会办的名义也是清政府所札委,实际上“商”是他们的主导方面,而且他们也是主要投资者。因此,开平这个企业,名为官督商办,实力商督商办,官商之间的矛盾很少。他们具有办近代企业的丰富经验,从资本、生产、销售全过程都考虑颇为周密,生产中尽最大可能提高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销售市场流通渠道也预先计算好,尽可能就近供应兵商各轮和各机器局,缩短运输路程,加快周转速度,从而取得了促进资本增殖的效果。这就使企业始终处于颇有活力的状态。其次,政府的支持,尤其是减轻税厘起了很好的作用。在开平煤矿顺利投产出煤之际,李鸿章于1881年5月根据唐廷枢减税请求上奏清廷。当时的通行税则,洋煤每吨税银五分,土煤每担税银四分,合之一吨达到六钱七分二厘,若加复进口半税,每吨竟至税银一两有奇,盈绌悬殊至20倍之多。国产煤炭初开,本重价昂,加上税收的洋轻土重,怎么能顺利地销售于市场呢?又怎么能敌洋煤呢?因而援熙台湾减税为每吨一钱之例请于清廷,得到了批准。初步做到“恤华商而敌洋煤”。

  果然,开平煤确实起到“敌洋煤”的作用。19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通商口岸中外所需煤炭,几乎全为洋煤所垄断,而整个天津市场又是日本煤的畅销场所。开平煤投入市场后,由于质量优于日煤,又是近地出卖不需长途运输费用,价格与日煤相等或略低,这就在市场上处于优势。以1882年为例,日本的广岛、三池煤块每吨为天津纹银7—8两之间,而开平块煤每吨以4.5—5两招揽顾客,不但北洋舰队和制造局全买开平煤,而且到天津来的中外轮船总是满载开平煤而去。这迫使日本煤处于竞争的劣势。开平煤有力地抵制了洋煤的进口。到80年代末,从全国范围看,虽未改变洋煤控制中国市场的局面,但靠近开平的天津市场却基本上没有洋煤入口了。

  然而,开平煤矿既成为帝国主义的有力竞争者和对立面,列强必欲摧残掠夺之而后快。1892年唐廷枢逝世,总办被曾为醇亲王奕的侍役、招权纳贿、声名狼藉的张翼所得,矿局与官的关系密切了。虽在1893年后矿局生产量曾有所发展,但终于1900年被英帝国主义所吞并。

   四、基隆煤矿 1866年左宗棠在筹建马尾船政局时,就考虑到就近用鸡笼山煤炭作为船厂和轮船的燃料。因此,用机器开采基隆煤矿资源,是在19世纪70年代中期清廷洋务路线发生了战略性转移,并把开采煤铁等矿作为这一转变的开端之前,就已提上了议事日程。

  早在1868年夏季,马尾船政局即派矿师去基隆勘查煤矿的产煤情况。当时船局用洋煤尤其是英国煤居多。随着船局各厂建成和开工,需煤量不断增加,而英国出现了“煤荒”,于是迫切需要台煤。船局与政府联合作出决定:煤窑窑主向政府报效产量的5%,但1872年“报效”加购买的煤,只够船政局所需量的三分之一。“福建当局苦干洋煤太贵”,而土法生产的煤又远不能满足船政局的需要,于是只有“使用机器进行采煤”①的一条出路了。唯此才能保证供应船政局及其所造兵商各轮“以充足的廉价的燃料”①。从这里可以看出,使用机器开采台湾煤炭,固然是为了它的使用价值,但直接原因由于“洋煤太贵”,这就很明显地有着抵制洋货之意。所以船政大臣沈葆桢在上清廷《台煤减税片》中说到:“台煤仍不畅销者,以东洋之煤成本较轻,独擅其利故也。今欲分东洋之利,必将台煤减税,以广招待。”②这个减税虽仍是对土法采煤说的,但也为即将实行的洋法采煤作了准备。

  台湾基隆煤矿正式开始使用机器开采,是在清政府下达“试办”的上谕之后。1875年春夏之交,由赫德雇请的英国矿师翟萨到台北勘查煤矿,经过一段时间初步勘察,有些地方煤层薄、质地轻而松,且距河道远,运输不便,有些如鸡笼之老藔坑,煤质坚美,煤层亦厚,运送较便,颇有开采价值。沈葆桢经清廷同意,决定使用机器进行开采。乃派翟萨于1875年底赴英国洽购机器,并雇一批矿工来台,进行试采和进一步勘探矿藏。次年夏间,成立矿务局(后改为煤务局),派道员叶文澜为督办。所需筹办费用,全部在台防经费项下开支。不久,一队洋采矿专家和他们随带的采矿机器抵达基隆矿厂。这些机器足够凿井、采煤、抽水、提车以及通风、截木之用。

  第一个煤井选在基隆之八斗,这地方靠近河道,顺着潮水只须航行半个多钟头即可达基隆;钻探表明这里有3呎厚的优质煤层。为了方便运送机器和从矿井运煤至海岸,特于1876年秋冬间修筑一条轻便铁路,由于矿井高于海面百余尺,因此煤车可以从铁轨上滑行到海岸。1877年一年间,一方面用机器进行钻探,并为便于机器凿井,封闭了12座民间经营的土煤窑;另一方面,安装开采煤炭机器,机器安装于年底完竣,1878年初正式开始机器采煤。

  基隆煤矿投产后,到1884年中法战争前,产量基本上逐年上升,第一年为14000吨余,1879年即达3万吨多一点,增长一倍。1880年为4.1万余吨,1881年即达到5.4万余吨。但1882年后有所下降,这是由于:(1)运输困难。从矿井口到海岸虽有铁轨滑行,但这些煤炭只能从海上运,海上风浪常常使运输阻滞。而陆路山道崎岖运费昂贵且很艰难。因此,极需从矿区筑一轻便铁路至基隆。两江总督沈葆桢曾于1878年将拆毁的英人强筑的吴淞铁路的车轨购买运台,但弃置海岸没能筑成。以致煤炭常常运不出去而堆积于矿厂。(2)销路不畅。煤炭多靠兵轮和船政局、招商局购买,故市场不很广阔,因而影响到生产增长。(3)生产季节性强。矿工多来自渔民农民,一年的相当一段时间他们忙于务农打鱼,也使煤产量急剧减少。

  然而,基隆煤厂并未亏折,且略有盈余,这是因为:矿工工资很低,每吨为四角,1880年洋矿工陆续离去,开支大减,成本费每吨一元五角左右,售价为二元五角,即便加上运费,价格也比英、澳等国的煤价为低。所以福建巡抚督办台湾军务的刘铭传说:“核计用度与销售煤价,均属有盈无绌”③。这基本符合实际情况。1884年夏,中法战争中,刘铭传为了防止煤矿被法国侵略者利用,将其炸毁。战争结束后,计划恢复煤矿生产,但时而商本商办,时而官商合办,时而又官办,举棋不定。1885年商人张学熙禀请承办,以无力购买机器,仅几个月因亏折数千两而禀请退办。1887年,两江总督曾国荃、船政大臣裴荫森与台湾当局各出银2万两,共6万两,委张士瑜招集商股6万两,共12万两试办,但试办失败,禀请官收。官接办后退还商股6万两和船政局2万两。官办未有成效,于1889年刘铭传与英商范嘉士订立合同转让洋商接办,因清廷反对,刘铭传撤退英商,派党凤岡代理,仍行招商。1890年,商人蔡应维等愿集股30万元,官商合办,亦因清廷反对而仍归官办。这样翻来复去,一直未恢复到中法战前的生产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1877年钻探煤矿过程中,在基隆淡水属的牛琢山附近的猫裹社地方,发现了石油矿,清廷派叶文澜和唐廷枢雇请美国技师和购买小机器准备试行开采。这事虽未成功,对中国说却是一件值得记录的事。

  总起来说,台湾煤矿的开采,在中法战争前几年,是有一定成效的,当然比不上开平煤矿。这除自然条件等原因外,台湾基隆煤矿系官办企业,不按“买卖常规”办事,以致行政腐败,例如:“每个高级官员都可以派个私人代表在矿厂任冗职”①,增加了不必要的开支;地方当局封闭私营煤窑,禁止私人开采,采煤几乎成为官府独占,这就缺乏竞争,以致出现了有时“矿局的人士并不急于销售,索价奇高,商人不敢购运,结果是煤大量堆积着,而交易则很稀少”①的现象。这些官办的致命弱点,规定了企业不可能很顺利地发展。而商本的官督商办的开平煤矿,就不存在这种腐败情况。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与磁州开平基隆同时兴办的湖北兴国广济官办煤矿,与基隆煤厂同一命运。

   五、从广济到荆门的煤矿开采及其失败 湖北广济兴国煤矿筹建始于1875年,清廷上谕中虽未与磁州、基隆并列,却实际上是与上二矿鼎足而三。甚至在李鸿章心目中,比之磁州开平和基隆尤为重要。他意图将广济矿作为试验典范,以期做到让别矿仿效的目的。所以李鸿章派得意亲信盛宣怀会同汉黄德道李明墀主持其事。李鸿章之所以独厚于鄂,是有深意存焉!他对盛宣怀一则说:“欲俟阁下在鄂开采有效,庶开平仿办亦易。”②再则说:“鄂省矿务,中外具瞻,成败利钝,动关大局,一涉颓沮,势必旁观窃笑,后来裹足。”①显然,湖北广济兴国矿务,是李鸿章的试点单位。

  确实,广济兴国比开平、基隆有着更加有利的条件。盛宣怀分析其有利者约有四端,除在不致夺民生计胜于乐平,官与民的关系较好胜于衡州二端之外,还有:(1)“武穴为吴楚咽喉,等洋法一有成效,近悦远来,相率观法,……闻风兴起,为海内风气之先,较胜于台湾”;(2)滨江一水可通,轮船径运上海,无须火轮车路,无须开浚河道,较胜于磁州开平”。②这就是说,既得地利,又得人和。这是符合实际情况和有见地的。在此认识前提下于1876年初成立了湖北煤铁开采总局。

  开采湖北煤矿的目的同总的目的一样,是为军用工业、兵商各轮需煤甚亟,及与洋煤争利。关于这一点盛宣怀讲得尤为明确,他说:目今“需煤日多,与其购英美各国及日本之煤,利自外流,不若采中土自产之煤,利自我兴。……现在台湾与湖北两处先后奏请筹款开采,意在平土煤成本以抑洋煤。”③用意不为不善。客观条件既佳,敌洋产的用心亦好,主持其事的盛宣怀又是富于办洋务经验的干将,似乎办有成效可操左券。然而结果如何呢?一句话可以概括:以失败告终。什么原因?因素较多,其中矿产资源欠佳、资金不足和官办企业不能发挥企业的应有优越性是主要的。

  本来,盛宣怀在创办之初的设想还是比较正确的。那就是采用官督商办的形式。他说:“此类创举,责之民办,而民无此力;责之商办,而商无此权;责之官办,而官不能积久无弊。惟有援照轮船招商局官督商办之一法。商集其费,民鸠其工,官总其成,而利则商与官、民共之。”④盛宣怀在这里把民、商、官三者的优缺点均看清了,尤其是看到“官不能积久无弊”,可谓深透。在那时,像办矿务这种类型的企业,发挥官、商、民各家之长的如盛氏所讲的官督商办还是比较恰当的。这里所谓“官督”的“官”,实际就是盛宣怀自己。果然,盛宣怀按照这个办矿方针,“遵饬招徕,十万巨资一呼而就”②。

  然而,就在这时,有“湖北之煤厂改而归并轮船招商局”之说。这实际上是不让盛宣怀独当一面办官督商办的煤厂。盛宣怀着急了。他禀告李鸿章表示不能同意,说:西洋“办一事即开一事之公司,……未闻以一公司而能包罗一国之利权,以一人而能毕天下之能事。”③一家招商局怎么能把如此大的煤厂“包罗”于其中呢!决不能苟同。这,一方面,那时的招商局大权握于商总唐廷枢、徐润手中,盛宣怀在局中名为会办,实无多少权力;而鄂矿权力却握于座氏一人手中,归并于招商局意味矿权亦归于唐、徐,这是盛氏所不能容忍的。另一方面,那样大的矿厂归并于轮船局,真是所谓“以一人而能毕天下之能事”,其不能有成也必矣!

  正当左右为难举棋不定之际,盛宣怀想出了非其本愿的“改归官办之一法”①,以解决归并与反归并的矛盾。拨领直隶练饷20万串鄂省拨款10万串,实行官办。官办企业不是说绝对不能成功,但湖北煤厂的失败,改归官办是根本原因之一。

  “开矿不难在筹资本,而难在得洋师。……矿事之成败利钝,实以洋师之得人不得人而定。”②这是盛宣怀在办矿之初,即正确地认识到了人才是决定成败关键这一点。故对选聘洋矿师是慎重的,技术上要求是严格的。所聘第一个矿师为英人马利师,因“闻其议论徜(恍)迷离,迥不如台湾翟萨条理井井,故仅定半年之约。”

  半年期满因技术不理想而辞退,另聘了“于矿务、化学、绘图一切甚为熟谙,办事亦颇认真”⑥的英国矿师郭师敦为矿师,实践证明,郭师敦确是一位勤奋而合格的优秀矿师。

  人才这个大前提解决了,就是如何勘探、开采和冶炼了。李鸿章指示:“缔造伊始,局面不必阔大,必须试办有效,再行逐渐开拓”①。应该说这个方针是正确的。盛宣怀的指导思想是“先煤后铁”。“以铁为正宗”。这得到李鸿章“所见甚是”的赞许②。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与在广济挖煤的同时,又派矿师到大冶勘探铁矿。由于广济煤质不佳,于是又到武汉上游荆门一带探寻煤矿。经过一段时间艰苦勘查,证明大冶铁矿丰厚,荆门当阳煤质坚好,“能与美国白煤相埒”。对此盛宣怀是颇有信心的,尽管他预计将有国人嫉忌,洋人觊觎,创始无经验先例可循,以及运输不便、厘捐太重等“十难”③,但还是勇往直前地做去。

  然而,客观情况不完全是主观努力所能改变的。广济之煤,质既不佳,煤层亦薄,不能适应大冶炼铁之需,而新探寻到的荆门当阳之煤,据郭师敦的计算,所需资本大大高于原来的估计数字:荆门煤矿机器设备各物需55000两;煤炭运至长江极为困难,成本既昂,且有水涸时不能起运之阻,故必须从矿区筑一铁路至江边,造路费至少40万两,这样做可年产4万吨煤,如果不造铁路规模缩小一半即2万吨;如果荆门煤和大冶铁同时开采,并设炉冶炼,以荆煤供炼铁之用,各色设备约需12万两。三者相加,共需经费约近60万两。如果不造铁路,煤铁并办,亦需用20万两以上。它已超过所领官款30万串(约合15万页)。但这时官款已用去不少了。不管采用郭师敦的哪一个方案,资本都是大问题。怎么办?停办是不允许的,旦违初愿;办下去必须解决资本问题。盛宣怀提出二策:(1)仍归官办,拟请在海防、制造项下每年拨款,以煤炼铁,铁供制造之用;(2)如谓矿务与制造有别,则请截止官本,另招商股归商办,专办煤矿。显然,前一策使煤铁生产成为军工的附庸,且每年领官款,是行不通的;于是经李鸿章批准采用了商本商办的后一策。责成盛宣怀招商承办。关于30万串官本处理作如下规定:尚余14.2万串截止使用,已用去的15.8万串存江苏、汉口各典生息,以利息逐年还本。自1876年1月14日(光绪元年十二月十八日)湖北煤铁开采总局开局到1879年6月3年有余未见成效而结束。另开商本商办的荆门矿务总局。

  但是,招股并不顺利,开局之初只招到500股实银5万两,距离煤铁并开需费数20万两固然很远,离单采煤炭需费的数目亦差不少。1880年续行招股,应者仍寥寥无几。投资者购买股票的多寡,是企业经营是否景气的寒暑表。其无利可图于此可见。之所以如此,主要由于经营不善,运输困难,成本昂贵。结果是,荆门煤矿未能扩充,大冶熔铁炉未能开办,预期的目的未能达到。鄂督李瀚章于1881年总结荆门矿务3年来“局无起色”的情况和原因说:“推求其故,盖由荆门矿煤久经土民办运,该局名为开采,实则收买民谋转售牟利。该处煤色即使能抵洋煤之用,而收民煤以转卖,焉用此局为耶!且历委员董,并未躬亲局务,徒令司事经理,局中糜费且不过问,司事借端蒙蔽,弊窦实多,虽免厘减钞,力轻成本,仍于公事无济。”①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荆门矿务局的失败,一由于局董不躬亲管理,以致经营不善,弊窦丛生;二由于荆局不事生产,而收买“民煤以转售”,攘夺小民生计,垄断罔利。这样,原定的“开中国未兴之地利,收外人已占之利权”两个目的均未达到。按照李瀚章的结论:“上损国税,下碍民生,而于洋煤无毫末之损,于公亏无涓滴之益。”④只好建议裁撤停办。李鸿章据此于1881年8月21日,札饬盛宣怀停止买运,即将荆局裁撤,并给予盛宣怀以“实属办理荒谬”①的训斥。

  盛宣怀对于李鸿章的训示,虽遵熙办理,但心中并不服气,他追溯到广济煤矿失败的原因,说广济之败,开始错听马利师之言,误贫矿为富矿,这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但事败虽于官于商不利,于当地人民“则不为无益”:“百姓劳其筋力,取其土货,以易我资财”①。因此,不能认为广济开矿只是有害无益。这又遭到李鸿章“哓哓置辩,实负委任”的训海。勒令裁撤。盛宣怀赔垫了巨款,到1884年始结案。

  公平而论,盛宣怀对湖北煤铁矿开采的失败虽负有责任,但事属创始,存在一些客观原因。如所聘的洋矿师马利师技术低下,首战不利;后虽改聘技术高超的郭师敦,但糜费已巨,资金短缺,运输困难一时无法克服。这表明一开头考虑不周密即仓促上马,而之所以这样轻率从事,又与官本官办有着密切关系。办事者使用官本,不像商人用自己身家性命所系的资本那样慎重从事。可见盛宣怀主要应负从不主张官本官办而违心地改官督商办为官本官办之过。

  广济、荆门之矿虽然失败,但却有两点重要意义:(1)盛宜怀从失败中取得教训,他在随即到来的中国办矿热潮中,除考虑周密谨慎从事之外,力主招集商股切忌领官本,提出“领官款则万不可”②的意见。此后盛氏在矿务等企业中屡屡胜利,可以说失败乃成功之母。(2)广济、荆门矿务虽然失败,却为1889年张之洞开始筹办汉阳铁厂这个号称东亚第一钢铁联合企业开了先路。

  

  ①盛档,盛宣怀《电线设立情形》,光绪二十八年。

  ①参见汪敬虞《十九世纪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第431—432页。

  ②原称鸡笼,因鸡笼山而得名,光绪初年改写为基隆。本书凡引文写为“鸡笼”者仍其旧,表示山名者亦写为“鸡笼”,此外一概写为”基隆”。

  ③咸丰朝《筹办夷务始末》卷3,页14。

  ④参见黄嘉谟《甲午战前之台湾煤务》,第11页。

  ①参见汪敬虞《十九世纪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第414页。

  ①参见汪敬虞《十九世纪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第420页。

  ①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50,页34。

  ②见《矿务档》(三),第1944页。

  ③参见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63,页31。

  ④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312页。

  ①见《洋务运动》(七),第420页。

  ①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50,页34。

  ②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52,页20。

  ③同上书,卷54,页20。

  ④同上书,卷51,页22。

  ①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56,页14。

  ②同上书,卷52,页35。

  ③同上书,卷54,页2。

  ④同上书,卷55,页15、16。

  ⑤同上书,卷53,页6。

  ①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63,页69—70。

  ②参见《海防档》《购买船炮》,第911—915页。

  ③李鸿章《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折》,同治十一年五月十五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19,页50。

  ④《李勤恪公政书》,卷6。

  ⑤同治朝《蔫办夷务始末》,卷100,页25。

  ①李鸿章《筹议海防折》附件,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24,页20—21。

  ②李鸿章《筹议海防折》附件,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24,页21。

  ③户部档案抄本,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567—568页。

  ①李鸿章《复丁稚璜宫保》,光绪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6,页25—26。

  ②天津广隆洋行英商。亦有译为庵特生、亨特生、安德生等。

  ③李鸿章《复丁稚璜宫保》,光绪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6,页20。

  ④李鸿章《直境开办矿务折》,光绪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40,页41。

  ①杨嘉善《遵查唐山等处矿厂并妨碍情形禀》,盛康编《皇朝经世文续编》卷57,页18。

  ②《英领事商务报告》,1876年分,天津,页108—109,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622页。

  ③上二禀见《洋务运动》(七),第113—127页。

  ①见《洋务运动》(七),第119页。

  ②以上引文均见《开平矿务设局招商章程》,《洋务运动》(七),第131页。

  ③李鸿章对”开平矿务招商章程”的批语,《洋务运动》(七),第128页。

  ①李鸿章《直境开办矿务折》,光绪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40,页42。 ①李鸿章《请减出口煤税片》,光绪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40,页44—45。

  ①淡水《英领事商务报告》1872年分,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 582页。

  ②淡水《关册》1871—1872年分,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 582页。

  ③沈葆桢《台煤减税片》,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洋务运动》(七),第69页。

  ①刘铭传《调何维楷办矿片》,《刘壮肃公奏者》卷8,页1。

  ①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589页。

  ② 1884年淡水《关册》,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592页。

  ①盛档,《李鸿章致盛宣怀函》,光绪三年八月初二日。

  ②盛档,《李鸿章致盛宣怀函》,光绪三年七月初八日。

  ③盛档,《盛宣怀致李鸿章函》,光绪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④盛档,李明墀、盛宣怀《上李鸿章详》,光绪二年十二月初九日。·263·①盛档,盛宣怀拟《湖北煤厂试办章程八条》,光绪元年九月。

  ②③④盛档,盛宣怀《湖北煤厂改归官办议》,光绪元年十月。

  ⑤盛档,盛宣怀致○○○(李鸿章)《论矿事书》,光绪二年七月。

  ⑥盛档,《盛宣怀致李鸿章函》,光绪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①盛档,盛宣怀所开《郭师敦矿师证明单》,光绪五年十一月。

  ②盛档,《李鸿章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年十二月初六日。

  ③盛档,《李鸿章致盛宣怀函》,光绪三年七月初八日。

  ④盛档,《盛宣怀致李鸿章涵》,光绪二年二月二十日。 ·265·①②盛档,《李瀚章致李鸿章函》,光绪七年七月。

  ①盛档,李鸿章《札盛宣怀》,光绪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②盛档,盛宣怀《禀李鸿章》,光绪七年闰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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