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教育必须遵循人的发展规律

9 重新认识儿童的“权利”(2)

教育是一种大智慧:给父母和教师的76个建议 作者:林格


  这个世界上的确有人在儿童时期就接触了相当多的文学作品,但那仅仅是少数。对大部分的孩子来说,这一类高深的文学作品需要在他们年龄再大一些、思维理解能力更高一些的时候阅读,过早的接触只会让他们失去对这类作品的兴趣,从而导致阅读习惯培养的偏颇。

  不难看出,相当多的父母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稍微不注意便可能代替孩子做出了决定,或削弱或剥夺了孩子的权利;而对于少年儿童来说,由于他们知识面的局限,绝大部分人还没有获得清醒的权利意识,所以,盲目跟随父母的节拍前进就变得理所当然。而这是很危险的:父母总是代替儿童做出决定,而儿童自己为自己做决定的潜能就会逐渐消失,父母会反过来埋怨儿童总也长不大。相反,如果总是鼓励儿童参与,儿童的权利被充分尊重,儿童则能完全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成为他自己的主人。

  因此,教育者或父母应尽量让儿童对有关自己的事项达到最大程度地参与,使儿童在参与过程中,不断认识和提高自己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逐渐成为一个在个性、才智和身心等方面充分发展的健康的人。

  如何认识并真正尊重儿童的权利呢?我的建议是:

  ? 了解、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关于儿童所拥有的各种权利,可以通过阅读和学习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获得正确的认识,这些法律法规对正确认识儿童的各项权利很有帮助。

  ? 牢固树立“儿童是与自己平等的独立的个体”的意识。应深刻地认识到:每个孩子生下来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是任何人的附庸,他们具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和尊严,需要受到他人包括父母的尊重。

  ? 在尊重的前提下爱孩子。一定要把握一个原则:爱孩子,但不溺爱孩子。溺爱常常酿造悲剧。在尊重孩子的前提下爱孩子,就会有度、有节,而不会泛滥。

  ? 让孩子自己做决定。有很多父母总以自己的愿望来代替孩子的愿望,却不知道,孩子也有他自己的想法,所以,最好让孩子自己做决定,让他自己在参与自身事务的过程中学会处理各种问题。如果真的要帮孩子做决定,也要仔细想一想:孩子到底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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