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儒家与现代化2

儒家是一种宗教吗

儒家与现代人生 作者:傅佩荣


  儒家的宗教性格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题材。在中国香港召开的"国际儒家与基督教研讨会"中,自然多次触及这个题材,可惜没有人提出系统的研究。一般说来,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地区,会显示类似的视域背景,借此观察宇宙与人生。但是,如果你实际调查:"谁是儒家信徒?"恐怕很少有人会公开承认;反之,如果你追问:"谁不是儒家信徒?"恐怕也很少有人会划清界线的。答案既然在两可之间,可见这个问题需要再作辨明。

  辨明的焦点在于:宗教是什么?儒家又何所指?

  以最扼要的方式来说,宗教有四项条件:教义、仪式、规范、合理。教义是陈述真理,直接论断宇宙与人生之根本真相,譬如,宇宙为受造或自有,人生有无目的,解脱的途径如何等,皆应一语道破。对信徒而言,此为绝对真理,必须全盘接受。仪式则是永恒在现实之中的体现,使人在同质的时空里,区分异质的时空;譬如,宗教庆典意图在流变生灭的时间系列之中,树立原始典型,使人可以不断回溯到最初的神圣时间,由此贞定当下的生命意义;又如宗教建筑意图展现神圣空间,使存在领域由浑沌转化为秩序(Cosmos),让人可以以它为中心,建构日常活动的范围。换言之,仪式针对人类的形质生命,如眼耳鼻舌身的需要,而有庆典、建筑、音乐、绘画、馨香等实体成就,其中当然还包括起信、入教、悔罪、退省、斋戒、终傅等仪节。

  接着,规范提供戒律,亦即行善避恶的依凭准则,由此为实际的道德行为奠下基础。这种规范异于约束外在行为的法律,也不是自我主宰的道德所能替代,而是一种无条件的、单向度的修行,以得道或得救为其自然结果,超越现世善恶报应的层次。

  然后,所谓合理,是指宗教必须向着理性开放,一方面让所有的人都可能明白其教义,即使不一定接受;二方面是可以满全理性之不足,但决不否定理性。譬如,宗教中有各种奇迹,但都必须不悖理,否则即有迷信倾向。瞎子可能复明,但是他必须有眼睛;死人可能复活,但是他必须有血有肉。至于靠信仰治病的例子,则可归因于心灵的物理效应,这在今日身心医学的研究中已经可以作相当程度的说明。

  如果同意以"教义、仪式、规范、合理"四项条件来界说宗教,那么儒家能否算是宗教?这个问题又预设了:我们如何理解儒家?

  本文针对这个问题,只能简单从形式角度来考量。就是:先不谈我们对儒家学说的诠释,只看它是否在形式上具备这四项条件。首先,儒家对于宇宙与人生的真相,显然有所论断,由此昭示明确的信念。其次,儒家的规范自成系统,并且就"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来看,亦超越现世福报的相对考虑,合乎宗教的要求。再就合理来看,儒家在这方面更是令人激赏,既能尊重理性的潜力,又能显示向着超越界开放的胸襟。

  然而,儒家的仪式呢?孔子与孟子珍惜传统的礼乐,表现"述而不作"的态度,礼乐也满全他们对仪式的要求。后续的儒家本着类似想法,强调"祭天、祭祖先、祭圣贤",但是真正普遍流传的则是祭祖先。然而,光靠祭祖先实在不足以穷尽仪式之安顿形质生命的作用。

  当一个人需要听、需要看、需要冥想、需要悔过、需要斋戒时,儒家能够提供什么具体的途径呢?儒家的庆典与建筑,或许已经内化于现实世界的流程与结构之中了,那么它就会因为无法标举神圣的时空而缺少仪式这项条件。这个时候,光靠呼吁"本心圆满具足"或"内在自有神圣时空",恐怕不是一般信徒所能领会或凭以安顿自我的。但是,我们能否就此论断儒家不是一种宗教呢?这个问题必须留待讨论了宗教之内容与效果之后,再作进一步的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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