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士大夫与佛教的关系(上)

第九节 士大夫关于佛教的经济利害关系

唐代士大夫与佛教 作者:郭绍林


  佛教僧侣地主阶级有自己的经济实力。这种经济实力的形成,除了同世俗地主阶级一样采取赤裸裸的剥削方式以外,还广泛接受世俗各阶层人士的施舍。施舍单从形式上来看,似乎是各阶层人士对佛教的自愿馈赠,然而拨开涂于其上的神秘朦胧的宗教油彩,就会清楚地看到,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剥削。广大劳动人民对佛教的施舍,是佛教对他们的直接剥削。剥削阶级对佛教的施舍,来源是他们剥削来的民脂民膏,因而是佛教经过剥削阶级对劳动人民的间接剥削。僧侣地主阶级和世俗地主阶级二者,在经济利益的分割方面,难免存在矛盾。从实质上看,这不过是把剥削来的财富,从这一个口袋转移到那一个口袋的问题。因此,就士大夫的多数来说,在围绕着佛教的问题上,存在着经济上的利害关系。

  唐代宗时的宰相王缙,晚年奉佛尤甚。他和杜鸿渐都"舍财造寺无限极"。他的妻子死后,就舍道政里宅院造寺,度僧三十人住持。在地方官员入朝时,王缙请他们到寺中,"讽令施财,助己修缮","又令弟妹女尼等广纳财贿,贪猥之迹如市贾焉"。(《旧唐书》卷118《王缙传》)这是唐代士大夫中奉佛最为贪婪卑鄙的典型。不难看出,以舍财为出发点,以敛财为终极目的,这是一个完整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总精神是欲取故弃。在这里,佛教仅仅是打出来的一块堂而皇之的招牌。因此,与其说这是崇奉佛教,毋宁说是亵渎和玩弄佛教。那种"里陌动有经坊,阛阓亦立精舍"(《旧唐书》卷89《狄仁傑传》)的情况,不能说就不是出于这种目的才形成的。
另外有一种人,敲佛教的竹杠,从中获利。会昌毁佛时,朝廷责成监察御史在全国各地检查废寺情况,并收集金银佛像。一个姓苏的监察在巡检长安东西两街各寺的时候,见到便于携带的小型银佛像,就顺手牵羊,装进袖袋,拿回自己家中,被人们讥讽地叫做"苏扛佛"。(《太平广记》卷174,《温庭筠》条引《尚书故实》)洛阳一个僧人有几粒所谓舍利,贮放在玻璃瓶中,供人参观。于是每天都有很多人前来瞻仰、施钱,僧人因而获得大利。一个士子,饥寒交迫,就打佛教的主意,请求僧人允许他把舍利拿在手中仔细观看。僧人同意后,这个穷措大急忙将舍利吞咽入肚。僧人"惶骇如狂",担心情况张扬出去。士子趁机讲条件,说:"与吾几钱,当服药出之。"僧人给了他二百缗钱,他只花了极少数量的钱买了泻药巴豆,剩下的钱都落入自己的腰包。舍利泻出后,僧人用水洗净,又虔诚地贮放起来。(《太平广记》卷263,《士子吞舍利》条引《尚书故实》)双方的丑态,都是基于经济利益而表现出来的。

  士大夫有时也把自己的一部分财富(其中相当成分是剥削来的)奉献给佛教,其目的是通过做功德而得到佛教的保佑。杨慎矜兄弟既富且贵,心里很不踏实,每天清晨"礼佛像,默祈冥卫"(《酉阳杂俎》前集卷4),就反映了这种心理。唐玄宗时,宰相李林甫每次庆生辰,总要请僧人就宅设斋。一次,一个僧人赞佛,李林甫施给他一具马鞍,他拿去卖掉,得钱七万。另一个僧人赞佛时,为了获得大利,就极口称颂李林甫的功德。李林甫给了他一节数寸长如同朽钉一样的东西。这个僧人极为失望。后来他拿到西市上出售,被胡商鉴定为宝骨,竟以一千万钱买走。(《酉阳杂俎》续集卷5)士大夫这样做,主要的不是炫耀自己的富有,而是用一定数量的钱财,买下一种神秘的力量,作为自己财富的监护者。本章第三节说到杨慎矜被告发为私藏谶书,妄说国家休咎,和还俗僧来往,因而被唐玄宗下令逮捕审讯,结果杨氏兄弟并赐自尽,庄宅没收归官,男女流配岭南。可见,祈求冥卫、监护,完全是徒劳无益的。然而当时的人们对此缺乏觉悟,这类活动照样层出不穷,一些高级知识分子也不能例外。

  王维的母亲奉佛甚深,"乐住山林,志求寂静",王维就在京师南面的蓝田县特地为她营造山居一所。母亲去世后,王维"当即发愿心,愿为伽蓝,永劫追福"。这成了王维多年的一桩心事。他后来专门上表朝廷,说:"伏乞施此庄为一小寺,兼望抽诸寺名行僧七人,精勤禅诵,斋戒住持,上报圣恩,下酬慈爱。"(《王右丞集笺注》卷17,《请施庄为寺表》)王维比起其弟王缙,要清白多了。

  最清白的,要算是白居易。白居易在江州司马任上时,庐山东林寺僧道深等人,拿着十万钱作为酬金,请他为已故律僧上弘撰写碑铭。白居易完稿后,不要报酬,"钱反寺府"。(《白居易集》卷41,《唐故抚州景云寺律大德上弘和尚石塔碑铭(并序)》)白居易的挚友元稹去世前,曾以墓志文相托,并以"价当六七十万"的财物作为酬金。白居易《修香山寺记》一文说:"予念平生分,文不当辞,贽不当纳。自秦抵洛,往返再三,讫不得已,乃回施兹寺。"这笔钱作为佛教建设的社会资助,使香山寺增加了房舍亭桥。白居易把这看作是元稹所做的功德。(《白居易集》卷68)白居易还舍俸钱三万,命工人杜宗敬按照《阿弥陀经》、《无量寿经》故事,画出高九尺、广一丈三尺的西方极乐世界图一幅。画成后,白居易"焚香稽首,跪于佛前,起慈悲心,发弘誓愿:愿此功德,回施一切众生"。(《白居易集》卷71,《画西方帧记》)虽然非常庸俗,但还想到一切众生都得到好报,那用意无疑是善良的。不过,白居易有时候破费钱财反倒招致不愉快的后果。安史叛乱时,洛阳圣善寺的银佛像被叛将截走一只耳朵。后来,白居易用自己的白银三铤进行添补,但佛像太大,新补的银耳比原件少数十两。会昌毁佛时,宦官奉命毁佛像,将金银送交内库。宦官看到圣善寺银佛的耳朵不是原件,打听到是白居易添铸的,以为是他捣鬼,从中渔利,就找他追索馀银。(《唐语林》卷7)

  士大夫有时也被迫破费一些钱财。宦官高力士在京师来庭坊造宝寿佛寺,钟铸成后,高力士设斋庆贺,满朝的衮衮诸公都去捧场。凡击钟者,击一下施钱十万。"有规其意者,击至二十杵,少尚十杵。"(《旧唐书》卷184《高力士传》)士大夫破费钱财,虽然是迫于高力士的权势或碍于情面,而高力士所打的佛教招牌,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

  从宦官找白居易追索馀银一事可以看出,一旦朝廷怀疑士大夫关于佛教的经济利害关系影响到国家的利益,就要加以干涉。这种种样式的财产分割,有一个浮动的度作为界限,超过了这个度,士大夫无论奉佛抑或反佛,都会向朝廷上疏,陈述自己的忧虑,朝廷也会下达一些限制佛教聚敛钱财的诏令,甚至采取自上而下的打击行动,来重新调整这个度。但在中央和地方财政困难时,佛教也会被用来作为手段(设坛度僧收取度牒钱),大肆敛财。这时,佛教的工具性质就显露无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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