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健力宝: “东方魔水”是如何变味的(5)

大败局(十周年套装纪念版) 作者:吴晓波


        

【健力宝大事记】

1984年,广东三水县三水酒厂厂长李经纬获得一种新型运动型饮料配方,推出“健力宝”饮料品牌。健力宝成为中国奥运代表团的首选饮料,被日本媒体誉为“中国魔水”。

1987年,广东健力宝有限公司成立。健力宝成为当年全运会的最大赞助商,声名大噪。

1991年,健力宝在美国成立分公司,在全美推广健力宝饮料,并动用巨资购进纽约帝国大厦其中的整整一层。

1994年,健力宝隆重庆祝创业10周年,产品销售超过18亿元,名列全国饮料酿酒行业的首位。

1997年,38层高的广州健力宝大厦落成,健力宝总部迁到了广州,产品销售额突破了50亿元大关。4月,健力宝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定为第一批“中国驰名商标”。8月,中国饮料协会公布行业数据,健力宝在产量、总产值、销售收入和税利4项上均排名第一。

1997年秋天,健力宝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行将通过,三水市政府以“没有香港暂居证,因而不得购买H股原始股票”为理由,拒绝批准经营团队购买股票,李经纬一怒之下,放弃上市。

1999年,李经纬提出在公司内部实行员工股份合作制的方案,由管理层自筹资金4.5亿元买下政府所持有的股份,方案被政府否决。

2001年,健力宝经营业绩下跌到31亿元,上缴政府的利税也从1亿元降到2000万元左右。7月,三水市政府召开健力宝转制工作联席会议,九成与会官员主张卖掉健力宝,但决不能卖给李经纬团队。

2002年1月15日,三水市政府向浙江国投转让健力宝75%的股份,作价3.38亿元,28岁的张海出任集团董事长。

2002年5月,健力宝全新产品“第五季”正式推出。

2002年10月,广东省人大以涉嫌贪污犯罪为罪名罢免了李经纬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2002年11月,健力宝集团收购河南宝丰酒业。12月,组建“健力宝足球俱乐部”。

2003年3月,健力宝集团投入2亿元推出“爆果汽”等三大系列新产品。

2004年8月,因经营业绩不佳,张海被免去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职务,祝维沙任总裁。

2004年10月,台湾统一集团出价1亿美元收购健力宝,受到经销商的狙击未果。

2004年11月,张海团队将股份转让给李志达,三水区政府以小股东身份强力干涉,转让流产。

2004年12月7日,三水区政府出面主导健力宝恢复生产,李经纬以“双规”待罪之身,坐着轮椅出现在正在召开全体员工大会的健力宝集团大礼堂。

2005年3月,张海在广州被刑事拘留。2007年2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罪名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2007年,台湾统一集团入主健力宝。

【后续故事】

2009年12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张海在狱中检举他人有立功表现,将15年刑期改为10年,所得赃款收缴,发还健力宝集团。

张海获减刑的理由与商业无关。据法院透露,张海于2007年2月7日检举揭发同室服刑的张某曾伙同他人在佛山市禅城区入屋抢劫致人死亡的事实,警方据此侦破该案,构成立功,因此将其原判刑期减少5年。

至于李经纬则一直被“关”在广州的一家医院里。

2010年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李经纬的三位下属犯有贪污罪、受贿罪,其中一人执行有期徒刑18年,其余两人各获刑14年。此案的第一主角李经纬则“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参加庭审,法庭中止对他的审理”。据称,年届七十的李经纬在当年健力宝改制后中风,身体偏瘫,长期住院休养。一位律师告诉媒体,虽然因病被允许暂时中止审理,但是李经纬身体一旦转好,就要出庭面对贪污的刑事指控。

这就是健力宝故事最具黑色幽默的结局:没有一个人--包括李经纬本人,希望他的身体好起来。

【新新观察】

值得检讨的“三水策略”

在2000年前后的“国退民进”中,很多地方政府在出售企业的时候,选择了“宁予外客,不予家人”的策略。其原因有3个:一是担心经营层上下联手,难以控制;二是为了避嫌,害怕承担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三是利益纠缠,难以均衡,索性卖给外来客。健力宝的产权变革便是很典型的一例。自始至终,三水市政府并没有搞垮健力宝的意图,它试图秉持的也是让企业平稳过渡的原则。然而在策略的选择上,由于缺乏经验,则出现了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其摇摆反复也最终成为一家大好企业被折腾至衰亡险境的原因之一。

●策略一:“先天”性不信任创业团队。

对李经纬团队的先天性不信任,是健力宝危机的起点。或许因为有所顾忌等原因,三水市政府与李经纬从来就没有对这种“不信任”进行过坦诚的对话。这种“心照不宣”的内心对抗,渐渐弥漫成了一股很不正常的氛围,最终影响到了双方的所有决策和举措。

●策略二:过分轻信张海。

三水市政府与张海素昧平生,却在极短的时间内就签订了出售协议,而且跟李经纬毫无商量,其中已颇有赌气的成分在内。正如《财经》杂志在后来的调查中所发现的:“如此巨额资产出让,政府一方既未请财务顾问提供中介服务,亦未对买家的资信进行调查。交易过程更是暗箱操作,长期秘而不宣。”

●策略三:在对大股东的支持上摇摆不定。

在张海被撤职之后,三水区政府的立场摇摆在张海和祝维沙之间,时而倾向前者,时而支持后者,造成新闻舆论上的疑惑和决策层的分裂、动荡。

●策略四:在战略投资商的引进上优柔寡断。

自张海之后,从商业利益和资源整合的角度来看,让统一集团收购健力宝无疑是比较合适的一个选择。然而,面对经销商的激烈反对,三水区政府无法进行理性的说服,畏而退之,丧失了一个适时拯救健力宝的机会。

●策略五:以小股东身份驱逐大股东。

在“一朝被蛇咬”之后,三水区政府对外来的民间资本再也不信任了。当张海团队与李志达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后,三水区政府以8.9%的小股东身份强势抵制后者的进入,并不惜动用公权力,查封公司账户,将李志达一系人马“礼送出境”。此举在国内舆论界和法律界引起了很大的震动,被指为无视大股东的权益,在合法性上颇有可议之处。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评论说:“不论是在什么情况下,政府直接介入都是不合法的,这种介入不仅破坏了第一次交易的合法性,而且使政府主导下的第二次交易不合法。”

●策略六:难以自圆的“体外循环”。

在驱逐李志达后,为了尽快恢复生产,心急如焚的三水区政府以小股东身份接管健力宝,并且成立了一家注册资本只有100万元的国有独资贸易公司--公司法人还是三水区的区长,全面承担企业的销售任务,将营销利润都留存在该公司。这种“体外循环”的方式,很容易让人产生不良联想,且不利于健力宝的正常运营。

●策略七:对李经纬的处理暧昧不决。

对创业者李经纬的处理很让人不解。在将其排除之后,先以贪污罪名罢免了他的人大代表资格,并宣布“双规”,然而又迟迟不进入正常的审理程序。而在企业陷入乱局的时候,又请他到工厂“安抚”人心。在4年多的时间里,始终没有在法律层面上给出一个清晰的结论。这种首鼠两端的处理方式,让法律的严肃性大打折扣。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