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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寿春 22(4)

福寿春 作者:李师江


   待过了春节,元宵节还没过,就闻得安春夫妇出外做工了。到他家里一看,果然只剩下清河的母亲照顾两个孩子,只知父母去外地了,其他一问三不知。这下雷荷花慌了手脚,一心指望的钱没有盼头,她哪有活路。无奈,只好跑到村里,到常氏和李福仁这里哭诉,李福仁就不必说了,对付诸如此类的纠纷大事,他是没主张的,责怪了几句安春不长心眼,便一心指望常氏主持公道。常氏只道:“哎哟,他们出去了?也没给个消息,若钱到账,等他回来应该会还你。”丝毫没有谴责安春的意思,雷荷花欲哭无泪。原来此间有些奥妙:二春已死,常氏在安春与雷荷花的态度上,又分出里外,胳膊肘是不会往外拐的。她一个做娘的,有了私情,便忽略了公理。
  
  常氏又道:“你倒去把分二叔的钱要回来——那是我儿子命换来的钱,他怎么敢用,这老不死的!他不愁吃不愁穿,却来这里要死命钱,只怕不得好死!”骂得非常难听。这钱关二叔何事?原来当初交通队和议赔偿款时,询问了二春的赡养状况,问二春有无兄弟等。县里的亲戚知道原委,便教家属这边宣称:二春没有兄弟,家中父母本是由他独立赡养,且单身的二叔都是由他赡养的,这样,父母、二叔的赡养费便有赔偿。事不凑巧,最后一次交通队询问二春有几兄弟的时候,安春的舅舅在场,不知原委,便如实说了:“二春一共是四个兄弟。”这一答案,使得他父母的赡养由四个兄弟分担,赔偿登时减到原来的四分之一,而二叔的赡养费还有,赔偿金里有一万二是这笔赡养费。这笔钱二叔原是不要的,只不过借他一个幌子而已,但亲戚们建议,既然又有二叔这一份,就该给他钱的,商议将一半给他,也就是六千块钱。对于商议的这一结果,常氏心中不服,耿耿于怀,是故有此骂声。后来安春虽然把六千块钱交付到二叔手里,二叔也只是说:“那就暂先在我这里保管,等平平长大读书,也交还的。”后被常氏骂得受不住,便将六千块钱交付于细春,常氏才住了嘴——人常言,她越老,疼儿子便疼得越极端,断不肯让儿子的钱流落到他人口袋里一分一毫!
  
  常氏是不能帮儿媳妇做主的,雷荷花便哭诉到三婶这里来。三婶帮她打了电话到县里,请求刘家劲询问赔偿事宜,那里答复道:“赔偿金早在年前就兑现了,存折是安春领的,签的字押的身份证都是他的。”雷荷花哭道:“三婶,你评评理,明明到账却骗我,他是存心想吞了我这笔钱的。”三婶心犹戚戚,道:“安春是只狼,只有吞进去的肉没有吐出来的骨头,这我都知道,你也不必在这里说了,到街上去说,让街上的人去评评理。”雷荷花便垂着泪,哭诉到街上来,但逢着店头有人,便哭诉道:“你们评评公理,我老公死去的赔偿金,却被安春吞了去,他们夫妇外地享福去了,却留我们母子在这里挨饿,连孩子学费都交不起。世上做兄弟的是这样没良心,你们都与我评评道理,与我做主呀。”越说越伤心,从上边街头到街中,已成了泪人。街上的老人家,好评理的,都称安春做兄弟的不是;不好说的,也都暗暗同情孤儿寡母。世道人心,自有公理同情在的,只是爱莫能助!后来每每无助时,雷荷花又下来,到街上哭诉一番,群情共愤,都说安春夫妇的无情无理,就连清河娘家兄弟,也都摇头自叹,深以为耻。
  
  李福仁腿脚渐渐无力,上身依然庞大沉重,是故走起路来有些摇晃。呆在家中深为无聊,也常常上街去听人议事闲谈。有人道:“昨日你媳妇又来哭诉,道是安春把她的钱卷走了,母子在县里甚是无助!”李福仁道:“这畜生,全被村人议论遍了,我是老了,也拿他无法。什么钱他不敢吃,莫说是我二媳妇的钱,就连我做墓的钱,也是被他卷走了!”人又好奇,都问缘故,李福仁直性子,也不把家丑藏着掖着,直说了出来。原来二春车祸事件之后,县里的亲戚,刘家劲兄妹等几人,怜悯李福仁夫妇丧子,自己却没有做墓,每人出两三千,凑了近一万块钱给李福仁做墓的。其时安春还在指挥处理二春的后事,道:“这里钱还不够花,你还凑热闹来做墓?你若死后,自然有儿女替你买棺材做墓的。”把那钱先挪用了,后来再也不提。看官须明白,那做墓是与结婚生子、造厝同等的大事,人年纪一老,对世事不能插手,便一心想能见到自己的阴宅,然后安心老去。那安春活活不做李福仁的墓,李福仁徒然无奈,自然也憋着一口气,对安春的怨恨不比雷荷花要少。众人听得这事情,都叹安春不肖之子、狼子野心。除了常氏不怨,那雷荷花、李福仁、众亲友以及知情的村人,都对安春不满。那安春自顾带了钱和老婆在外逍遥,哪管他人舆论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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